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大力报道薛蛮子嫖娼引非议(williamhill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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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09月02日讯】导语:《新闻联播》的一次裸奔
《新闻联播》用约3分钟播报薛蛮子嫖娼事件:日前,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朝阳区安慧北里一带连续端掉多个卖淫嫖娼窝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7名。其中,广受外界关注的网络大V“薛蛮子”,中文名“薛必群”,被警方当场抓获,经进一步查明,他不仅嫖娼,还涉嫌聚众淫乱……对此,我的伙伴们惊呆了:嫖娼这点等破事,都上新闻联播了,且一上就是3分钟,搞得跟街边小报似的,果然是放下身段到群众中去了。作为群众,不感动到内牛满面,就明显不合时宜了!
一、事件的罗生门
生在当下,CCTV好放送,新闻无节操,社会大戏,每每狗血当面来,我伙惊呆,普大喜奔,精彩中国梦。对于我等看客,表示丝毫不影响,只是觉得乱哄哄,非常考验我们的鉴赏能力。不过,对于某些事某些人,我要保护好自己的眼睛,切不能像某个小孩子一样被人给抠了,就再也看不到天亮。
比如一个叫梦鸽的女人,进了法庭再进舞台,都像明星在走红地毯,那种恬不知耻的自信,早已爆表中国的道德指数,一曲祖国我永远祝福你,咿咿呀呀,好戏子,装逼能如此,令人五体飞天!话说,有个姓薛的老美国人揶揄了一下这个女人的儿子,如此说道:当上海的法官们想拼命甩掉“嫖客”身份的时候,李双江梦鸽夫妇在竭力为孩子争取一个“嫖客”的名份!所以:“人!活着一定要知足啊。”
看上去非常充满正能量,为了证明做“嫖客”要知足,他用行为艺术给国人上一课堂,用60岁的体力干起20岁的房事,做定了一回“闻名世界”的嫖客,而且骄傲地承认爱嫖如命。我们嘘唏之余,不得不叹服,廉颇虽老矣,蛮子却体力尚好!
感慨之余,总觉得六个嘘唏之处:
一是剑指“大V”--到底要向什么开刀?
警方抓嫖,稳狠准,无话可说。但动辄标明“大V”,貌似代表着某个既定目标了。“大V”究竟招谁惹谁了?蛋定一点,谁都会认为,网络“大V”应该是囊括了社会各个阶层的,林林总总,鱼龙混杂,总不可能一棍子打死,“大V”就是大谣吧。
更何况,“大V”们又不是中国官员,嫖娼也好淫乱也好,又没花官方的钱,更没进行权色交易,依照法律处置就是了,该干吗就干吗。这回倒好,杀气腾腾,非要往死里整,把人弄臭不可。
说句实在话,剧情狗血,但作为资深看客,我还是奉上一句话:兴奋是嫖客还有捉奸者,至于看客,永远是看客,角色的改变还在酝酿中。
二是媒体怎么都像吃了伟哥似的?
说到媒体,特别是官方媒体,这段时间都齐刷刷地兴奋起来,新华社也站出来,连发社论,口诛笔伐;中央台躁动起来了,上七点档,广而告之……个个像吃了伟哥般兴奋,全媒体共讨之,恨不能打翻在地,再踏上一脚!
这种感觉就像苍蝇盯上了有缝的蛋,但是,先要弄弄清楚的是,问题就有两个:蛋有缝,苍蝇就是苍蝇。一个小小的嫖娼,官方媒体宣传量排在贪污案之前,排在砍人案之前,排在警察摔婴之前,那简直是奇了怪哉了。更令人感到嘘唏的是,上海法官集体嫖娼就在眼前,这群官员不论道德还是操守,可比自己掏腰包的薛蛮子沦丧的多,为什么没有这种亢奋状态了?
官方媒体八卦起来,更没有节操可言,集体亢奋,上纲上线,口诛笔伐,典型的失态加变态。用意太明显,奉旨意味太重了。
三是突然冒出这么多爱举报的群众?
最近,群众这个词儿很火爆,群众的眼睛顿时“雪亮”起来了,亮得有些血丝的感觉,这个举报,那个举报,忙着举报呢:秦火火是群众举报,周禄定是群众举报,薛蛮子是群众举报……群众都很忙,纷纷亮起了亮瞎世间一切狗眼的钛合金眼。官方似乎在营造这样一种气氛,“人民正是这样希望于我们的,我们应当满足人民的希望”!
作为不明真相的群众,想想也悲催,这叫我们填简历时只能写群众成分的人情何以堪?且不说明某些官员,开除党籍之后又硬生生踢回到我们中来;如今搞这种行动也每每假之我们举报之名。
要尊重我们这些有血有肉的人民群众,不能误读群众概念,更不能抹黑群众!
四是时代变了手段还是老伎俩?
现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有思想了,还想通过贴标签的方式搞敌我斗争,说句实在话,这根本没有赢面可言。因为互联网的出现剥夺了官方独占的话语权。
面对这样的官方行为,我们根本不能欢呼!我们看到了我们看不透的权谋,无论薛蛮子如何猥琐不堪,但是,但是,我们必须要有自己的脑袋了,如此手段,根本不是法治,我们可以鄙视薛蛮子,但决不能为当下这些几近下三路的手段鼓与呼,欢呼清除所谓的大谣和大V,并不会增加我们的自由,甚至这种手段被有些人所复制,成为他们打压异见分子的合理手段。
五是如此无情打击到底为哪般?
不就是嫖个娼么,放在中国现实,这屁大点事儿,嫖个妓,好意思定人家聚众淫乱罪吗?警方的特殊照顾,真是令人瞠目结舌,大有棒打落水狗的意味。嫖娼抓现行,又孜孜不倦地把人家的老账给翻出来,极尽详细,攻击其嫖德,群P嫖,赖账嫖等等……貌似要以此来吸引全国人民观瞻,通过CCTV等官方媒体,在向全国人民赤裸裸地宣淫么。官方和媒体不断对薛蛮子的嫖娼细节进行深挖,曝出什么喜欢双飞、拖欠嫖资等等,把这个人搞臭,搞得臭不可闻,他们想这样自然没人会再关心他之前做的打拐公益事业,也没人尊重他在商界取得的一些成功。
如此行径让有些人都有生理反感了,便提出了异议了,开始抨击警方执法手段龌龊下作、公权力干预私德、借“嫖娼”之由扼杀言论自由之实的人们等等。
虽然民间质疑声纷起,官方依然我行我素,吃了秤砣铁了心,卖淫嫖娼不够解恨,那就加上“聚众淫乱”罪,这就显得有些上纲上线了,前者是治安问题,后者是刑事案件了,这个就比较阴险了,让人不得不不寒而栗了。如此看来,醉翁之意不于嫖娼,项庄剑不在于大V,用意过于明显。
六是为什么偏偏选择在这个时机?
刚刚秦火火被刑拘之际,放出风声说秦火火背后有大V。就在这样的“恰当”的时机,恰好这位大V给抓住了。不过,按照薛蛮子的供述,他那个嫖娼频率,被抓也算不上巧合。只不过,被抓之后,官方的兴奋劲让我们超乎想像(或许笔者低估了他的影响力了)。这一年来,发生的事情一直在无限制透支法律底线,中国的法律底线道德底线是否会迎来一次剥皮?其实,我有些不祥的预感,网络言论自由可能会紧缩。大家安全起见,少说话为妙!所以,一直认为薛蛮子嫖娼案里面,很难说没有政治成分,咱是小百姓,搀和不起!
我不是阴谋论者,对此也不想过度地揣测。
二、常识性的认识
作为围观者,要有自己的态度,多一点岿然,好戏往往还在后头,这种态度八九不会错。所谓谣言止于智者,蛋定到略感有蛋蛋的忧伤,也无伤我们的欣赏能力。这里有必要谈这个事件,说说我常识性的认识:
一是对薛蛮子其人的印象。
我对他的印象无多,因为看了几期蛮子文摘,是加了关注的,看过几期的内容,整体感受,就其言论而论,虽然营养价值并不高,但多数价值观还算值得认同的。但是,怎么说呢?这些言论基本上是人云亦云,缺乏自己的思想,三观比较模糊,更多转发转发,像机器运转一般,并不是那么独特深刻,引人深省的那一种!所以,他的文摘已经不看了,信息量大的还是网易《每日轻松一刻》。按理说,一个不堪任“思想者”的薛蛮子没有这么大的杀伤力,根本走不上官方所定性的神坛的。充其量,他就不过是一个爱炫耀、爱虚荣,做点好事爱咋咋呼呼的美国老头而已。
二是对为薛蛮子洗地的看法。
对薛蛮子进行所谓的道德“洗地”,祭出马丁•路德•金什么的人,来标榜他,我觉得这根本没必要。我对嫖娼的态度很明确,本人有洁癖,没这方面的特殊爱好,也是坚持反对卖淫嫖娼的,更反对聚众淫乱。但是,如果和人谈及嫖娼,或者有人指责我嫖娼,我怕会一笑而已,都是男人么,正常欲望而已,有什么呢。文明社会最大特征就是充满宽容。需要知道的是,做柳下惠可能是太监,浑身阴阳怪气;做惠下柳的可能是性情中人,充满阳刚之气,怕就怕像宋朝的朱熹和当朝的衣俊卿这类虚伪的伪道士。至于像李银河这样美妙绝仑的想像力实在让人不得不“我伙惊呆”,她认为薛蛮子可能在搞“行为艺术”,目的是“引起公众对卖淫法的关注”。在这里我不得不佩服李银河的想象力,其实,我倒认为是李银河是在给政府找下的台阶。不就是嫖个娼么,有什么好洗地的,看看“先进性”的上海法官集体嫖娼和“性先进”的未成年李某某就干轮奸的表现,就可以知道,在笑贫不笑娼的当下,嫖个娼还真算不了什么!
三是对严惩网络大谣的态度。
对于官方这种杀气腾腾的做法,从秦火火开始,到刘虎,到如今的格祺伟,越来越有迹象表明,针对起反腐揭黑的记者了。我只能说,对于严惩网络大谣的行为,是有限支持的:对于根据法律执照程序,向老百姓交待清楚,这应该支持,但坚决反对扩大化,这样会误伤一大片,特别是伤了言论自由,我的态度也是异常鲜明的,坚决反对(虽然反对无效,但我有态度)!因为对这个无比强大组织而言,只要有目的,没有无法解决的事情。你干净,ok;查你家人,也干净,行;查亲戚,总有一个会有问题的……都没有问题?简单,挖一堆坑,等你自己来跳!我就担心有些人借严惩网络大谣之机,打击异见者。如果是这样,那就人人自危了。所以,要提醒官方一句话:磨刀恨不利,太利伤人指!
四是且对官方进行善意揣测。
看了《新闻1+1》和《新闻联播》,官媒喉舌尽职地卖力,这是本份。按照历来的操守,大家都不会意外,我觉得大家还是需要怀着“善意”去揣测官方的,他们的用意是如此:刚刚提出了网络“七条底线”,官方媒体需要落实宣传,薛蛮子嫖娼是果不是因,他只是刚好在集中扫黄中被抓到了,央视也好新华社也好,甚至更上层都觉得这是个合适的反面案例,就把它放大做了,但肯定不是为了找案例而抓了他。杀鸡也好,杀猴也好,反正是薛蛮子要祭祭血了,怪只能怪薜蛮子自己屁股不干净,怨不得人。“打铁还需自身硬”,特别是大V更要自身硬,毕竟“大V”之誉,得之名声失之名声!
结语:做好看客----我们是看客,必须具备看客的素质,关键时刻,还是需要我的的态度:毕竟清除所谓的大谣和大V,并不会增加我们的自由!
先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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