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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贪官利用权力疯狂掠夺民营巨额资产

 2014-12-24 20:1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3

【看中国2014年12月24日讯】这是浙江一起典型的处置巨额资产权力腐败大案。

浙江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10亿资产被非法压到2亿卖给内定人,转身以14.6亿向市场亮牌;整体司法处置过程中存在严重不公、违纪违法问题,幕后操控者竟然是原市委书记盛秋平其人。

大案背景:

2007年浙江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初创后不久,势头甚旺,浙江省省长亲自视察并在嵊州宾馆召集市委、市府如何扶持贝斯特公司;其时,嵊州临县一个同行上市公司老总曾几次去贝斯特公司车间转悠(察看),之后提出要超低价兼并贝斯特公司,即遭拒绝;2006年12月,盛秋平(临县那个同行上市公司老总的朋友)赴任嵊州市市长(后任市委书记);2008年10月盛秋平公然出手,贝斯特的厄运接踵而至。

浙江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民营企业,注册资金2800万美元,公司所在地嵊州市浦口开发区,占地503.17亩,120个集装箱设备从美国进口,规划年产900万只汽车轮毂;产品已销往美国,质量达世界标准,屡受政府盛誉。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公司资金链发生暂时困难,但没有资不抵债,如果重组、融资则会度过难关,再现生机。但是,嵊州市委书记盛秋平出于不可告人之目的,无视国法,不顾多数老领导反对,执意将贝斯特整死再侵吞。

盛秋平(原嵊州市委书记,现升为金华市副市长、义乌市市长)是操纵处置贝斯特公司巨额资产腐败大案始末者。现将事实陈述如下:

一.滥用权力干预,危及合资企业生存问题

2008年10月28日,贝斯特公司蒋斐祥等高管出差美国,参加一年一度的拉斯维加斯汽车产品展销会;10月29日,盛即召开蓄谋已久的市府“联席会议”。在会上,副市长闾小峰按照盛秋平(现升任金华市副市长兼义乌市市长)的意图,诬陷说贝斯特公司董事长已经出逃美国,布置农行行长吕刚提出诉前保全,布置嵊州法院副院长张斌即刻查封贝斯特财产,布置公安局副局长沈建平对贝斯特公司董事人员立案、边控。会议由盛秋平秘书李江记录。这份致贝斯特窒息的会议纪要不允许查看。

为了整死贝斯特公司,市委书记盛秋平专门成立了所谓“维稳小组”,以维稳小组名义接管贝斯特公司所有资产及厂务,小组成员来自政府几个部门,日夜谋划如何侵吞贝斯特公司10亿资产。特别提醒:这个“维稳小组”唯独对贝斯特公司下手,而嵊州一些资不抵债的企业,有的老板已经“走路”离嵊,却不去动它。何故?

另有三件事需要着重一提:一是当时盛秋平曾经亲自带了两名副市长(闾副市长、吕副市长)专程赶赴杭州兴业银行凤起支行行长处,动员该行长起诉贝斯特,以便尽早拍卖,该行长说贷款还没有到期,我们不起诉,该行长还说这种领导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第二件事是嵊州市一位俞忠义副市长说,不是我要拍卖贝斯特,而是市政府(盛秋平)已决定贝斯公司不准重组;第三件事是盛秋平在拍卖贝斯特公司资产评估前就主观定了框框,“总价值不得超过2.5个亿”,这是导致信元评估公司将贝斯特10亿资产故意少评、低评成2.49亿的根本原因。

由此可见,盛秋平出于个人目的,利用权力,对贝斯特这个朝阳企业,违背中央帮助困难企业的有关精神,实施打压,已造成贝斯特停产、瘫痪的严重后果。10.29的联席会议纪和上述三件事应该查明真相,并追究相关公职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董事长“出逃、滞留国外”问题。

盛秋平散布贝斯特高管“出逃、滞留国外”之言论,与事实不符,属于别有用心。

2006年、2007年10月,贝斯特董事长、副董事长均去美国拉斯维加斯参加了一年一度的汽车零部件展销会;2008年10月又照常去美国出差,启程前即买好了返程机票,绝非“出逃、滞留国外”。11月15日贝斯特公司董事长从美国讨回18万美元债款并汇入农行嵊州支行账户;盛秋平指令实施所谓边控,不让贝斯特高管回国,其用心是对贝斯特资产随心所欲宰割。

三.违法超标查封又故意久不解封

2008年10月30日,嵊州农行遵照10.29市府联席会议精神,即向市法院提出950万诉前保全(贝斯特的贷款远未到期)申请,同日嵊州法院作出(2008)嵊民执字第42号民事裁定,冻结贝斯特公司950万元银行存款和查封相应财产,同时还裁定农行嵊州支行提出的“诉前保全”申请;农行在查封后15天内要向嵊州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应该立即解封,但事实是15天后,农行因贷款未到期而没有起诉贝斯特,法院张斌依然不解封,一直封到2011年6月拍卖,没有依法执行;10月30日嵊州法院张斌、金顺利等十余人对贝斯特6亿以上资产进行了违法超标查封;期间,贝斯特多次依法请求解封,恢复生产,但张斌秉承盛秋平旨意,持权存心要整死贝斯特,长期查封致使贝斯特生产全线瘫痪,以致无法支付员工工资,无力还贷,合计各项损失达10亿元。

四.转卖贝斯特轮毂,账目不清,涉嫌贪污

2008年10月30日,嵊州法院共查封贝斯特成品轮毂14960只,半成品轮毂13587只,共计28547只,按照贝斯特出口合同、发票报关价计算,成品轮毂合计价值1278万元。半成品轮毂(仅未电镀),按废品计算,两者合计至少在2300万以上。

在贝斯特整体资产体拍卖前,2010年12月15日、25日,嵊州法院先后作出(2009)绍嵊民执字第2486-1号、2486-2号变卖轮毂民事裁定书;贝斯特中外股东均不知情。2011年1月6日、7日法院张斌分别将轮毂卖给新昌华亿机械有限公司、永康姓俞的个体户、浙江恒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处,据了解卖给浙江恒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轮毂款240多万元和永康姓俞的个体户轮毂款达400万元,但法院账户上只有卖给新昌华亿机械有限公司缴入的半成品轮毂款201万元,其余上千万轮毂款法院账上没有在显示,到目前为止仍下落不明,嫌疑贪污。

五.不是流拍是停拍

2011年第一次拍卖事实上没有组织拍卖场所及活动,个别“领导”,即以“流拍”为借口,将拍卖标的从2.5亿降到2.1亿;2011年6月22日的拍卖,共2家参拍,中工机器公司是内定的买家,另一家嵊州信源国际,在拍卖过程中,派出参拍的两个女孩始终不举牌,仅当陪拍。

六.故意漏评、低评问题

因为盛秋平早已定了“总价值评估不超过2.5个亿”的框子,法院副院长张斌便强调要信元评估公司按领导说的办。

1.有诸多证据证明贝斯特拥有503.17亩土地,可是二次拍卖公告里都只有276744平方米(415.12亩),侵吞国有土地88.05亩,以信元公司08年评估价每亩48万元计算,侵吞了4200余万元,以2013年评估价每亩86万元计算侵吞了国有资产7500余万元。

厂房11.5万多平方米,拍卖公告里只标有8.3万多平方米,侵吞贝斯特公司厂房3万多平方米,以08年信元公司评估价每平方1496元计算,就侵吞侵贝斯特公司资产近5000万元。

贝斯特的设备拥有多项国家级、世界级专利,据业内知情人士初步估计,其知识产权的价值,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但是,嵊州信元公司和法院张斌副院长明知该知识产权价值,却按照盛秋平的意思,对此知识产权价值不评估,全部被侵吞。

上述三项侵吞贝斯特公司资产合计4.25亿元。

土地以低价评估方式侵吞国有资产更加明显、突出:

按国家有关规定,与整体资产相关的土地是不能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的。但是,信元公司却用了“重置成本法”评估贝斯特土地资产,价位极不合理,其目的是控制贝斯特公司资产总价值,框定在2.5亿以下,而同一信元评估所,同一开发区的天发集团公司土地评估,却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二者差价极大。

嵊州信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元公司”)评估也自相矛盾。2008年2月6日、8月11日先后评估贝斯特土地为35万/亩、48万/亩。在2009年11月3日、2011年2月8日,信元公司接受嵊州法院委托后,先后评估贝斯特的土地司法处置价为18万/亩、25万/亩,分别仅为自己原来评估价的1/3、1/2。

两年之后,2013年同一法院、同一评估公司、同一司法拍卖,信元公司给同一开发区天发集团公司土地司法拍卖评估为86万元/亩,司法处置价打8折为69万/亩,是2年前评估贝斯特土地价的2.2倍多。嵊州土地价格基本以每年5%的速度在递增,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信元公司在接受嵊州法院委托后,恶意低评贝斯特土地价格,即便按照415亩,每亩60万计算,侵吞国有资产土地出让金价值2.49亿元。

(二)2008年2月26日、8月11日,信元公司先后评估贝斯特竣工厂房每平方为2653元、在建厂房每平方米评估1496元,而到2009年11月3日、2011年2月8日,信元公司先后评估急降为800元、210元。近几年建筑成本大幅上升,工业用房价格一直上涨,信元公司显然是恶意低评,按08年标准计算,83000平方米竣工厂房和32000平方米在建厂房,按照贝斯特115667平方米的厂房建筑面积计算,侵吞了贝斯特公司资产1.95亿元。

(三)2008年11月2日,浙江方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贝斯特的机器设备为1.93亿(不含税,按含税价加车间公用工程等设备2.45亿元),2009年11月3日 、2011年2月8日,信元公司分别评估仅为1亿、6000万,数量也无理减少了695台。贝斯特于2008年10月30日已经全面停产,所有机器设备均被封存不能使用,评估对象完全相同,信元公司帮助侵吞贝斯特公司设备资产1.8亿元。

(四)厂区的道路,每平方米竟然以1元人民币计算,举世罕见。厂区不少路面,为了重车通行,钢筋水泥浇筑达30--40公分,1元怎么可能浇筑?

以上恶意低评、少评,据不完全统计,侵吞国有资产和贝斯特公司资产总计10.49亿元。

七.极力抵制、反对贝斯特重组

2008年10月30日贝斯特公司财产被查封后,贝斯特一位副总经理为重组贝斯特公司,去杭州兴业银行凤起支行与贺行长商谈贝斯特公司重组事宜,该行长说:“你们要重组,你们市的盛秋平却带领2名副市长来我这里,动员我们尽早起诉、拍卖贝斯特公司,这种领导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此后,2008年12月贝斯特公司与香港中亿公司订立重组协议;2009年3月12日,贝斯特公司与浙江新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订立重组协议,该公司当时打入保证金500万元;2009年7月8日,贝斯特公司与杭州倪坚强订立了重组协议,倪开具了5000万元现金本票一张;2009年9月,贝斯特公司分别与德国托马斯和北京三一重机订立相关协议也重组不成。2009年11月9日,贝斯特公司无奈之下向绍兴市中级法院递交“破产重整申请书”。2010年1月20日绍兴中院批转嵊州市法院审查处理,嵊州法院张斌收到后不予审查,因市政府(盛秋平)已定下拍卖贝斯特,故将绍兴中院批件退回贝斯特公司;2011年4月15日贝斯特公司第二次向绍兴人大、绍兴中院提交了“破产和解、重整申请书”,同年5月盛秋平当着绍兴人大副主任面说:“不要你们管,我们自己会弄的”,最后绍兴中院将贝斯特公司“破产和解、重整申请书”压卷至贝斯特公司财产拍卖后批转嵊州法院审查。

2011年7月嵊州法院以贝斯特公司财产已拍卖为由:作出(2011)绍嵊破字第1号裁定,对贝斯特公司破产和解、重整申请不予受理。

由于盛秋平、张斌渎职、滥用职权,使贝斯特公司遭到灭顶之灾。

八.拍卖的买方身份质疑以及拍卖合法性问题

受买方“浙江中工机器有限公司”是在拍卖贝斯特公告登出前夕突击在香港和浙江嵊州注册的,没有一分钱注册资金和可用资金,它既没有前身,也没有公司驻地,是个三无皮包公司。到底是谁在操控、制造出这个皮包公司来买受10亿资产的贝斯特公司?2.1亿到手后,竟然以14.6亿身价向市场推出。

2011年6月22日,中工机器公司以2.1亿拍卖成交;7月26日,嵊州法院裁定将贝斯特全部财产判归中工机器公司所有,而中工机器公司转身就向市场公告--其身价为14.6亿。至今,拍卖已过去3年了,贝斯特厂区一片荒芜,杂草丛生。

特别提出:内定的买受方浙江中工机器公司,是新昌柴油机厂的化身,而盛秋平的兄弟就是柴油机厂高管;盛秋平的举措,既为女友排除了同行“劲敌”,又为自己亲戚(包括自己)谋取了巨大私利。

九.明显串标问题

贝斯特公司的受买方---浙江中工机器有限公司,是盛秋平内定的,且明显串标。

2011年6月22日在超级大酒店举行拍卖。参拍的共两家,中工机器公司(内定中标者)和嵊州市信源国际;拍卖现场录像以及现场人员证实:缴了2500万保证金参拍的信源国际的两个女孩,始终没有举牌,仅仅坐着陪拍,可见是事先彼此串通好的,或者是幕后策划者布局好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串标构成串标罪,有关领导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当时拍卖无效。

十.抽逃贝斯特千万拍卖款问题

2010年1月19日,杭州国鹰公司与浙江贝斯特公司三家股东(浙江宝利皮革公司、香港金利集团、香港逸基集团)经过磋商,并签订了浙江贝斯特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第四款规定“乙方(杭州国鹰)在2010年1月25日前支付转让款2000万元用于支付浙江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应付工资、费用及嵊州部分债务。”同年2月,国鹰公司先打出870万转让款,其中700万直接汇入嵊州法院账户,以作为贝斯特还债之用,另170万汇入贝斯特公司;但是,杭州国鹰因资金问题,接下来未能履行合同中“2010年1月25日前支付转让款2000万”之承诺,经协商,于是在2010年5月13日与贝斯特股东浙江宝利皮革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重组了贝斯特公司,杭州国鹰老总何善兴从此任浙江贝斯特公司董事长、法人。

2011年6月拍卖贝斯特时,贝斯特的法人是何善兴(系杭州国鹰公司老板),何善兴是在贝斯特资金链发生问题时,于2010年5月13日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和双方充分协商,杭州国鹰与浙江宝利皮革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国鹰公司接受了宝利皮革有限公司在贝斯特44.28%的股权,(宝利初建贝斯特的出资款为1240万美元)宝利作价870万人民币转让给杭州国鹰公司(包含宝利公司在贝斯特全部股权与债务)。杭州国鹰重组了贝斯特,何善兴由此任贝斯特董事长。何善兴随即要求嵊州法院张斌解除查封,以便恢复生产,法院张斌不理采,仍按预谋,于2011年6月将贝斯特作低价非法拍卖。之后,何善兴见自身利益受损,便于7月上京告状,结果由中国市场学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业委员会邀请了在京的法律专家郭锋(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等五位资深教授法学家,集体对贝斯特的查封、评估、拍卖认真作了研讨,从而得出对贝斯特公司的拍卖是违规违法的结论。随后,《浙江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资产拍卖行为专家论证意见书》在中国企业合法权益网上发布了,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令人费解的事情:于2013年7月31日,在贝斯特其他股东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贝斯特已经被拍卖2年之后,嵊州法院居然将贝斯特股东、法人何善兴于2010年重组投入贝斯特的700万元,,全部退还给何善兴,何出具了收款收据。另外,还提存了贝斯特拍卖款225·55万元,该款去向不明,据传这笔款子也全部给了何善兴,其中170万是当初的重组款,55·55万元作为利息;何善兴至少应该收到925。55万元。待查。

这是明目张胆的执法犯法行为。

2014年6月初,贝斯特维权人员去市法院信访室质问:为何把贝斯特近千万拍卖款退还给贝斯特股东、法人何善兴?回答是还“借款”,贝斯特维权人员追问“谁向何善兴借的?借据在哪里?”法院信访室姓王的竟然说是法院向何善兴的杭州国鹰公司借的,没有借据,令人目瞪口呆!

这件事概而言之:2011年6月22日贝斯特公司被超低价拍卖掉,作为贝斯特法人、股东的何善兴见自己利益受损,立即赴京告状,结果经过在京郭锋等5位智深教授对贝斯特查封、评估、拍卖的事实论证,得出“拍卖严重违纪违法”的结论;之后这份专家的《意见论证书》在网上发布,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有人不安了,接下来与何善兴的私底下“交易”之真相有待查明,不过“交易”结果已经看到,即何善兴配合完成了贝斯特公司的整体拍卖签字,包括将全部资产过户到买受人“浙江中工机器有限公司”名下,何的好处是得到原先重组投入贝斯特的870万人民币,外加利息。

十一.浙江宝利皮革公司被市法院无辜软查封,至今未解封,导致宝利公司无法正常生产,利益严重受损。

2010年5月13日,经过充分协商,浙江宝利皮革公司和杭州国鹰公司(董事长、法人是何善兴)达成股权转让合同,合同明文规定:宝利在贝斯特1240美元作价870万人民币,占44.28%,全部转让给杭州国鹰公司,国鹰承担宝利公司在贝斯特的全部股权和负债等义务。但是,市法院张斌无视这一事实,以宝利为贝斯特借款作担保为由,长期软查封了宝利皮革公司,而将该承担负债义务的杭州国鹰置之度外。

所有动作,幕后操控均为盛秋平所为。

浙江贝斯特公司资产司法处置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司法程序问题,经济问题,职务犯罪等问题非常严重,已经造成恶劣后果,影响了中国在境外的形象,因此,务必查清上述十一个问题,还其事实真相。做到正义执政,司法公正,依法治国。

上述涉纪涉法之大问题,均有详细证据备查。

浙江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外资股东:
香港逸基集团
香港金利集团

2014年12月23日

中国联系电话: 0575---83039746
中国联系地址:嵊州市剡兴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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