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有一位国民革命军师74军57师参加过常德保护战的幸存者,名叫金乃忠。
年龄:93岁(2012年接受采访)
出生日期:1920年9月28(阴历)
部队职务:黄埔18期工兵科,74军57师野战工兵营3连3排排长
老人口述(老人耳聋,基本通过笔谈):
我自小家贫。1936年,我16岁时父亲身亡,便到杭州纺织厂当学徒,期间我读书阅报,得到了许多爱国道理。
1937年8月淞沪会战爆发之后,杭州学校纷纷停课,工厂搬迁。我与两位同乡奔向钱江码头准备回诸暨老家,此时亲眼看到日机轰炸扫射,百姓溺水身亡者很多,惨不忍睹。于是我们三人折回火车站,火车车厢和车顶都是人,怎么办呢?我们三人只好立在火车头正面露天的横杆上,火车启动后,风吹的眼睛睁不开,我们只要稍不留神,手一松便粉身碎骨,幸亏那时体力好,三人到诸暨站后回老家。
1939年应征服役,在陆军91军当兵(军长是诸暨老乡,宣铁吾),我在特务连(连长姓赵,诸暨山下赵人),我们防守钱塘江南岸。12月,日军在大雪纷飞中,他们身穿白衣头戴白帽伪装偷渡过江,几次均被我们击退。
1940年,黄埔军校在金华招生,我考中后,上级和同事为我高兴,设宴为我送行,吴营长(名字已忘)还赠送我路费,嘱我好好学习,报效国家。我们是工兵科,黄埔18期,属委托代训的,学校地点在湖南醴陵。
1943年夏,毕业时填志愿,当时74军名气很大,被称为抗日铁军,我与13位同学志愿到湖南常德的74军(军长是王耀武),我们在军部等候分配,我被分到57师,师长叫余程万,我在野战工兵营3连第3排任少尉排长,营长叫高玉琢(山东人),连长姓陈,名字已经忘记。
我们是野战工兵营,不同于独立工兵营,我们是野战部队,除构筑工事外,也要参与前线拼杀。我任排长,那时基层军官没有手枪,武器与士兵一样拿步枪。后来部队全部换为美式装备后,基层军官才配有手枪。我因为当时在军校,个子高体力好,自己喜欢轻机枪,所以只要战斗打响,我便亲自担任轻机枪手,战士们士气很高。
10月,常德保卫战打响,我排守在东门外鸡婆湖。常德城郊有一座山叫德山,居高临下,瞰制全城。德山太重要了,我们都知道,每天都在谈论德山消息。那时德山战斗激烈,双方几经攻防,拉锯战,伤亡惨重。我记得有一次余师长命16团二营副营长刘鹤铭组织敢死队,命他夺回德山。刘个子不高,黑黑的(黄埔16期,江西萍乡人),临危受命,经过二昼夜冲杀,多次白刃肉搏战,多次负伤,最终为国捐躯,年仅26岁,此事我们当时印象最深。
常德打的太惨了,我身边的人除少数受伤,多数阵亡,全排不是伤就是死。我的膝盖中了两枪(老人卷起裤脚让志愿者看,是贯穿伤),也只能简单包扎而不能下火线,当时只有头部,胸部受伤才可以下撤到医院抢救,手部脚部受伤哪怕是只会爬也是要留在阵地上的,我用轻机枪,当然也干掉了不少鬼子。
常德保卫战结束时,我们不知道余师长已突围,当时已是各自为战,我们一些伤兵与一些伙夫文职人员躲在残垣断壁,城内局部还是有战斗的,能听到枪声。
去年,我从报纸看到湖南有一名突围老兵说,幸存者只有83人,我认为是不正确的。我以为常德保卫战幸存的尚能战斗的一线战士尚存83名是可能的,而像我这样受伤的和文职人员加在一起,在城内被解救的,起码有三百多人。
常德城内尸体腐烂发臭,敌我尸体交错,最后是请百姓帮忙掩埋尸体,我记得还为我方将士建造了烈士墓。
我读过张恨水的文章,是称赞我们的,我们战士的为国牺牲是光荣的。
(当志愿者称赞老人是虎贲英雄时,老人看到“虎贲”两个字突然兴奋激动起来,泪水夺眶而出)
我们74军每人在左胸前有一块胸标(老人指在心脏位置),香烟盒大小,有“虎贲”两个字,但常德保卫战后“虎贲”两个字改为“常德”,胸标后面是本人的姓名和部队番号。
那次战役后,我后来再也没有去过常德,但总在梦里想起,不知道常德东门外鸡婆湖还在否?我排战士大部分牺牲在那里,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地方。
我伤愈归老部队仍当工兵排长。
长沙战役,衡阳战役,我们57师都是作为支援部队,没有参与正面大战。
湘西会战,我们打得也很激烈,尤其是雪峰山战斗,白刃战,正面冲杀,双方死伤很多。
抗战胜利时,我们在镇江,准备接收南京。不知何故,我们到了芷江。我记得是9月2日,平生第一次坐陈纳德美国飞机26号机到南京,后来到江苏句容,再到镇江,此时刚好是重庆谈判的时候。
在镇江时我是代连长。
1947年74军兵败孟良崮,我没去。我们私下讨论说,王牌军都打不过共军,看来待在部队是没有希望的,于是我经老乡介绍到沈阳当交通警察中队长。1948年辽沈战役爆发,所有交通警察必须改编为部队,于是我被安排到105师工兵营,仍住在沈阳。锦州失守后,沈阳大势已去,后来在城防司令的指导下,我们“投诚起义”。
老人回乡后一直务农,56年镇反时戴上历史反革命,79年摘帽,连累子女不能上学。老人有二子三女,工作一般。老伴87岁,身体尚好。
金老每月黄埔525元生活费,老伴每月110元老龄费是两老的全部收入。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