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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的公、检、法、司机关长期以来以莫须有的罪名对维权律师、法轮功学员、宗教信仰人士、民主人士、异议人士、上访人士進行秘密抄家、秘密传唤、秘密拘留、秘密酷刑、秘密判刑、秘密处死或长期监禁等而不告知家人,这种非法行为已司空见惯。对维权律师高智晟秘密逮捕、秘密判刑、秘密关押,在被非法判刑,刑期已满后,仍被秘密关押。下落不明他们叫“失踪”。他们对几千万名法轮功学员秘密抓捕,秘密处死,秘密判刑、秘密劳教、对他们秘密施行活摘器官活体活化。,他们也叫“失踪,从未告知他们的家人。
中共的执法机关已无人性可言,已无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可言,已完全变成了维护中共独裁暴政的土匪黑社会组织。
现今中共又利用全国人大这个傀儡组织,堂而皇之的把这种长期冠以使用的流氓黑社会手段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使其有足够的空间给这些执法机关制裁的公民加重迫害,从而延长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延长通知家人的时间,使他所谓的合法化。
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其中部分条款内容关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人员,被拘留逮捕后,若出现无法通知家人,或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况,对其拘留逮捕时间可超过24小时。”这样的法律规定,一旦通过并实施,将会给中国民民众带来更大的灾难,,因为他们会更加随意的给无辜民众强加各种罪名,会随意的延长对受害民众的迫害时间,随意的长时间的宣告“失踪”。
中共(中国)之所以拒绝加入联合国2010年12月22号通过的一个名叫《保护所有人免遭失踪公约》,是因为一旦加入这个公约,它要迫害中国民众就不那么方便了。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人员,被拘留逮捕后,若出现无法通知家人,或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况,对其拘留逮捕时间可超过24小时。”这个法条是个恶法。为此中国大陆全民反迫害大联盟代表中国大陆所有受害民众严正声明:对此条恶法表示坚决反对,同时也呼吁所有受害民众共同阻止此条恶法的通过。否则,中共的执法机关连同各级政府很可能以此作为对中国民众进行新一轮的迫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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