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沈阳市的百姓宋丽丽,2006年我在大成小区的一套房子被动迁办主任联合社会无业人员造假房证私自动迁了,并且领取了我30余万的动迁款,至今没有归还。而涉案的政府人员现在还在动迁部工作。6年来我到处上访,期间政府多次动用黑社会对我进行恐吓和伤害,致使我现在尾骨骨折5跟肋骨骨折腰间盘凸出膨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为了阻挠我上访,不惜惊扰我80高龄父母,致使我的母亲于前年离开了我,政府还去我孩子就读的学校制造舆论,导致我大二的女儿辍学,,,,2年前政府采取欺骗的手段向上级谎报,终结了我的案件。但是上访6年来政府重来没有给我出具过任何案件终结报告或者书面答复。
现在我已无家可归,身体又不好,吃饭都成了问题,本来我有个幸福的家庭,现在可以说是家破人亡,需要去沿街乞讨才能过活,
善良的好心人请你帮帮我,详细的案件材料、各种房产证明及政府谎报黑社会威胁等录音文件都可以提供,谢谢您的帮助,好人一生平安。
我的联系电话是18640102661
尊敬的领导您好:
冒昧的写信打扰你实属无奈,感谢您百忙之中阅信,再一次的感谢您,祝您好人一生平安。
我是沈阳市沈河区大成小区的动迁居民宋丽丽,我的房子合法证件在手,在动迁前期,就被动迁服务组负责人造假房证,签假协议动迁了,三十万元的动迁款被拆迁小组负责人王学新领走。一年多来我多次到纪检和信访部门上访,但他们却官官相护,互相推诿包庇犯罪,至今问题得不到一个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解决,连一个像样的有法律依据的书面答复我也没有得到。
我居住的大成小区是2006年10月份动迁的,开始动迁后,我一直和拆迁服务组负责人周秀谨、王学新等人沟通联系,谈我的具体情况。可就在2006年11月17日,在正式开始签约的第28天,各项优惠政策都有、动迁的前期大多数动迁户都没走的情况下,我拿着合法的私有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要求和拆迁办签协议时,拆迁服务组负责人周秀谨告知我说“晚了,这个房子已经和黄晶签协议了,房子已归开发商,和你无关系了”,我当时听到后如雷轰顶一般几乎昏了过去,怎么我的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私有房产会被动迁没了呢?后来我多次拿着合法的私有房证找到他们,无奈拆迁小组负责人周秀谨、王学新又要以34万元的现金买我的房产手续,并拟好了协议,我考虑在动迁期间买卖房屋违法,后患无穷,所以没有在协议上签字,没答应他们的要求。
事实上,拆迁服务组在2006年11月17日就勾结社会无业人员和我无任何关系的陌生人黄晶,伪造了假房证,以黄晶的名义签了假协议,领走了拆迁款。他们一方面在群众中散布我是黑户、没有房产物业档案,十几年租房钱还得退回来;一方面造假、签假协议,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择手段。后来我为此事多次上访沈河区纪委、区信访办,他们根本不管,互相推诿包庇,根本不做任何调查就说拆迁服务组没有错,没有违法违纪。甚至当我们到沈河区纪委上访一个多小时后,当事人王学新就给我们打电话恐吓说:“你还到区纪委告我,告诉你们在沈河区你们会到处碰壁”,事实上也是,我们到区纪委、区信访办上访有近百次了,他们不是不理就是推诿,根本不做深入的调查,至今我们连个像样的书面答复都没有得到。信访绿色通道在沈河区处处受堵,是行不通的。沈河区纪委、信访办的某些人拿着老百姓的血汗钱保护贪官,对付无权的老百姓。
值得一提的是,我的房子是在钥匙在手(至今还在手)屋里任何东西都没取走的情况下,被拆迁办私自强行砸开房门,拆掉了房子。在拆我房子时,当时我就在现场,我一边手里拿着合法的房产手续,一边眼睁睁的瞅着他们拆我的房子,我呐喊,我阻拦,可他们连理都不理,就像这房子和我无关一样,我没办任何手续,没得到任何告知,随随便便的,房子就没了。他们这种行径和强盗有什么两样!法律规定在大街上抢个包都是犯罪,而在光天化日之下,基层领导干部、政府的公务人员依仗权势,干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领走三十多万动迁款,他们是在诈骗,在犯罪,他们的所作所为不是比强盗还强盗吗?在他们眼里,还有什么国法可言,他们的行为是对法律的践踏。他们之所以能这样肆无忌惮、无法无天是因为身后有一个强大的保护伞,有后台,有人包庇,他们可以为所欲为,没人管。长时期以来,我们近百次上访都没有得到认真的回复,至今犯罪者没有任何悔过之意,我们没有得到任何道歉。而有关领导还包庇说,拆迁服务组这样做是为了不影响拆迁进度,真是天大的笑话,为了动迁就可以在动迁的前期造个假房证把老百姓的房子动迁在自己人名下!我又不是钉子户,又不是不走,而是我拿着真房证追着要和他们签约。他们不签却造假房证签约,领走了动迁款。他们的真实目的不是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吗?
长期以来为此事,我已经筋疲力尽。他们的所作所为,使我无论在经济上还是精神上都遭受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事情刚出现时,我觉得天塌下来了,我一个下岗女工,领着孩子就靠出租这个房子维持最低的生活,可现在房子被动迁没了,我怎么活啊?没了活路,我选择了死亡,是孩子和孩子同学的家长及时发现才救了我,怕我出意外,面临高考的孩子几天没有上学守着我,使孩子的学习和身心也受到极大的伤害。望着可怜的孩子为了她,我也要活,我要勇敢的活下去!我要站起来用法律来维护我的权利。我相信在依法治国大讲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今天,我的问题一定能得到解决,犯罪者一定会受到严惩!
尊敬的领导,我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不得不给您写信打扰您的。我的事情在地方已上访百次,可他们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我的问题已长期也得不到解决。恳请领导能倾听来自社会最底层的呼声,了解最底层的民情,惩治贪官取信于民。
绿色上访渠道被堵塞艰难的上访之路上身体和身心遭受到严重的摧残
为了讨回我的房子,被逼无奈踏上了上访的“征程”,而这条路又是何等的艰难,绿色通道被堵的严严实实。我2006年开始上访,然而时至今日,沈河区信访局也没有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给我一份书面的答复意见。我按照信访程序多次上访,尽管各部门都下达了转办和督办信,但责任单位就是置信访条例和国家法规于不顾,我行我素,繁衍搪塞,推诿扯皮,使我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全国开展像潘作良学习,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大接访的大好形势下,我于08年7月20日在市信访局排了一天一夜的队终于见到了市政府办公厅徐大帝主任,我把我的问题向徐大帝主任陈述后,他在我的材料上作了批示(如果事情属实,请信访局协调沈河区政府给信访人答复徐大帝08年7月20号)后让我把写有他批示的材料交给信访局的负责人,但半年多过去了,我还是没有得到任何的答复。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责令有关责任单位按照信访条例给我出具书面的答复,同时按照中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适用《中国共产党据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监察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由于绿色通道被堵得严严实实,地方官员互相推诿扯皮,进京又是冒着重重的危险,且不说旅途上的重重困难,即便到了北京,也像是“白区里的地下党”,要用一些道具来遮掩,不敢露出自己的庐山真面目。即便这样,在信访办的大院里也会被识破,四五个彪形大汉会把你从排队的人群中拖出来,总之正常的信访部门就是进不去。阴差阳错的进去了,他们也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把你的表弄出来。08年9月28号,我很幸运的通过两办,进入到“久敬庄”,但遗憾的是还没等我从兴奋中平静下来,就被沈阳市沈河区信访局的官员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把我从久敬庄强行的拖上了回沈的面包车上(我知道这种接人的程序存在严重的问题,按照程序区信访局是不可以进久敬庄直接接上访人的,这里少了很多的环节)这些不作为的地方官员,不把心思用在化解矛盾解决百姓合理诉求上,而是用在了一些歪门邪道上。他们的这种行为纵容了腐败分子的气焰。地方政府一些不作为的垃圾官员,一方面不择手段的堵塞我的绿色上访渠道,一方面派大南街道办事处的人员对我进行24小时的跟踪和监控。他们还没有人性的想尽办法来惊扰我80多岁的高龄父母,致使他们患病住院,至今未能痊愈。他们的这种暴行,严重侵害了我和家人的人权人身安全和宪法赋予的一切权利。对我和家人的名誉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极大的摧残了我们的心灵和身体。而就在08年9月11日,我进京上访被截,被非法拘禁在棋盘山时,又遭到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道办事处李显锋的毒打,造成我大面积软组织挫伤,5根肋骨骨折的严重后果。而就在我要求办事处带我去就医再次见到李先锋时,他竟嚣张的向我吼着“愿意上哪告上哪告,有能耐去北京,如果今晚不去就不是好老娘们”(事发时在棋盘山我曾报110,110没到现场出警,后我又打了沈阳市公安局的警务督察电话,110才出警到现场,但没有做笔录,只是说因为我是上访的被打,不是社会上的治安案件,他们不管。时至今日,公安也不给立案,其不立案的理由,还是因为我是上访的)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上访人的生命安全同样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和部门都无权剥夺。看看,这就是当今垃圾政府官员对百姓的态度和暴行,他们随意侵害百姓的合法权益,肆意践踏亵渎法律,使百姓丧失对国家权力机关公正合法行使权力的信赖,使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08年7月22日,我在沈阳市沈河区信访局,被沈河区信访局大厅民警何壮伤害,造成尾骨骨折的严重后果,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天,我被沈河区纪委书记李晓东请到区信访局,我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上了3楼,(李晓东书记约我当日上午9时谈话调查事情经过)我在三楼大厅等候着,大约11时多,突然上来几个有穿警服的有穿便服的让我下楼,我对他们说我是李晓东请来谈话的是工作人员把我领到三楼的。这时,就有一个穿白T恤的男子上来拽我(事后经打听得知他是大厅的警察,叫何壮)我说我不能走,且说了不能走的原因但他还是不撒手继续拽我,几个来回我就被他拽来拽去摔倒了,一下子坐在地上就再也起不来了,只觉得下半身疼痛难忍且左腿麻木。后来我打110报警,110说让我找市局督察办于是我给督察打了电话,他们很热情耐心的受理了,并且不一会沈河分局纪检科的同志也来了做了笔录,再后来纪检的人叫120把我送到省医院救治,经过CT检查,我的尾骨骨折。当日晚约8时左右中街派出所的葛警官来省医院做了笔录7月29日我又随葛警官去公安医院做了伤残鉴定。8月9日去中街派出所取伤残鉴定,鉴定的结果为轻伤害,葛警官说他只能做到这一步,下一步让我们再过几天找分局纪检科,因为原来立的是行政案件,现在根据伤残鉴定结果必须重新立刑事案,要有一个过程,他把材料重新整理报到分局,而8月20日葛警官又要求我们与他一起到公安医院去做什么伤残成因鉴定,到了公安医院人家说做不了这个鉴定,于是又到医大结果也是做不了。就这样我们就一同回来在回来的路上葛警官告诉我本月23日去派出所一趟,当我23日给他打电话问有没有时间他说此时很忙,我问他什么事时,他说原先的笔录做的太简单要重做且要重新安排时间。但后来一直没有接到重做笔录的通知。而就在这时,即10月份,我进京又被截,被关在棋盘山77天,到12月22日才被放出来,12月29日我再找葛,他说这个案子已经转到分局控申科,让我去那问一问。09年1月20号,我到控申科取回一张《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谎话连篇完全与事实不符。就此案件我从没走过信访程序,如果不立案也应给我不立案通知书而不应是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此事一路走来就这么一个过程,我不敢肯定这一路走来的程序是否正确合理,只是觉得身为人民警察上岗不着警服不佩戴警号这已经违反了警察法且他的行为已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造成的结果触犯了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无论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恳请有关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使我这一事件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还法律的尊严还我合法权益。
08年7月2日我到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我的一系列问题,办完事后当我走出国家信访局来到20路车站准备乘车时,突然间就被四个大汉拽腿抬胳膊的扔到一辆面包车上,瞬间我吓懵了,脑子一片空白,我无助的挣扎着,瞬间我在想我因为什么事情被绑架,我是一个贫穷且与人无争的上访者要钱没钱要色没色,为什么会遭此毒手,当我回过头向后看时,我全然明白了一切,周就是四人当中的一个,这是沈河区信访局周立导演的一场闹剧,我的大脑渐渐清醒了,但此时,觉得腰像针扎一样疼且不能动弹,左腿麻木没有知觉。我被他们强行用车拉到万龙宾馆,是宾馆的一个工作人员姓马把我背下车的,背到地下室……后来我又被背出地下室,抬进面包车,我忍着钻心的巨痛克服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长途跋涉被送到棋盘山,第二天早上沈河区派人带我到市骨科医院诊治,经过一系列的检查确诊为腰椎3、4、5节间盘脱出,当检查结果出来后,沈河派来的人又开始了抢病志和诊断报告的大战,他们几个人与我的家人在医院里撕打着,从候诊室一直厮打到医院的大门口,且没有人性的把我从担架上拽到地上,最后还是骨科医院的保卫科长出面才把病志和检查报告单从他们手里要过来交还给我们,看看,这就是沈河区政府某些行政人员,土匪行政的真正嘴脸,他们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做着损害政府形象损害百姓合法权益的勾当,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给我的精神和身体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是对国家法律的践踏,是对我人权的践踏,是对我生命和健康的践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古时尚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今政府官员的暴力犯罪也理应受到严惩,所以恳请有关领导严查此案件,还法律尊严,还我人权,还百姓合法权益。
2008年10月份,我再次进京在两办被截,后被关进沈阳市棋盘山所谓的沈阳市文明市民学校,直到12月25日棋盘山出事(上访人陈广福上吊身亡)26日才被释放,共计77天,在棋盘山的日子里生不如死,死亡的念头也时时萦绕在我的脑海中,77天没见到过阳光,没呼吸到大自然的新鲜空气,完完全全的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做人的尊严。没有吃到过水果,每天白水豆腐白菜,生活在手机屏蔽的强大辐射环境下,身体和身心到遭受到极大的摧残,造成严重的后果,且我5根肋骨骨折断药70多天,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致使伤势至今不能痊愈,听力急剧下降,经常耳鸣,耳底疼痛,长期的营养不良,免疫力大幅下降,内分泌失调,且出现症状患荨麻疹每天奇痒无比,77天里,出现了5次生理现象,且在70多天里失去了与亲人的联系。孩子找不到妈妈,无法在校安心学习,现已辍学在家(辍学的原因1.找不到妈妈担心妈妈的安全2.没有生活来源无法在校继续读书)的严重后果。
再一次的恳请有关领导主持公道,救我们母女于水深火热之中,还我一个正常的生活。
(所述事实愿用生命担保其真实性)
此致
鞠躬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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