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hill官网 2014年01月06日讯】政治意志是政治组织的灵魂;政治组织是体现政治意志实效性的机构。海外民运组织林立,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组织真正具备同中共极权专制作政治决战的素质和能力。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海外民运的各组织均没有形成具有高度理性并与现代人类道德意识相一致的民主革命的政治意志。相反,在改良主义思潮的严重毒害之下,各民运组织政治结构软弱涣散,政治纪律荡然无存,政治能量如风中之烛。
最经典地表现出改良主义思潮毒害的政治组织观念,莫过于声称要把民运组织构建成具有建设性的“反对党”,或者要按照外国“议会党”的模式组建民运政治组织。
上述政治组织观念乃大荒谬。这种荒谬是建立在对政治范畴基本认知的错误之上。
在宪政民主制度的政治范畴之内,才会有同“执政党”相对应的“反对党“的概念。中共极权专制之下根本没有”反对党“生存的任何空间。现代之中国,只有老子党和儿子党――共产党是老子党,政治协商会议内的各政党都是由共产党发薪水养活的儿子党。老子党与儿子党之间实行的是“父叫子亡,子不敢不亡”的专制伦理关系。所以,中国的儿子党必须通过比共产党自我吹嘘更卖力地吹捧共产党,作为自己生存的政治前提。
不知要在中共极权体制内组建“反对党”的诸君,是否要让民主运动步中国儿子党的后尘?更不知具有建设性之“反对党”之“建设性”要如何体现?因为,有利于中共极权的“建设性”才被中共专制之法允许;有利于否定中共极权、实现民主政治的建设性,则一概被中共之法以“颠覆国家罪”予以镇压。以为用“建设性”一词的掩护,“反对党”的生存权就可以得到中共的肯定,乃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之举。如果是在中国大陆,出于斗争策略的考虑,提出建设性“反对党”的概念,或许还应当被理解。来到海外,依然传播这种概念,实在令人齿冷。
至于按照外国“议会党”的模式构建当今之中国民运组织的观念,流播更广,为害更甚,其荒谬性也更加明显。宪政民主体制之内运作的政党,同要与极权专制进行政治决战的民主政治组织,处于完全不同的政治范畴,面临完全不同的政治任务,因此,这两类政治组织必须各自具有与其所处政治范畴,和承担的政治任务相适应的完全不同的组织结构,而决不可以互相模仿。
按照外国“议会党”的模式组建民运组织,由于政治范畴的错位,使海外民运组织彻底丧失了向中共暴政挑战的锐利的政治意志,彻底丧失了同中共暴政政治决战所必须的迅速的决策能力和果断的行动能力。海外民运组织也因此变成“政治的自由市场”,成为小政客叫卖杂乱的政见,低智商的野心家炫耀小聪明的领域。而泼妇厮打般的内斗,毫无政治道德底线的阴谋,没有任何政治纪律约束的我行我素,更彻底剥夺了海外民运组织形成坚硬的组织构架,决战中共暴政的可能。
其实,构建具有建设性的“反对党”也好,组建“议会党”式的民运组织也好,其意识的深处都郁积着浓烈的改良主义气息。此类组织的构建者似乎并不把推动极权专制转化为宪政民主的历史进程当作自己的政治责任,他们只是满足于事先组建起在宪政民主制度下运作的“反对党”,或“议会党”,并通过“善意”或者“建设性”的呼唤,促使信奉极权专制的中共自动改良为遵守宪政民主原则的政党,然后,他们再与中共一起坐在“圆桌旁”,共商民主建设的大计。
思想至此,令人哭笑两难。只要想一想中共暴政五十六年间以国家恐怖主义为纸,以强权暴力为笔,蘸着中国人民无尽的血泪书写的罪恶史,便可以明白,希图组建“反对党“和“议会党”诸君对中共暴政的希求,完全是痴人梦话,醉汉颠语。
改良主义思潮束缚中国民主运动的另一条铁链,就是要求民运组织的行为具备以专制之法为标准的“合法性”。中共暴政有两类法律。一类法律是公开宣布的,一类是实际执行的。公开宣布的法律用来欺骗人民和国际社会;实际执行的法律是为了维护极权专制。不知改良主义思潮要求民主运动组织符合的哪一类法律?如果符合公开宣布的法律,只能是帮助中共暴政欺骗世界并自欺;如果符合实际执行的法律,民主运动组织就同中共暴政维护专制的意志一致。民主运动组织的天职只在于否定中共极权的法律制度,创建宪政民主的法律制度。要求民主运动组织的行为符合专制之法,同要求民主运动组织与中共暴政同流合污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民主运动组织一旦放弃彻底否定专制法律的努力,并去符合专制法律,也就否定了自己存在的全部政治价值。
有人竟十分自得地为海外民运组织内乱烽起,内斗不止,软弱涣散的状态辩解曰:追求民主的组织只能如此,像中共那样讲统一的政治意志,讲铁的纪律,讲严密的组织结构,就必然导致夺权后的独裁专制。
上述辩解的一个基本逻辑错误,就在于把两个不具可比性的概念加以类比――民主革命组织与共产党如云泥之别,不可同日而语。如果以民主革命是文艺复兴以来“永恒的政治主题”为大背景审视,共产党根本不是革命党,而是伪革命党,反革命党。因为,举凡共产党建政的制度全部是中世纪专制的否定之否定,全是中世纪黑暗更泯灭人性的复辟。民主革命组织与共产党在基本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共产党崇尚暴力和阶级仇恨,其政治目的就是为了用暴力夺取政权,并建立共产党一党独裁的阶级专政。民主革命的组织崇尚自由、民主、人权,其革命的目的不是为了夺取政权,而是为了建立遵循“人民主权”原则的宪政民主制度,并把自己对权力的要求,置于人民公开、公正、自由的定期选举的选择之下。民主革命组织同共产党,这两类在理论基础,政治意志,政治目标都南辕北辙的政治组织,怎么可能产生同样的政治结果?那些为海外民运组织可悲的现状进行辩解的人,不是缺乏政治智慧的庸人,就是居心叵测者――他们希望海外民运组织永远处于缺乏政治决战能力的可悲状态。
政治命运就如同草原上的野马,只服从强者的驾驭。具备坚硬的政治意志、严密的组织结构、严明的政治纪律、迅速决策和果断行动能力的民主革命组织,才是驾驭政治命运的强者。使历史遗憾的是,目前海外民运组织不配称为强者,而弱者必定被命运轻蔑地抛弃。
要想扼住命运的咽喉,就只有成为强者。革命和革命党,乃是中国民主运动走向强者之路。而且是唯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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