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敛财3500万背后的监管拷问?
【看中国2013年08月18日讯】日前,浙江省永嘉县新桥村安置房案在永嘉县法院开庭审理,400多名村民旁听。该村村委原主任余乾寿利用职务便利,涉嫌受贿3399万余元,职务侵占199万余元。同案的王启政、陈伟荣、杨金龙也同庭受审(2013年8月14日中国新闻网)。
2007年下半年,永嘉县政府将农贸综合市场26.5亩三产返回土地分配给新桥村建设安置房。浙江昌泰房地产董事长王启政和永嘉县和田房地产董事长杨金龙两公司与余乾寿磋商,两公司以成本价买下20%109套安置房,所得利润与余乾寿对半分。在余乾寿斡旋下,新桥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由王启政和杨金龙两公司代建安置房,余乾寿从王启政处获取“分红”1475万元,从杨金龙处“分红”1044万余元。一个安置房工程竟让村主任大赚2500多万,涉及上亿元工程的500多套安置房,怎么上不见监管领导、下不见村民代表大会作用?如此重大事项竟由余乾寿一手操纵。这究竟是制度缺失还是监管缺位?
一个村官几年间大赚3000多万,我们的基层纪委咋就是迟迟没有反映?我们基层县乡两级不乏纪检部门、不乏纪检官员,或者可以说基层纪检人员并不少,机构很庞大。然而,在严重的现实问题面前,总是看不到纪检部门官员在履行职务?基层纪检部门官员究竟在干什么?他们又是如何履行自己的职务的呢?
据笔者所知,多少基层纪委领导不批示不查处,领导很少批示,他们更是很少查处。基层社会不是没有官员腐败,而是很多腐败坚持不查;不是基层群众不反腐,而是基层群众“反映”了,纪委坚持没“反应”,甚至一味推诿扯皮。有的纪委接到反映,不是深入调查腐败官员问题,而是借机找腐败官员敲诈勒索,金钱好处到手,再也没有了下文。多少基层纪委甚至沦为腐败官员“保护伞”,民众反腐绊脚石!正因这样的基层纪委官员存在,延滞着反腐,大量积累着民怨!
涉及上亿元工程500多套安置房事项,最起码乡级主要官员应该插手过问的,而县分管官员也是应该过问的。假如涉及上亿元工程500多套安置房事项,县级分管领导还不插手过问,那么,我们的县级官员还有什么事情可问?对于永嘉县新桥村村官贪腐3000多万问题,人们怎么也无法发现基层官员的管理、基层纪检部门的监管。这一切是否说明多少基层管理严重缺位?多少基层监管严重失职、渎职?
或许不是基层管理缺位,不是基层监管失职、渎职,而是背后另有隐情?有多少基层官员已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村官大捞特捞,他们无不背后参与分肥。只是被村民告发时,因缺乏他们背后勾结有力证据,把他们遗漏了!一个村级组织官员贪腐仅被追回经济达5000万元。可见基层贪腐有多大?假如不是新桥村村民反映百余套安置房被村干部等瓜分,引起媒体广泛关注,案件真相不知将被遮蔽多久?
需要赘述的是余乾寿曾因在村官任上虚报冒领劳务费贪腐问题,被以贪污罪判刑二年,缓刑三年。可就是这样被法律所证实的腐败村官,何以能在缓刑期满后第二年重新当上村官?上级领导部门又是如何把关的?是不是上级领导被收卖,不然,何以让罪犯贪腐村官余乾寿轻易继续就任村委主任?
除非不出问题,每出问题怎么也不见基层管理、基层监管人员履行职务?庞大的基层官员究竟在干什么?是不是严重失效?非常遗憾的是出了问题却屡屡缺乏深入追究,笔者相信,那些漏网的鱼一定比落网的鱼大得多?这不该引起反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