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可以亡党不会亡国
左一句“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右一句“不反腐败,亡党亡国”,中共第五代第一把火烧向官场腐败,算是抓住了要害,顺应了民心。显而易见,去年开始的中东、北非茉莉花革命,成为中共挥之不去的梦魇,不反腐拒改革,独裁者如卡达菲、穆巴拉克的悲剧,就会在中国上演。
问题是,口喊反腐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是另一回事。反腐败需要三要素,一是阳光法案,公开官员财产及来源;二是舆论监督;三是司法独立。三者相辅相成,缺 一不可,恰恰这些都是中共的大忌,必然遭到既得利益者的强烈抵抗。官媒开始吹风,先在县一级试行阳光法案,慢慢过渡,逐级推行;说穿了,这种试行理论无非 是为高层巨贪处理不义之财争取时间,一点儿诚意都没有。
清朝末年,同样是吏治腐败,同样是民怨沸腾,光绪皇帝推动改革,如果成功,清朝不会亡;其后慈禧太后试行君主立宪,如果成功,清朝不会亡。可惜大清失去改革的能力,结果招来革命。
当然,大清可以亡,民国可以亡,中国不会亡,最多是改变国号而已,就如目下的中东、北非,卡达菲死了,利比亚还在;穆巴拉克被判终身监禁,埃及还在。如果中共没有刮骨疗毒、洗心革面的勇气,最终必然是改朝换代。江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亡党是可能的,亡国恐怕言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