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承志犯了什么罪?(williamhill官网 )
因李旺阳死后第一时间赶至现场,拍摄并传播现场照片,维权活动人士朱承志被捕5个月后,于12月25日以涉嫌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
朱承志的名字与湖南六四民运劳工维权人士李旺阳牢牢地联系在一起。李旺阳于今年6月6日死后,胞妹李旺玲于第一时间和朱承志取得联系,后者立即赶到现场拍摄照片,并制作视频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也正因为相关照片及视频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质疑,两天后(6月8日),朱承志被治安拘留10天。不久,邵阳当地公安机关以其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为由,将其刑事拘留数天后正式逮捕。
警方曾劝家属“不要请律师”
同乡、同学、好友:朱承志(右)曾于李旺阳“自杀”几天前到医院探望
维权律师刘晓原于朱承志被刑事拘留后和其家属取得了联系。刘晓原介绍称,原本家属打算聘请律师。但当地的警方和公安机关告知家属,希望他们不要请律师,把事态扩大。随后,朱承志的家属听从了警方的警告,断绝了和外界的联系。然而,12月25日,邵阳当地警方通知朱承志家属,已经将此案件移送检察院,申请起诉。随后,朱承志家属表达了委托刘晓原律师代理此案的意愿。
刘晓原从朱承志家属方面了解到,邵阳警方曾经承诺,只要朱承志认错,保证出来后不再关注李旺阳的事件,就可以将其释放。当时因李旺阳事件被公安机关拘留的还包括其他一些相关人员,但这些人目前已经被释放。律师刘晓原推断,可能这些人已经签署了所谓的保证书。但朱承志一直拒绝写保证书,甚至还将前往劝其妥协的家属“骂回去”,所以仍然没有得以释放。
从维护自身权利到关注社会正义
据包括律师刘晓原在内的朱承志的朋友透露,他原本是湖南一家企业的下岗职工。这位湖南邵阳人下岗后和他人一起在云南承包了一座锰矿场。因为在承包过程中,几个主要股东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开始打官司,并一直上诉到云南高级法院。判决结果出台后,朱承志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公,开始上访,包括到云南省高级法院门口静坐,要求公正判决。之后,朱承志通过网络结识了一部分北京的维权人士,并前往北京上访。
到达北京后,朱承志开始关注社会事件,包括网民“老虎庙”组织的“天安门流民(流浪民众)”活动。刘晓原介绍称,朱承志在参与其中的同时还拿出很多钱支持一位年轻的、流浪到北京的残疾“流民”。除此以外,朱承志在那段时间里也关注并参与了其他的一些社会事件,包括围观“福建三网民案”,以及王荔蕻案的审判。在其多个案件代理律师刘晓原的眼中,朱承志已经从关注自身权利的一个访民,变成了开始关注社会及民众维权活动的维权人士。
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朱承志的维权志愿者“屠夫”(吴淦)认识朱已多年,他透露,朱承志一开始还比较关注自己的案子,后来发现,如果整个社会不发生改变,他的个人诉求也很难得以解决。所以他参与了一系列公共事件。在律师的帮助下,朱承志原本上访的诉求也得到了“令其比较满意”的解决,从而使他有更多的精力关注社会中其他一些不公事件,帮助他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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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须有”的罪名
针对邵阳当地警方对朱承志发出的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指控,其代理律师正在准备做无罪辩护,他指出:“根据案件的事实以及法律的规定。不管李旺阳是怎样死亡的,自杀也好,被自杀也好。但朱承志关注这个案件的行为本身不可能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公安一开始将其刑事拘留的原因是妨碍公务,最后刑拘的时候,他们找到了一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在网名为“屠夫”的维权志愿者看来,这样的罪名完全是“莫须有”。一般情况下,中国当局会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施加在以文字或其他可见的方式批评中国一党专制制度,呼吁实行民主,保障各种自由的人身上。但朱承志所做的只是“告诉外界真相”,和煽动颠覆无法联系在一起。“屠夫”觉得“这个罪名其实还挺搞笑的。”因为“他既不是作家,也不是异议人士。”
朱承志的妻子曾秀莲曾向一家美国媒体表示,政府现在的目的是让朱承志承认这个错误,写出保证,出来以后再也不管李旺阳这个案子,不再关心这个事情。就可以将其释放。但现年62岁的朱承志是李旺阳的同乡同学好友,坚定拒绝作出相关保证。律师刘晓原表示,就算朱承志签署了这样的保证书,在法律上来说也没有效力。
公安部门“找台阶”
“因为实际上公安是在找台阶,它要下台阶。它已经把一个人抓了这么长时间了。公安这样就是要你认错,你认错了就给公安一个台阶,他们可以认为我没有抓错你。你还是有案情的,你自己也认可了。最后再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在司法实践中有这样的情况,我自己在办案的过程中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