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75%的存贷比当儿戏
红线就是高压线,轻易碰不得,这是基本常识。但有些时候,也未必如此。
据上市公司2011年三季报披露的数据显示,16家上市银行中有五家存贷比越过了75%的监管红线,其中最高的是交通银行,存贷比高达79.2%。
存贷比不得超过75%,作为一条监管规定早已有之,在外界看来,这就是一道不能逾越的红线。虽然,我们无法知悉监管的过程,但通过公开的结果可以看到,三季度“越线”银行从二季度的三家跃升到了五家,交通银行存贷比从二季度的77%上升到目前的79.2%。
从结果来看,75%不像红线,倒更像底线。不然,为什么一家家银行前赴后继似的也要把它踩在脚下?当监管铁规逐渐演化为一纸空文时,或许作为银行业的监管部门,是时候动点真格的了。
方式升级监管加码
今年开始,存贷比已经由原先的季末考核改变为月末考核;从今年6月起,监管层对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监管更趋审慎,开始执行日均存贷比不得超过75%的监管标准。
从上述变迁来看,银监会对存贷比指标的监管要求不仅没有淡化,反而是一步一步在增强,至少在规章制度层面是这样。过去,银行只要在季末或是月末的规定时点上低于75%的监管红线就可达标。如今变为日均考核,即一个月内银行日均贷款数除以日均存款数,尽管不是逐日存贷比考核,但这已使得银行此前惯用的月末季末突击揽存派不上大用场。
银监会出台相对更为严格的存贷比“日均”考核方式,显然有所针对。今年以来,央行五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部分银行机构在资金压力之下,月末突击揽存愈演愈烈,旨在吸储的理财产品收益率无序飙升,金融市场的恶性竞争显露苗头。存贷比由过去的月末时点考核改为“日均”考核,商业银行月底突击揽储及大量发行理财产品的现象将有所改变,存贷比也更加接近真实。
从转变存贷比考核方式上讲,监管层明面上还是显示出了“铁腕”的一面;问题是,在执行上,银监部门显得很柔弱,甚至是缺乏作为。
银行无畏一路越线
看看这些超越存贷比红线的银行,用“肆无忌惮“形容毫不为过。
今年年中的时候,数据显示,超过“存贷比75%”的监管红线的还只有三家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以及兴业银行,其存贷比分别是76.8%、77%、76%;到了三季度末,越线集团则升至五家,分别是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
这就颇让人费解。75%既然是红线,何以这么多银行视若罔闻、甚至是前赴后继?
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大多数银行存款在三季度环比出现下降,但这不应该成为其存贷比可以超标的理由。
在2009年初的时候,银监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允许有条件的中小银行业适当突破存贷比。姑且不论这个调整措施的时效是否延至当前,仅就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而言,显然不在中小银行之列。
显然,这些超标银行并没有收到来自监管部门的“罚单”。至少,公众没有从银监会的信息公开或是上市银行的公告里看到丝毫信息。
据银行业内人士称,银行出现存贷比超标,一般会面临监管部门对其信贷规模等各方面进行更为严格的限制。但从前三季报披露的贷款数据来看,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这些超标大户,其前三季度的贷款增速均在10%以上,显然,他们并没有收到监管方面的“警告”。
像交通银行,今年前三个季度新增贷款2700亿元,其中第三季度单季新增达742亿元。根本看不出存贷比超标对该行新增信贷规模构成的任何影响。
没有规则不成方圆
其实,对于包括存贷比在内的商业银行流动性指标的监管,不仅有规则,也有罚则。
2009年10月银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规定,对于流动性指标持续达不到预警指标要求的商业银行,银监会有权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包括限制商业银行开展收购或其他大规模业务扩张活动、暂停部分或全部市场准入事项。
在部分银行一味追求经营业绩而漠视存贷比超标的隐形风险时,监管层又采取了哪些“进一步”的措施呢?公众不知道。至少,监管层说“不”的声音不够响亮,以至于银行根本不当回事。
现行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未遵守资本充足率、存贷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即银监会)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法必依应该是最起码的底线。当前,银行存贷比超标大有蔓延之势,监管层显然不能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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