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退市制度形同虚设,已是不争的事实。正是因为超级垃圾股死不退市,中国股民人人敢炒垃圾;中国的机构投资者个个都敢抢垃圾;中国的重组客更是精神抖擞、虎视眈眈,哪里有垃圾,它们就敢冲向哪里。总之,越垃圾越敢炒,已成中国投资者的本能和习惯;越垃圾越有人抢,庄家越有胆量将它炒到10元或20元之上,让所谓的蓝筹股望尘莫及。因此,中国投资者从来不会抛弃垃圾股!这就是中国特色的A股市场!
现行A股退市制度为什么允许超级垃圾股死不退市?道理很简单。因为退市标准单一,很容易被人为操纵。按照现行A股退市制度唯一可以量化的标准,上市公司只有出现了“连续3年亏损”,才有资格进入“死缓”程序,并给予一个“半年报”的宽限期。
首先,“净利润”只是一个年度性的流量指标,很容易被人为操纵,所谓“报表重组”,只要通过一些十分简单的账面处理手法,就可以轻易规避“连续3年亏损”的悲惨命运,为此,许多垃圾公司都采用了“连续两年猛亏,第三年微利几厘钱”的亏损模式,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二一二”规则,连亏两年、微利一年,然后再连亏两年、微利一年,如此循环往复,就永远不会出现“连续3年亏损”的被动局面,就不必“暂停交易”,更不必说退市了。
其次,“半年宽限期”,实际上是为垃圾公司卖壳、重组客买壳提供机会。正因如此,中国股市的重组大多都是变态的垃圾重组,而且重组客一般都是等待对方快要断气时介入,以便趁火打劫,拿到廉价的壳,这样,将来才有可能产生巨额的“炒壳差价”。否则,无人肯干这种赌博式的炒壳游戏。事实上,“半年宽限期”很少被实际执行,大多数垃圾重组下的“暂停交易”,常常会变成三至五年的停牌,这才是退市制度最可悲的地方。
正因如此,越垃圾的壳,人们越敢炒,因为只有等到垃圾得不能再垃圾了,重组客才会介入,这时,一旦重组成功并复牌,则垃圾就会变金条。于是,许多赌徒敢于赌博“垃圾重组”。事实上,垃圾重组后仍是垃圾。垃圾重组不仅浪费社会资源,而且破坏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只有股民才是炒壳游戏的真正买单者。
正是因为A股市场缺乏淘汰机制,股市沦为赌场,股价被严重扭曲,这也是A股高估值的根源所在。如果垃圾股都能站上10元、20元,那么,干净的新股发行定价当然可以是100元或200元了。这正是A股比价规律下的估值逻辑。
笔者认为,A股退市制度存在着两个最根本的制度缺陷:一是退市标准单一、不科学;二是退市标准与上市标准缺乏对称性。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退市制度改革绝不能久拖不决。
近日,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明确描述了未来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基本框架精神。很显然,创业板作为高成长性、高死亡率、大进大出的、高风险投资市场,创业板的退市制度必须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退市效率应该更高。它应该借鉴主板退市制度的教训,但又有别于主板退市标准。根据宋总经理的描述,创业板退市制度设计大体包含了以下几个要点:
直接退市(废除“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快速退市(缩短死缓时间)和杜绝借壳炒作现象(复牌不得借助资产重组),是设立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基本原则。其中,杜绝借壳炒作现象,是最具杀伤力的法则精神。这已为那些“垃圾重组客”敲响了丧钟。
与此同时,在中小板退市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板公司的特点,在现有《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标准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两个退市标准。
(1)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即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的,直接退市。
(2)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的,即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直接退市。
应该说,创业板退市制度的上述设计理念,比现行主板退市制度更先进、更完善。未来的创业板的退市制度,一定可以震慑垃圾股的过度投机与炒作,更可以杜绝垃圾重组的炒壳游戏。
但是,只可惜,笔者长期鼓吹的“资不抵债退市标准”没有得到深交所的认同与采用。与“净利润”相比,“净资产”指标不容易被操纵,因此,笔者一直主张将“连续三年亏损”的退市标准与“连续三年资不抵债”的退市标准相匹配,并废除半年宽限期,增设“一个月期限最后抛售期”,如此一来,中国股市很快就会有几毛钱或几分钱的股票出现。这样,既可以充分发挥淘汰机制的作用与威力,又可以让所有超级垃圾股更有尊严地退市,并借此还原垃圾股股价的本来面目。
最后呼吁:A股主板退市制度改革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犹豫不决、久拖不决,只会伤害更多的投资者,妨碍中国股市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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