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hill官网 2013年11月14日讯】国内外瞩目十八届三中全会,面纱未揭大家都在YY中,于是有了各种消息出来。这不,国资委据说有消息了,说国企改革方案马上公布,私人投资者可以购买10-15%的国企股份;但随即官微辟谣说此消息不实,国资委将按照三中全会统一部署,“尽快”出台相关改革方案。
好吧,即使明天公布方案的消息不实,即使私人投资者最多持股15%的说法不实,我们也可以问一句:在未来的国企改革方案中,是否有“私人投资者可以购买国企股份”这样的内容?
以笔者所见,这样的内容很可能有。因为这既表面上表明了国企“改革”的姿态,算是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号召的一大举措,体现了国资委的“政治正确”;又可以再圈一笔钱,再消解一些民间资本力量,再掠夺一次中国民众财富,从而进一步加强央企地位,强化国有经济控制力,一箭数雕,何乐而不为?!
这正是此类“改革”的可怕之处:打的是改革的幌子,表面看起来似乎也真的是改革,但骨子里却是反改革的,是在强化乃至固化既有的体制格局、权力格局、利益格局,排挤、消解或者吞并、控制民间资本力量,以保证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惠及子孙”“千秋万代”。
国有资产如今足有150亿元之巨,经营性资本就有120万亿元,而央企资产也有数十万亿,相比之下,民企资本规模就要小得多。况且国企单体规模更不是民企能比的,如银行、能源、交通等垄断央企的资产规模动辄上万亿元,是最大民企的十几二十倍。这种情况下,私人投资者入股国企,几乎注定了要当小股东(哪怕最高占股15%一说不实;某些所谓的重要行业如金融、电信、能源等等的垄断央企不允许民资控股也会有政策规定),国有资本还是绝对控股或者相对控股。以国企众所周知的思维模式、体制惯性和经营做派,小股东的权益无疑是羊入虎口,毫无保障的。
试想,国有企业允许民资入股,这不是现在才开始的,不是有了那么多上市的国企了吗,中石油之流不也是上市公司吗,你们什么时候见过这些国企控股股东对于中小股东权益有过丝毫顾及了?他们国企的劣根性有过任何的改变吗?这还是在有公开监管、有各种各样管制措施的情况下发生的啊!如果只是民营企业入股国企,或者私人投资者合伙入股国企,可想而知会发生什么,那还不是肉包子打狗吗!更容易黑箱操作把这点股份的权益给消化了。
以国企改革名义,让私人资本入股国企,实在是用心险恶,是在给私人资本下套,是在继续榨取民间财富填充国企的窟窿和贪官的私囊,正如此前他们在股市上所做的一样--无偿套取民众资金而不负任何责任!
以前的建立股市,不也是实行市场经济的一项改革措施吗,说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不能老由政府财政投资补贴、要变银行贷款为市场融资等等,但实质目的却是为了“帮国企脱困”、“降低国企的融资成本”(哈哈!最后实施得很好,变成零成本了,民众的血汗钱被那些国企为首的上市公司拿去随便使),最后导致中国股市成了“连赌场都不如”的一个所在,让数十万亿的国民私人资产化为乌有,而国企痼疾上市后不但没有改观,反而更加恶化!打着市场化名义的改革措施,居然成了助纣为虐的工具,此中根由,不由得我们不警惕!
这种“改革”举措,无疑与真正意义上的改革南辕北辙,是以改革的名义反改革的典型做法!最可怕是,各个政府部门、各个行业都用这种方式来进行所谓的“改革”。不信,大家可以看,在贯彻实施十八届三中全会综合改革方案的名义下,会有多少这样的“改革”措施出台?
若真有诚意让私人投资者入股国企,那就应该放开控股收购,真正实现民营化,而不应该设立什么股比限制。对外资某些行业还可有投资限制,为什么对我们自己的国民资本也要加以股比限制?完全没有道理!笔者以前就曾经建议过,建立民间电信投资基金,收购电信公司股份,或者自行投资电信业务,可惜政策至今仍然禁止。国资委的新的改革方案,敢这么做吗?
国资委如果真想改革,让国企真正成为国人的财富而非市场的毒瘤、腐败的渊薮、特权的金库,首先必须做两点:
第一,取消国企行政级别,国资委划归全国人大,由全国人大而不是国务院代为行使国民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权。虽然这种做法仍不能保证对于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根除国企的体制痼疾,但起码比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互为同僚、官位互通、沆瀣一气要好。
第二,放弃行业垄断,凭企业自身能力与其他资本公平竞争。别再拿什么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国有经济主导之类说此忽悠国人,被卖了还替人数钱者毕竟是少数,真放开讨论了大家很容易明白内里都是怎么回事。国资委怕什么呢,垄断央企巨无霸们怕什么呢,你们已经占有了最多的资源和先发优势,还怕其他资本的竞争吗?不要在垄断市场的情况下显摆你们多能赚钱、资本增殖多少了,那都是国民的血汗钱,是以全社会多少倍的损失为代价换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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