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年,胡适对激进主义思潮下的革命进行了反思,对法国大革命以及俄国大革命的态度与年青时有了很大的不同。
1910年代留学美国时期,胡适对法国大革命所宣扬的“自由平等博爱”推崇备至,在其日记中就曾有对法国大革命礼赞的话语。而对于1917年发生的俄国大革命,胡适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听到俄国大革命的消息之后,胡适在1917年3月的留学日记中写道:
俄国突起革命,苦战三日而功成,俄沙退位,逊于其弟密雪儿大公。大公亦谦让不敢当也。吾意俄国或终成民主耳。此近来第一大快心事,不可不记。(《胡适日记全集》第二册,第486页)
此后不久,胡适从美国报纸上看到俄国临时政府特赦政治犯的消息,在日记中写道:
今读报记俄国临时政府大赦旧以革命暗杀受罪之囚犯。其自西伯利亚赦归者盖十万人云。夫囚拘十万志士于西伯利亚,此俄之所以不振,而罗曼诺夫皇朝之所以必倒也。而爱自由谋革命者乃至十万人之多,囚拘流徙,摧辱惨杀而无悔,此革命之所以终成,而“新俄”之未来所以正未可量也。(同上,第507-508页)
当时,为了庆祝俄国大革命的胜利,胡适曾写了一首《沁园春·新俄万岁》的词,词中写道:
客子何思,冻雪层冰,北国名都。相乌衣蓝帽,轩昂年少,指挥杀贼,万众欢呼。去独夫沙,张自由帜,此意如今果不虚。论代价、有百万文字,多少头颅。冰天十万囚徒,一万里飞来大赦书。本为自由来,今同他去,与民贼战,毕竟谁输。拍手高歌,新俄万岁,狂态君休笑老胡。从今后、看这般快事,后起谁欤。(同上,第508页)
胡适虽然对俄国大革命大唱赞歌,但他本质上是一个改良主义者,坚守着“得寸进寸得尺进尺”的点滴改良观。回到国内的胡适,在提倡新文化运动的同时,对于暴力激进的革命,并不赞同。在1922年6月的《这一周》中,胡适说:
我们是不承认政治上有什么根本解决的。世界上两个大革命,一个法国革命,一个俄国革命,表面上可算是根本解决了,然而骨子里总逃不了那枝枝节节的具体问题;虽然快意一时,震动百世,而法国与俄国终不能不应付那一点一滴的问题。(《胡适文存》第二集,第307页)
既渴盼革命带来民主与自由,又不赞同暴力激进的革命,由此可以看出,年青时,胡适对革命的暧昧态度。
1926年年底,胡适在前往英国的途中,参观了当时革命后的苏俄,当时,胡适对革命后苏俄的建设非常推崇,认为这是一个“大试验”。他对朋友说:
我这回不能久住俄国,不能细细观察调查,甚是恨事。但我所见已足使我心悦诚服地承认这是一个有理想,有计划,有方法的大政治试验。我们的朋友们,尤其是研究政治思想与制度的朋友们,至少应该承认苏俄有这种政治试验的权利。(耿云志、欧阳哲生编《胡适书信集1907-1933(上)》,第380页)
当时,胡适认为不应对这个“大试验”有成见,评价时甚至可以撇开革命时期的大灾,他说:
至于这个大试验的成绩如何,这个总是须有事实上的答案,决不可随便信任感情与成见,还有许多不可避免的困难,也应该撇开,如革命的时期,如一九二一年的大灾,皆不能不撇开。(同上,第380页)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法、俄革命,胡适则更多地开始了反思,对法俄两国大革命的认识也愈加清晰。
1947年,在《眼前界文化的趋向》的演讲中,提到俄国大革命,胡适说:
俄国大革命,在经济方面要争取劳农大众的利益,那是我们同情的。可是阶级斗争的方法,造成了一种不容忍,反自由的政治制度,我认为那是历史上的一件大不幸的事。这种反自由,不民主的政治制度站不住,所以必须依靠暴力强力来维持他,结果是三十年很残忍的压迫与消灭反对党。终于从一党专制走上一个人的专制。三十年的苦斗,人民所得的经济利益,还不如民主国家从自由企业与社会立法得来的经济利益那么多.这是很可惋惜的。(胡适著,王玉编选《胡适的理想国》,第138页)
胡适认识到,用暴力革命的方式建立起来的社会终会走向专制极权。在这样的社会中,人民也很难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胡适显然已从当初对苏俄革命后的民主幻想中走了出来。
在1948年所做的《自由主义》的演讲中,胡适再次提到了暴力革命导致的最终后果,他说:
凡主张彻底改革的人,在政治上没有一个不走上绝对专制的路,这是很自然的,只有绝对的专制政权可以铲除一切反对党,消灭一切阻力,也只有绝对的专制政治可以不择手段,不惜代价,用最残酷的方法做到他们认为根本改革的目的。他们不承认他们的见解会有错误,他们也不能承认反对他们的人也会有值得考虑的理由,所以他们绝对不能容忍异己,也绝对不能容许自由的思想与言论。(止庵编选《胡适论社会》,第241-242页)
因此,胡适反对暴力革命和专制统治。他说:
所以我很坦白地说,自由主义为了尊重自由与容忍,当然反对暴力革命,与暴力革命必然引起来的暴力专制政治。(同上,第242页)
后来,胡适谈到法国大革命时,就尤其提到了革命过程中革命领袖是否具有容忍的风度。1959年11月20日,在“自由中国社”十周年纪念会的餐叙上,胡适做了《容忍与自由》的演讲,他说:
在法国革命之初,大家主张自由;凡思想自由、信仰自由、宗教自由、言论出版自由,都明定在人权宣言中。但革命还没有完全成功,那时就起了一位罗伯斯比尔他争到政权以后,就完全用不容忍的态度对付反对他的人,尤其对许多旧日的皇族,他把他们送到断头台上处死。仅巴黎一地,上断头台的即有二千五百人之多,形成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恐怖统治。这一班当年主张自由的人,一朝当权,就反过来摧残自由,把主张自由的人烧死了,杀死了。推究其根源,还是因为没有“容忍”。他认为我不会错;你的主张和我的不一样,当然是你错了。我才是代表真理的。你反对我便是反对真理,当然该死。这是不容忍。(胡颂平编著《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八册,第3064页)
关于法国大革命,胡适还曾思考过:为什么美国革命之后能够迅速建立自己的民主宪政体制,而法国却在大革命的过程中屡战屡败,不仅没能顺利建立起民主体制,反而逆流而上,还曾多次迎来君主专制的统治?对于这个问题,胡适从社会环境与民主的关系入手,做出了自己的解释。1953年1月1日,《立监两院制宪国大代表欢迎会上讲词》中,胡适说道: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民主制度不容易在大战的环境中,或者在战争威胁的气氛中生长成功。民主政治需有一种保障,一种和平的保障,安全的保障,避免战争的保障,才能使这个民主政体慢慢长大,成为一个力量。在实行民主政治的时期,最怕外患或者战争来摧毁这个制度。法国处在欧洲大陆,不容易有一个安定的局面,时时刻刻要顾到她四周的国家的侵略,随时有大战的危险。(《胡适言论集(乙编)——时事问题》,第49页)
从早年对法俄革命的赞颂,渴盼革命能带来民主、自由,历经这种幻想的破灭,到晚年对法俄革命的反思,胡适认识到暴力革命方式的危险,认识到容忍异己及有保障的社会环境对推行民主自由的重要性。这无疑显示了其自由主义理念日趋成熟。与此同时,这种通过对法俄革命的反思来反思激进主义思潮的理路,也值得我们后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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