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凌晨3點 居民房子被強拆
陳先生在中牟縣解放路和城河街交叉口附近開了一家菸酒店。這些年,全家都靠這個菸酒店來維持生活,但正月十五的凌晨,陳先生一家的經濟來源被打斷了。
「凌晨3點來了一群人,撬開門,五六個人按著我,掐著我的脖子,連衣服都不讓穿,把我從屋裡抬出來,啥都不說就把房子給拆了。」看著眼前倒塌的房屋,陳先生一肚子委屈,說當時他們一家人都被人強抬出來。
據陳先生說,菸酒店的地皮是他在1992年從中牟服裝廠租來的,契約為30年。兩層樓房是他自己蓋的,一層開商店,二層住人。既然合約還沒有到期,房屋為何會遭受拆遷呢?陳先生第一時間就想到了他的鄰居——中牟縣供銷社。
「供銷社要開發,和我們商量拆遷賠償的事情,我們不同意,他們就說要強拆。」陳先生說,除了他,其他兩家商戶也遭到了強拆,「啥都不說,硬是把你從床上抬出來,幾萬元的商品都沒有來得及往外拿,房子就被拆了」。
一名目擊者告訴全媒體記者,半夜他們聽見聲音出來,但他也被人控制起來了。
【調查】 強拆是開發商想充分利用土地?
「貨物都沒有搬出來,損失七八萬。」陳先生告訴記者,事情發生之後他們及時報了警,但是警察來了沒多久就離開了。
隨後,記者來到了處理此事的中牟縣城關派出所,見到了所長王偉立。王偉立說,他們已經接到了群眾的報案,目前正在進行調查,對於事件該如何處理,警方只有等調查清楚之後才能做出決定。
中牟縣供銷社要搞開發,為何要佔用陳先生的土地呢?離開派出所,記者又來到中牟縣供銷社瞭解情況。
供銷社一名肖姓負責人在電話中稱,陳先生蓋房的地皮不是供銷社的,可能是開發商為了把地充分利用起來,把房子蓋好,買下了陳先生的樓房,但是開發商和陳先生之間是怎麼協商的供銷社並不清楚。
在開發商的宣傳單上記者看到,這裡將建一座十多層的供銷大廈,開發商為河南得源置業有限公司。強拆的人和開發商是否有關係?根據宣傳單上的電話號碼,記者給開發商打了電話,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說法】 未達成協議就強拆 可追刑責
中牟縣建設局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強制拆遷必須通過法院,其他行政單位是沒有權利進行強制拆遷的。
「根據國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對土地進行徵收徵用,但在徵收徵用前,必須首先滿足對被徵收人土地以及地上附屬物的補償。」國基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允認為,本案中,在沒有和土地使用權人達成協議的情況下,相關人員擅自在夜間強行進入被徵用人正在使用的土地和房屋,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對土地使用權人權益的嚴重侵害,如果該行為同時對被徵用人的財物造成了相應的損害,在數額較大的情況下,可以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毀壞他人財物的相關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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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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