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迫害法轮功完全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所以中共警察们在非法抓捕或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时,就要强词夺理,为自己的迫害找借口,于是许多狡辩式的话语也就出现了。我们通过一个被中共警察惯常使用的相同的句式,以及所表达的内容,来看看中共警察的邪恶与无耻。
“这不叫抓你们,这叫请”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上午,法轮功学员赵统销、吕素君、赵志君、温凤兰、潘淑霞、王晓英、任艳芳、任艳芝、胡铭智、胡亚婵、王华、孙青俊等被石家庄北街派出所以办洗脑班的名义,非法关押在义堂旅馆。洗脑班主要负责人是纪检委书记高士先。赵统销不配合警察,拒绝他们的无理抓人,北街派出所便以“传唤”的方式强行将他抓上警车。在非法关押期间,这些警察不准学员们睡觉时关灯、关门,去厕所还得有人跟随,象对待犯人一样对待他们,还大言不惭地说:“我们这不叫‘抓’你们,这叫‘请’。”
“这不叫骗,叫手段”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打电话给石道沟村主任亢永利,让他通知法轮功学员左泽文到国保大队领取三轮车。左泽文和老伴去了,被告知车在派出所,警察张方开车过来让左泽文上车到派出所去取车。谁知左泽文上车后,张方直接将他送到高阳劳教所把他非法劳教了。
老伴等不到丈夫回家,到村主任家问情况,村主任给国保打电话才知道左泽文已被非法劳教。第二天村主任和左泽文的老伴一同到国保要人,村主任质问魏金魁:“为什么欺骗我,还让我去骗别人,让我如何做人,如何面对全村百姓。”魏金魁说:“这不叫骗,叫手段,你没错,你只是传传话,你应该维护的是党。”又指着左泽文老伴说:“你以后不准找亢永利。”
“这不叫搜查,叫看一看你的家”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原成都市金牛区金琴路小学语文教师刘晖正在上班,校长和警察以有事询问为由将她骗至派出所。成都市公安局一处姓冯的处长给她扣上所谓“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帽子,在派出所铐了三天两夜。十多人还强行去她家抄家,说什么这不叫搜查,叫看一看你的家。
“这不叫打,这叫教你规矩”
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在揭露北京通州区乔庄看守所遭受的迫害时,这样记载她在拘留所里的遭遇:
第二天早上,开始“教规矩”:1、飞着:头向下低,背靠墙,双手反上举贴墙。2、蹲着:双手平举,双腿分开半蹲。3、走板:用塑料底鞋打臀部,至少打10板。……在那里,我不能说话,不能笑,每天都要背监规和行为规范。一百多道题,天天都要背,只要错一个字,轻则罚你“飞着”,重则一顿毒打。打完后,还要跟你说:“这里的规矩多着呢,有的是招治你,外面要是有人问你‘打没打你?’你不许说打你,这不叫‘打’,这叫教你‘规矩’。”
“这不叫体罚,是让她们过分劳累”
北京新安劳教所三大队的警察们常指使犯人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围着操场跑步,长时间不让睡觉,长时间站立或者蹲着等。警察焦学先还叫嚣:“这不叫体罚,是让她们过分的劳累,大脑得到充分的休息,不胡思乱想。”
“这不叫打人,这叫采用非常手段”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云南玉溪红塔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何晓沛与国保大队警察朱家勇,伙同其他警察把七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玉溪红塔区公安分局。法轮功学员刘树华不予配合,警察何晓沛从外面跳骂着进来,掐着刘树华的脖子,反扭着手,用力砸到走道上。其他法轮功学员制止说:你不能这样对待她!何晓沛就反手打了刘树华的母亲,并叫其他警察把刘树华双手反铐在走道的栏杆上。刘树华对朱家勇说何晓沛打人,我要告他。朱家勇说:这不叫打人,这叫采用非常手段。
“这不叫迫害,叫遭害”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梁宝凡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被绑架,后被投入吉林省九台市劳教所。一次警察于明珠迎头一拳猛击他的面门,当他身体向后倾斜时,警察李克林用手掌猛砍他脑后大脖筋,他立刻昏了过去。醒来后又遭到一顿痛打。警察冯伟说:“这不叫迫害,叫遭害,遭害死了填一张死亡报告单,上面有指标。就说是自杀,火化后再通知家属。”
“这不叫打人,这是在教育你”
在福建龙岩监狱,原厦门集美大学老师林成来,因抵制迫害,被一群犯人按在地上群殴。监狱政委洪建军竟说:“这不叫打人,这是在教育你,懂吗?”
“这不叫打,叫拍”
宁夏灵武市灵武农场有一个残疾女子严英修炼法轮功。她一岁多的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右腿肌肉萎缩、神经麻痹、冰凉麻木,每走一步都非常艰难。她二零零一年十月被劳教。在宁夏女子劳教所,寒冷的冬天,警察逼她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板砖上,她的脚肿的拖鞋都穿不进去;残疾的右腿一点知觉也没了,全身的重力压在左腿上,左腿肿胀酸疼;眼睛稍微一眨就挨打。犯人戴晓莉、沈红轮换着折磨她,用手掌在她的头顶、肩膀上恨恨地打。她们说这不叫打,叫拍。
将打说成拍,可不是这俩犯人发明的。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全国各地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组成了一个所谓的“帮教团”,这个“帮教团”流窜到宁夏女子劳教所,将这一邪招传授给了宁夏女子劳教所的警察。
“这不叫体罚,是合法行为”
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说成是合法行为是中共警察们惯常使用的伎俩。而将这一诡辩运用到顶峰的当数云南第二女子监狱的监狱长杨明山。
在这所监狱,有这样一个邪恶的规定写在《罪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款上,上面写着“法轮功人员不认罪伏法的实施严管”。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指出这一规定是违法条款时。杨明山说:“我们是按省“610”指示办事的,我作为监狱长有权制定监狱管理规定,我们不谈法轮功学员信仰有没有罪的问题,这是法院的事情,只要是经过法院判决的送到监狱里的人都是有罪的,都要服从监狱规定。”当法轮功学员家属指控:监狱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十五个小时坐小凳子是违法的体罚行为时。杨明山说:“关于你们的控告检举信中说的对法轮功学员严管‘坐小凳’是体罚,你怎么界定?那是一种学习,你有体罚证据吗?我对这些负法律责任,你们有什么不服的可以找上级反映。”
杨明山不仅这样为自己狡辩,还将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邪恶行径也说成是监狱的权利,是合法行为,诡辩说这不叫体罚。
按照杨明山的说法,法院判决送到监狱的都是有罪的。难道法院非法判决的冤假错案就不存在了吗?法轮功学员本身就是信仰问题,你将坚持信仰的人强制坐小凳,强制她们放弃信仰,还胡说是什么学习,这种强制洗脑的行为就是典型的犯罪。无论杨明山怎样为自己诡辩,其罪恶的本质是改变不了的。作为中共的监狱长,杨明山的言行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中共警察执法犯法的同时又为自己狡辩的典型表现。
“这不叫偷,这是中国”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四日,美籍法轮功学员李春泉穿过天安门的地下通道时,被跟踪至那里的便衣警察扑倒在地,且被打得十分严重。她的眼镜当时被击碎并划伤了面部。警察用力踩着她的脖子,使她痛苦得几乎窒息。几名警察把她从地上拽起后,多次用脚踹她身体的不同部位。警察还用她的围巾用力勒紧她的脖子,使她不能出声。后又把她的围巾塞到她的口中。
她与另外两个美国法轮功学员的私人财物被警察抢走。当李春泉女士质问警察为何抢她的私人物品并问其是否知道这至少是偷窃行为时,警察回答:“这不叫偷!这是中国!”
偷窃这种行为在世界上是公认的一种犯罪。而中共警察的回答可真绝:“这不叫偷!这是中国!”怎么,在中国偷就不叫偷了?这不只是一个价值观被扭曲的问题。在中国,中共为达到迫害法轮功的目的,放任了中共警察们的一切罪行。不过由此也能看到,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颠倒黑白的。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越来越被世人看明白了。其所用的一切伎俩都是邪恶的,见不得人的。我们这里选择的只是一种简单的句式,引述的又全是中共警察们自己的说辞。是中共警察们自己将自己的罪恶与无耻暴露出来的。其实,这一切也是中共作恶的必然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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