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开幕致辞上,胡锦涛提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他同时强调要减少居民收入差异,以上的目标将会在2020年全部实现。
虽然这听起来好像是一个很积极的陈述,但是我担心它将预示着现在的状况不会有太大的改观。
首先,在过去的十年里(2000-2010),城乡居民的个人收入增长了两倍以上。城市居民收入从6300元增长到了19000元,大约每年以11.5%的速度增长;农村居民的收入从2250元增长到了6000元, 大约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 因此,这个新经济目标也就意味着:“在未来的几年,个人的收入增速将会放缓。"
其次,若城乡居民的收入以同样的速率增长(翻倍增长),那么它对城乡居民收入差异的减少将不会有任何的好处。在过去的十年里,城乡居民收入差异大致上从2000年的2.7倍的低点, 扩大到2010年的3.2倍的高位。未来的几年若保持这个比例一致的话看起来好像有某种改进。虽然自2005年以后,城乡收入差异保持相对稳定,但是,还应注意的是,城乡收入差距在2000年至2004年不断地扩大,因此,2020的目标看上去更像是维持2005年的状况15年。最重要的是,城乡收入的差距根本就没有缩小。
第三,最棘手的问题是,再次平衡中国的整体经济:为了重新平衡中国的经济,个人收入的增速必须比GDP增速快。但是,2020年的目标仅仅要求GDP和个人收入的增长同步。从GDP的支出法来看(GDP=投资+消费+净出口),平衡经济,尤其意味着降低总储蓄率,增加GDP中的消费比重以及减少投资比重。由于a.中国人的储蓄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多;b.即使他们有一定的储蓄,他们也不会用这些储蓄去消费,只有当收入增长的时候,他们才会那样做,所以只有个人收入的增长高于GDP的增长的时候才能推动消费的增长。让事情变得更困难的是,越是富有的人,消费比例占他们总收入也就越小。因此,边际消费的增长得益于收入的增长是递减的。换一句话来说,通过收入的增长去平衡国家经济,不仅需要个人收入的增速快于GDP的增速,而且它的增速要更快。但是这些问题都没有在目标中提及。
最后,我们并没有提及这些宣布的目标是否真的能够实现以及中国将通过何种方式去找到资金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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