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凌晨3点 居民房子被强拆
陈先生在中牟县解放路和城河街交叉口附近开了一家烟酒店。这些年,全家都靠这个烟酒店来维持生活,但正月十五的凌晨,陈先生一家的经济来源被打断了。
“凌晨3点来了一群人,撬开门,五六个人按着我,掐着我的脖子,连衣服都不让穿,把我从屋里抬出来,啥都不说就把房子给拆了。”看着眼前倒塌的房屋,陈先生一肚子委屈,说当时他们一家人都被人强抬出来。
据陈先生说,烟酒店的地皮是他在1992年从中牟服装厂租来的,契约为30年。两层楼房是他自己盖的,一层开商店,二层住人。既然合约还没有到期,房屋为何会遭受拆迁呢?陈先生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的邻居——中牟县供销社。
“供销社要开发,和我们商量拆迁赔偿的事情,我们不同意,他们就说要强拆。”陈先生说,除了他,其他两家商户也遭到了强拆,“啥都不说,硬是把你从床上抬出来,几万元的商品都没有来得及往外拿,房子就被拆了”。
一名目击者告诉全媒体记者,半夜他们听见声音出来,但他也被人控制起来了。
【调查】 强拆是开发商想充分利用土地?
“货物都没有搬出来,损失七八万。”陈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发生之后他们及时报了警,但是警察来了没多久就离开了。
随后,记者来到了处理此事的中牟县城关派出所,见到了所长王伟立。王伟立说,他们已经接到了群众的报案,目前正在进行调查,对于事件该如何处理,警方只有等调查清楚之后才能做出决定。
中牟县供销社要搞开发,为何要占用陈先生的土地呢?离开派出所,记者又来到中牟县供销社了解情况。
供销社一名肖姓负责人在电话中称,陈先生盖房的地皮不是供销社的,可能是开发商为了把地充分利用起来,把房子盖好,买下了陈先生的楼房,但是开发商和陈先生之间是怎么协商的供销社并不清楚。
在开发商的宣传单上记者看到,这里将建一座十多层的供销大厦,开发商为河南得源置业有限公司。强拆的人和开发商是否有关系?根据宣传单上的电话号码,记者给开发商打了电话,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说法】 未达成协议就强拆 可追刑责
中牟县建设局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强制拆迁必须通过法院,其他行政单位是没有权利进行强制拆迁的。
“根据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征用,但在征收征用前,必须首先满足对被征收人土地以及地上附属物的补偿。”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允认为,本案中,在没有和土地使用权人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相关人员擅自在夜间强行进入被征用人正在使用的土地和房屋,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土地使用权人权益的严重侵害,如果该行为同时对被征用人的财物造成了相应的损害,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毁坏他人财物的相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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