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宣布将修改入籍规例,语言不达标的永久居民将无法申请入籍。修例后,所有18至54岁的申请入籍人士,在递交申请表时必须一并提交英文考试成绩单,在听、说、读、写等四个领域,必须达到加拿大语言标准(CLB)4级;若未附成绩单,其申请表连同申请费将被退回不获处理。移民部强调,听说能力才是移民能融入加国社会的关键。新例将在今年内实行。
加拿大语言标准的4级,约相当于雅思(IELTS)听力部分的4.5级、阅读的3.5级、写作的4级,以及口语的4级。移民部稍后将公布认可的国际英文考试的名单。
要求至少达雅思4级
现时的构思是,申请人之前考过的英文成绩(例如在移民时已考过英文试),也可用于入籍申请。另外,移民部也考虑接受中学或大学的英法语课的成绩,或政府资助的语言课程的成绩等,这些都会在稍后公布。
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昨日向满地可外交关系议会发表演说时,将宣布入籍与语言能力直接挂钩的修订,表示这些修订「可确保新移民能够尽快贡献加国经济,而成功的主要关键,就是有英语或法语的听说能力」。
「基本沟通」评估4要点
移民部指,申请入籍者必须证明他们有「足够的」英语或法语程度,有能力以英法语进行「基本沟通」(basic communication),包括四要点:
(一)能够就日常的生活议题,进行短及一般的会话
(二)能听懂简单的指令及方向指示
(三)在口语沟通中,有基本语法(basic grammar)的能力,包括能使用简单的句子结构及时态(tense)
(四)有足够的词汇应付日常会话
根据移民部资料,目前的入籍办法是这样评估申请人的语言能力的:让申请人参加一个以选择题为主的考试,测试他们对加国权利及义务的了解程度;如申请人不及格或在与官员沟通时出现语言能力不足的问题,他们会被转介给入籍法官进行聆讯。
移民部指这个方法费时、缺乏效率,笔试又无法有效评估申请人的听说能力。现时的入籍等候时间为19个月左右,如果个案需转介入籍法官,申请人则需要等候更久。如此久候仍然不能入籍的话,对申请人也不是好事。
移民部一直致力自行开发一套评估申请人语言能力的标准,而现在引入国际认可的第三方英文考试成绩,可让移民官员或入籍法官对申请人有一个客观的评估标准。
新例适用于所有18至54岁的入籍申请人,估计每年人数约有13.4万人,当中约73%申请人已符合修例后的语言要求,因此「只有少部分人必须在申请入籍前加强语言训练」。
有关修例不会影响其他的入籍程序,申请人仍需要参加入籍笔试,就加国的历史、法律、制度等等接受考试。此外,移民部会密切注意造假情况,严控有人使用虚假的英文考试成绩单。有关修订的初稿,已于周四在《宪报》上刊登,并将有30天的公众谘询期。移民部发言人尼贾田(Kasra Nejatian)透露,新的入籍方法可望在今年内实施。是次修订更改的是「入籍规例」(Citizenship Regulation),因仅需修改移民部内部的行政规定,毋须经过国会辩论及立法程序,故可以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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