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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内种大麻 美华裔男子被判10年

 2012-01-26 11:3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曾在东湾四个城市将租用的房子改为大麻种植场的29岁华裔男子李鹏(音译,Peng Li),经在审讯中被裁定非法种植及走私大麻的罪名成立后,上周在联邦法院被判徒刑10年及监守行为四年。

旧金山联邦检察处24日公布判刑结果时指出,被告李鹏是该大麻走私集团首脑,与他的合作伙伴在该四个城市租用三栋房子,经过多次巡迴种植后,共种植超过3000株大麻,并将收成大麻分销出售谋利。

该四个城市包括屋崙、比尔诺(Pinole)、安蒂奥克(Antioch)及湾岬(Bay Point)。屋崙所租之房用作大麻加工中心,将种植收成的大麻加工成毒品。另外三个城市租用的房子,都在住宅区,是大麻种植场。

被告李鹏在租用该几栋房子后,将房子内的原来装置破坏,改为大麻种植场,由于大麻种植场需要大量光线协助大麻快速成长,李鹏并偷用电力。

该案由联邦调查局、旧金山警局、屋崙警局及联邦缉毒署等多个执法单位组成的反毒品工作小组联手调查,经过多年深入侦查后,将李鹏逮捕。

李鹏于2008年在旧金山联邦法院被起诉非法走私及种植大麻等多项罪名。他在审讯中被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

李鹏住在东湾安蒂奥克市,上周被联邦法官汉尼顿判徒刑10年,获释后监守行为四年。法官汉尼顿并下令将李鹏的劳力士名表充公。当局调查资料显示,该名表是李鹏利用走私大麻而获得的利润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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