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2日,年满13周岁的女中学生灵灵和同学小斌一起在学校对面的茶屋聊天。
其间,小斌的叔叔成某加入其中,没多久便提出到宾馆开房继续聊天。
就这样,成某将两人带往宾馆,并以购买啤酒为名支走了小斌。
与灵灵发生关系后,成某又电话约来某行政机关干部赵某,后赵某开车将灵灵带往另一家宾馆与其同床共枕。
次日一大早,赵某给灵灵留下120元钱后离开。事后,彻夜未归的灵灵在其养父母追问下道出实情,后灵灵家人报案。
12月19日,兰州市中院对该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成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2个月,赵某领刑3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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