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hill官网 2013年12月01日讯】随着柏林墙的倒塌和“六四屠杀”,共产主义的黑暗部份越来越曝光,因此人们也越来越关注西藏,因它是中共统治下最黑暗的部份之一。
一些“六四”后流亡海外的中国知识分子,也开始讨论西藏问题,但他们发现首先要回答一个基本问题:中共军队于五十年代初进入西藏之前,西藏是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
中国和西藏都有几千年的历史,到底以哪一段历史来划分他们之间的关系?如果以中国唐朝来划分,当时中国和西藏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国家,西藏国的军队还曾占领过唐朝首都长安(今西安),两国后来签署互不侵犯条约,明确了边界。江苏省古籍刻印社根据清道光刻印本影印的《边防备览》于1991年2月出版,里面详细记载了历史上的唐藏关系,并有唐藏边界图。
如果以元朝来划分,则不管是西藏还是中国,当时都被蒙古成吉思汗的骑兵占领。蒙古人可以据此声称,西藏和中国现在都应该是蒙古国的一部份。
如果以北京政府经常强调的清朝来划分,很多历史资料证明,西藏当时并不是清朝的一个行省。清光绪乙已年出版的《水经注图》中的大清国全国地图中并不包括西藏(但却包括了现在的朝鲜、越南等国家)。而且研究西藏问题的西方学者,对满族人当年在西藏到底有多少影响力,至今还有争议。
当今世界很多国家的国界以及独立,都是以本世纪上叶这段历史划分和确定的。因此,确定西藏的地位,从1911年清朝结束,到1951年中共军队进入西藏这40年是最重要的历史根据。而且,从历史学的角度,确定国家的地位,距今越近的历史,分量越重。
很多历史资料证明,从1912年第十三世达赖喇嘛率领藏人击败在拉萨的清军后宣布西藏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到1951年中共军队占领西藏,这40年间,中国人对西藏没有什么影响力,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对西藏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权力。西藏在这个期间是独立于民国的,或者说,是事实独立的。
北京举出的民国时期西藏从属中国的证据与史实不 符
北京在1992年发表的“西藏的主权归属和人权状况”的“西藏白皮书”中,用了很多笔墨谈元朝清朝的历史,来证明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但在谈到民国时,用了很少的文字,几笔带过。因为这个期间中国人对西藏的影响微乎其微。
为证明这段时期西藏属于中国,“白皮书”强调三个事件:1934年民国政府特使黄慕松去拉萨为十三世达赖喇嘛致祭;1940年民国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去拉萨主持了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坐床登基典礼;1931年和1946年,西藏派代表参加了南京的国民大会。
用这样一些资料来证明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根据并不充分。而且很多史料证明,北京举出的这些资料,与史实并不相符。我在这里暂不引用西方学者的研究成果,仅以近年来中国大陆出版的书籍,和大陆的汉藏学者在中共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就可以清楚地看出这段历史的真实面貌——
一、黄慕松的西藏之行:藏人拒绝归顺
据大陆学者孔庆宗在1985年北京出版的《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五辑中发表的“黄慕松入藏纪实”一文,1934年黄慕松将军去拉萨参加致祭活动,曾与藏人发生冲突。黄慕松要求在祭堂上悬挂中华民国国旗:“在内地凡举行庆吊大典,悬挂党国党旗(原文如此)已成为当然之事。此次本人代表政府致祭,若不悬旗,不足以昭郑重。”但西藏政府噶厦(内阁)不同意。“最后黄慕松致电南京请示,始决定是日在专使使署外挂旗,只将党国旗抬至布达拉宫祭堂,暂不悬挂。”国旗代表主权归属,藏人拒绝在祭堂悬挂民国国旗,就是不承认西藏从属南京政府管辖。
黄慕松进藏,表面是参加致祭活动,实际上是去说服藏人归顺中央。他带去了民国政府拟定的“对藏四条”:
1、外交:西藏为我国领土,解决各种问题,均属内政范围;
2、政治:恢复中央与西藏原有之统领关系;
3、军事:中央派员训练西藏地方军队;
4、其他:以上三条为解决西藏问题之最高原则,具体以此拟定,呈候核夺。
西藏政府噶厦对此答复说:现在西藏政府只想按照十三世达赖喇嘛在世时那样做,若你们另有主张,须交“西藏民众大会”决议后方能商洽。
黄慕松在西藏逗留了三个月,离藏前,他强调,只有确认西藏为中华民国领土,服从中央,然后才有商量余地。他并保证中央政府允许西藏自治,不干预西藏之自治权限,不改变西藏之原有政治制度。最后噶厦答复了十条,主要条款是:
1、对外可称西藏为中国领土;
2、西藏内务全由藏人自权自主,汉政府不得干预;
3、中央可派驻藏代表一名,主仆人数不得超过25人,此外不得另派官兵。驻藏代表必须真正信佛教;
4、藏官员由西藏政府任命,毕后函至中央备陈;
5、国防由西藏政府自理。
从西藏政府的答复可以看出,西藏实际上是处于事实独立的状态。
二、吴忠信西藏之行的真相
黄慕松西藏之行后,南京政府又派特使吴宗信去了西藏。在北京和台北,海峡两岸的中国政府强调民国时期西藏从属中国的主要根据就是吴忠信的西藏之行,认为:藏人找到十三世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后,正式用公文请示了南京中央政府,获得批准后灵童才确立;吴忠信去查看了“灵童”,决定免予传统的“抽签”;并代表中央政府主持了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坐床登基典礼。北京的“西藏白皮书”更理直气壮地说:“仅十四世达赖喇嘛要经过国民政府批准方得继承这一点,就充分说明当时的西藏根本没有什么独立的权力。”
但从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阿沛‧阿旺晋美一次讲话披露的历史资料可以看到,北京的上述说法是违背历史事实的。
阿沛‧阿旺晋美是1951年西藏政府派出与北京签订“十七条协议”的首席代表,后来成为藏人在中共政权中地位仅次于班禅喇嘛的高级官员。1989年7月底,他在“西藏自治区人大五届二次会议”上专门讲了西藏历史问题(载拉萨《西藏日报》,1989年8月27日)。他说,经征得江苏省委和省政府同意,他在1985年特意调看了南京第二档案馆中的档案,为了查清当年西藏政府有无就确定“灵童”向南京政府请示一事、为何选灵童免予“抽签”、谁主持了“坐床”典礼等历史疑点。
1、藏人没有为确立灵童请示南京政府
阿沛‧阿旺晋美看到的档案记载是,里面确实有盖著当时西藏摄政王热振、三大寺和噶伦正式印章的分别写给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和蒋介石的信函。但信件不是请示可否确立“灵童”,而是说:在安多地区,即青海寻找到了转世灵童,但当地军阀马步芳勒索30万银元,否则不让灵童离开。藏人交了银元后,马步芳又变卦,要增加到三百万,藏人拿不出,只好写信给南京政府,请他们为了汉藏民族之间的感情给予帮助。
2、灵童只有一个,不存在“抽签”
档案中没有任何关于免予“抽签”的文件。藏人在青海寻找到灵童后,为了防止马步芳勒索,故意说他是预选灵童之一,这样就显得这个灵童不是那么十分重要。但吴忠信到拉萨后清楚地看到,只有一个灵童,他汇报南京说这个“灵童天资聪颖,免予金瓶抽签”。所谓“抽签”,就意味着是两个灵童以上,但当时藏人只寻找到一个灵童,所以从逻辑上不存在抽签选择的问题。而且在吴去拉萨之前,灵童已经确定,也不存在由他“察看决定”的问题。连北京的西藏问题专家牙含章在他的《达赖喇嘛传》也写到:“所谓‘察看’,不过争回国民党政府的一点面子,实际上(吴忠信)并无否决之权。”
3、吴忠信没有主持达赖喇嘛坐床典礼
在档案中,也没有任何文件证明吴忠信主持了灵童“坐床”仪式。只有一张套红的当时国民党报纸报导说,吴“主持”了典礼,并配发了一张吴参加典礼的照片。但据阿沛‧阿旺晋美的仔细观察,“这张照片是在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卧室中拍的,照片上是吴忠信送给十四世达赖喇嘛一个钟,他把钟拿在手上玩,脸上有笑容,很高兴的样子。”
了解当年情况的西藏老人夏扎‧甘登班久于1982年在《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上发表的“忆吴忠信来藏主持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片断”的回忆文章也对此有所证实:“在坐床典礼之后,吴忠信到达赖的卧室向他告别,并送达赖一只怀表,表的外围用珍珠瓖嵌。同时,还与达赖在卧室外边的水池边合影。1950年,我在噶伦堡一个学校看电影时,曾看到了这个镜头。”
北京的中国藏学出版社在1990年出版的《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致祭和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档案选编》一书中有两封电报也可以证实这一点。该书收集有这期间国民政府就此问题的公函、文件等478件,其中包括黄慕松和吴忠信在藏期间与南京政府的所有来往电报。书中的第439件公函是当时国民政府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董显光拍给在拉萨的吴忠信的电报,电文说,美国美联社想得到达赖喇嘛登基典礼的新闻照片发表,为省时间,让吴把照片直接寄给印度一家报纸转美联社。吴忠信在回电中说,因为登基典礼在早晨进行,“不便拍照”。意思是说,他没有登基典礼场面的照片。他在电文中说,他会把其他场面拍的照片寄美联社。
据夏扎‧甘登班久的文章回忆,“吴忠信来拉萨时带了两个顾问(曹、席)、两位秘书、三、四名保管员、一个医生一个医助,两名摄影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吴带了两个摄影师,别的场面会拍照片,恰恰是国民政府最重视的、由他主持的登基典礼没拍一张他“主持”场面的照片,所谓由吴忠信主持的登基典礼之说,无法让人置信。
4、藏人传统:坐床典礼不设主持人
因此阿沛‧阿旺晋美在讲话时认为:“实际情况是不存在吴忠信为十四世达赖喇嘛主持坐床典礼的事实。”他还举例说,“多杰才旦同志(注:原中共西藏自治区政府主席)他们找到了一份文件,是西藏地方政府后来给国民党政府发的一封感谢信。内容是感谢国民党政府派吴忠信参加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国民党是根据这封信说吴忠信主持了坐床典礼。那怎么能说明问题呢?‘参加’与‘主持’是不同的概念。而实际上达赖喇嘛的坐床典礼就没有像汉族所讲的主持方式。”“今天,我们在座的有许多原来西藏的老贵族,都知道达赖喇嘛坐床典礼的习惯和它的程序是没有什么主持人的。不像汉族开会时有个主持人。……在此问题上国民党说瞎话,我们共产党就没有必要跟着他们继续说瞎话。”
三、出席南京国民大会,藏人是观察员
北京“西藏白皮书”强调民国时期西藏从属中国的另外一个根据是,西藏代表1931年和1946年参加了南京的国民大会。实际上藏人派代表出席南京政府的国民大会共有三次:一次是1931年;另一次是1946年的制定宪法,最后一次是1948年的选总统。但藏人在三次会议上都坚持“三不”:不鼓掌;不举手参加议案表决;不参加选举。他们都是以观察员身份参加的。尤其是1946年那次,是西藏政府派出代表团去“慰问同盟国”,先到印度对英、美政府表示慰问,然后到南京对中国政府表示慰问。藏人强俄巴‧多吉欧珠在《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发表的“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慰问同盟国和出席南京国民代表大会‘内幕’”一文说,西藏政府这种去慰问同盟国的行动本身,就是表明,西藏“不属于同盟国,是独立的。”
结论:民国四十年中,西藏是事实独立的
通过这些史料,我们可以看到,从1911年清王朝结束,到1951年中共军队进入西藏,这40年间,西藏至少是处于事实独立的状态。因此,对这段历史非常了解的阿沛‧阿旺晋美在他的讲话中才这样总结说,“国民党政府自己宣传报导说,(民国时期)国民党同西藏地方政府的关系同过去清王朝一样密切等等,这些说法从史实来看不是实情。”“辛亥革命胜利之后,国民党政府同西藏之间的关系没有多大的政治关系。”
而达赖喇嘛在1959年中共军队镇压了西藏人民的起义、逃亡到印度后,于当年九月给联合国秘书长发的电文,在论述西藏是独立的国家时,第一条就强调说:“自十三世达赖喇嘛于1912年宣布独立之后,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在西藏行使任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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