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目的是告美国人、图巨额索赔的桑兰案,还根本没开打,就在没拿到任何“巨额”的情况下、在桑兰抵达纽约不到两星期的火箭速度把告美国人部分全部撤案。其小丑闹剧性质一目了然。
昨天桑兰到纽约地方警局报“性侵”,又把这出恶作剧推向一个新高潮。在这个从头荒谬到尾的案子里,最可笑,也最毒的,莫过于这个“性侵案”,因为对整个“性侵”事件,桑兰本人居然不知道,是在媒体报道之后,她才恍然大悟的。她的起诉书写道:“最近,报纸和其它媒体披露桑兰曾遭到当时60岁的男人刘国生和他的继子20多岁的薛伟森性骚扰(参看附上的媒体报告)。”
桑兰或许最近几年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脑袋摔了一跤什么的。不然怎么闹出这么多“门”:保姆门、北大门、轮椅门等等(不解释了,网上都有),还没听说哪个靠自己本事成名的人闹出这么多“门”、更闹出21亿的天价索赔案。
但13年前的桑兰,仅仅是摔伤了身体,她的头脑是没有残废的,没有人比她更清楚她和薛伟森是一个什么关系、什么感情。今天,也只有她最清楚,告薛伟森“性侵”(路平证词英文版是“强奸”),是一个什么程度的伤害。这是不“毒”到相当程度的人绝对做不出来的。
在整个桑兰案中,最大的受害者是薛伟森。为什么?以下只是根据网上资料,尤其包括桑兰本人的文字,勾勒出的一副图画,然后做出最常识性的推理。
薛伟森这位在香港出生、在美国长大、读书的青年,当时跟无数人一样,对桑兰的摔伤充满巨大的同情和怜爱。由于他父母成为桑兰的“监护人”,所以他近距离地看到了桑兰的可怜:一个虽然已经17岁,但身体也就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98年的桑兰可从Youtube上看到);在那么小的年纪,还一脸天真,就摔成了终生瘫痪。任何人看到这一幕,都会产生难以言喻的伤感。美国副总统戈尔的妻子在桑兰床边留下了泪水,她代表的是一种人类共性的疼痛和怜爱。
我自己也清楚地记得当时听到这个新闻时的心痛,甚至几度设想,她今后的生活该是多么艰难。后来在电视上看到桑兰在纽约新年落灯仪式上按钮,那么多人关心她,真是由衷地为她高兴!那种“不幸中的万幸”(摔在美国)感,让人长舒一口气。可想而知,能够跟桑兰近距离接触的薛伟森,每天能看到瘫痪的桑兰,那种同情和怜爱会更加强烈,所以他尽了最大努去帮助和安慰桑兰,帮她度过人生的难关。
在中美媒体上,对此有多篇报道。《北京青年报》(记者张嘉文)的报道说,“在住纽约医院的几个月里,薛伟森天天到医院看望桑兰,跟薛伟森聊天是桑兰最高兴的事。”两人像兄妹,“虽无血缘关系,但命运把他们连结到一起。”《纽约每日新闻报》(Daily News)报道说,桑兰和薛伟森之间“形成了一种很亲密的连结,他帮她吃饭、喝水,甚至在最近的采访中,薛伟森还帮桑兰把牙齿上一个食物擦掉。”那份亲人般自然的关爱,让现场的记者很感动,称他们是soul mate(灵魂伙伴)。美国三大电视之一的ABC台,以及Life杂志等,都做了关于他们俩的专题节目,潜在地希望他们成为情人关系,把这个“怜情”变成一段“恋情”佳话。《纽约每日新闻报》的报道还配发了一张薛伟森紧紧搂着桑兰的照片。
所有的人都愿意看到美好,记者们更巴不得有一段“佳话”可宣扬。尽管那些报道里可能带有希望的成分或倾向性,但那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薛伟森到底对桑兰的感情达到什么程度,恐怕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熟悉美国文化的人可能会更了解,美国的孩子们,从小就在一种对小猫小狗都像对“小人儿”一样关爱的文化中长大。在没有苦难的环境中,人心自然倾向“好”;有个做好人好事的机会,他们会争先恐后,更何况薛伟森有近水楼台的条件。
薛伟森到底对桑兰有多好?据天津网《每日新报》(记者滕达)报道:“一位当年曾在美国留学的留学生回忆道,‘当时刘谢夫妇和薛伟森对桑兰的照顾被美国媒体广泛报道,我们很多华人都被他们一家子的付出感动了。由于桑兰行动不便,许多事情都需要有人抱出抱进,谢晓虹最开始负责这些,但她明显体力不支,为此还犯了头晕症。此后这种力气活儿就交给她的儿子薛伟森了。当时就读纽约大学的薛伟森为了哄桑兰开心,每天都会到医院陪桑兰聊天。后来为了更好地照顾桑兰,薛伟森甚至放弃了自己待遇优厚的工作。’如此无微不至的关怀,自然会让桑兰产生想法,此后多次接受采访和在公众面前露面的时候,桑兰和薛伟森的关系明显升级,两个人的眼神之中也充满了爱意,桑兰甚至一度将薛伟森称为自己的未婚夫。而薛伟森也似乎对桑兰动了情,在桑兰即将回国的时候,美国记者曾问薛伟森‘桑兰回中国后你怎么办?’当时,薛伟森的眼圈红了,说了句‘我想我会跟着回去的。’可见,两个人当时的感情已非同一般。”
上述报道还引用圈内人士的话说,“当时桑兰只有17岁,平常就是和队友呆在一起,第一次接触到高大帅气的薛伟森,而且又是那么关心她,照顾她,单纯的桑兰很快就爱上了这个大哥哥。薛伟森一度也对桑兰有了感情,但由于父母的反对,此事就不了了之了。”
桑兰和她母亲在薛伟森的曼哈顿公寓住了三个多月,在几乎每天被薛抱上抱下的特殊环境下,他俩之间产生了相当的感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这是否就是“爱情”又是另一回事了。据了解一些内情的人说,当时谢晓虹的两个儿子都帮着照顾桑兰,但他们都有女朋友了。由于桑兰见到他们的女朋友会嫉妒,所以,为了不惹桑兰不开心,他们都尽量不让女朋友出现。这是一种很细心的关怀,但如果人心恶毒起来,就可以把这指责为:“你对我这么好,欺骗了我的感情,又把我甩掉了。”
知情人士还表示,由于桑兰有留在美国的愿望,希望刘谢领养她,但领养的年龄是16岁以下,她已经超过了,所以谢晓虹的两个儿子甚至动过用“假结婚”帮她留在美国的念头。如果真有这回事,幸亏他们没做;不然的话,他们不仅违反了美国法律要受惩罚,而且结婚容易,离婚可没门了。以今天的桑兰来看,她会断然否定是假结婚,起码要薛伟森赔上一大笔。钱和身份都到手之后,再弄个什么理由告上法院。
有些美国公民用假结婚帮外国人拿身份,为的是赚一笔。但薛伟森如果做了,不仅得倒贴到吐血,搞不好真得进监狱。今天桑兰向警察局报“性侵”的做法,不就是想把薛伟森送进监狱吗?
有那么一类“弱者”(相当数量),你对他/她越好,帮助越多,就欠他/她越多。
我是一个最痛恨“政治正确”的人,所以别指望我会像一些西方左派那样,说些道貌岸然的谎话,以收买弱者人心。对弱者,尤其是那些自命弱者、认为全世界都欠他/她、对别人的帮助不懂得心存感激的人,人们最好躲他们远点。对他们棒喝几句,才是真正的帮助。一味惯着,实在是害死他们。
桑兰迄今为止的表现,无论是对美国人还是对华裔“监护人”,都清楚地展示:她就是这样一个被“惯杀”的典型。而薛伟森就因为给过她一份超出寻常的“情”,于是成了那个最“欠”她的人,遭到她最毒的一击。
那么薛伟森到底有没有“性侵”桑兰?桑兰向新华社记者杨明证明她“被性侵”的证据,竟是《纽约时报》发表的薛伟森支撑着她的身体让她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更舒服一点的照片。连非常想帮桑兰、后来根据冒牌医生路平的说法,用小说形式编了一段薛伟森“性侵情节”的杨明,都认为那张照片不能说服他相信性侵事件。
而我本人,恰恰是由于看了那张照片很感动,才去多查了一些薛伟森和桑兰的故事。那张照片(和报道)显示薛伟森是一个很细心周到小伙子,而且很会“疼人”。根据我读到的所有信息从常识推理,我认为性侵事件根本不存在,薛伟森是整个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为什么?
首先,当时人们对桑兰全都处于一种巨大的心疼、怜悯状态,大家都想替这个可怜的孩子做点什么。在这种氛围中,任何有基本道德感的人,如果产生占这么一个残疾人的便宜、和她发生性关系的闪念,都会感到罪不可赦。
其次,在桑兰已经一夜成名之后,在全美国、全中国都在同情她之际,如果任何人敢对桑兰“不轨”,被她告发出去,那这个性侵的人还想不想活了?他不怕被人们的口水淹死?(像桑兰这种不怕被口水淹死的人不多),更别说法律制裁了。桑兰能见到美国媒体、美国政要、中国外交部长、驻联合国大使,甚至总理夫人等等,她有无数的机会可以倾诉。谁“敢”性侵她呵?
第三,完全抛开前两项,仅仅因为她是一个下体毫无感觉的残疾人,任何心理正常的男性都不会想和她发生性关系。同时,以她像十岁小女孩的身体,即使她不残疾,是一个完全健康的小女孩,也除了那种想要“洛丽塔”的病态男人之外,没人会对她动“性”的欲念。
第四,薛伟森不仅有自己的女朋友,即使没有,在美国这么一个自由的社会,要想解决性问题还不容易,有必要“性侵”一个瘫痪的人吗?
第五,对桑兰这种高位截瘫的人,不仅大小便需要外人帮助,还有洗澡、穿衣等一系列从头到脚都需要别人帮忙的事,别说没有专门护士在身边伺候,即使有,都完全不可能避免随时需要周围亲友帮忙的情形。病人是没有性别的,在需要的时候,任何健康人都应该帮助他们。记得看过报道说,有女性在地铁上生孩子,许多人跑去帮忙。那种时候,你能说哪个不是医生的男人看了那个产妇的下体一眼,或者帮着接了孩子、擦了血迹,就是猥亵吗?
别说薛伟森和桑兰曾有过那么亲密的、近乎情侣般的关系,即使是当时去过刘谢家的任何男人,给桑兰“洗澡、导尿、买文胸”都不够成性侵。因为在桑兰这种高位截瘫的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她不属于一个有性别的人,她只是一个病人。她不能因为自己身体是残疾,就认为帮助过他的男人都“心理残疾”。
第六,以桑兰和薛伟森之间的感情,搂抱、亲吻都是完全可能的。以薛伟森那种很可怜桑兰、处处想讨她高兴的心态,表现得跟桑兰很亲近也是有可能的。男人有时为了不让爱自己的女孩太伤心,做出超过自己真实感情的亲昵表现也是常见的。但在女性哪里,理解可能就不一样了。而在桑兰这类怨妇那里,理解就更会不一样了。
第七,这一点比较微妙,在中国和美国媒体都颇有要找一段“佳话”、恨不得促成一段美丽恋情的倾向中,再看着桑兰的可怜,薛伟森也不是没有可能产生过一种“高尚”的想法,真动过娶桑兰的念头。人心中那种追求“自我伟大、高尚”的东西,经常也会把自己都感动的不得了。
所以说,在整个事件中,薛伟森是一个和桑兰关系最亲近、也是感情最深的人。在这种关系中,即使发生过性关系,都根本不存在“性侵”的问题。据《纽约每日新闻报》的报道,桑兰在离开纽约回国前那个夜晚,趴在薛伟森肩上哭了。如果他曾“性侵”她,她怎么可能仍对薛伟森如此一往情深。
桑兰不仅在后来的感激文章中,早已自我否定了性侵的存在,而且在2008年的纽约之行中,以及奥运会之际在北京,她都曾跟薛伟森见面,和他们家人一起开Party。有谁会跟“强奸”过自己的人一起烤牛排,喝酒唱歌?桑兰在博客说:“这个晚上非常开心,感觉像回到了自己的家。”
当然人们很容易推测:桑兰愿意成为薛伟森的情侣、嫁给他,但最后没能如愿,于是一肚子不满。但再有怨言,对那个自己曾既感激又留恋的人,今天怎么能去检察官那里报“性侵”、要把他关进监狱呢?这得是一种“毒”到什么心态的人,才能做到呢?
我真不知道那个曾多少次抱着桑兰上上下下,曾给过她一份温柔之情的薛伟森,面对今天这个把所谓“性侵”张扬到全世界的桑兰,做何感想?现在薛伟森这个名字,已经登上百度百科,打开就是涉嫌性侵。他应该是伤心?还是愤怒?
即使桑兰不是瘫痪,即使薛伟森没有抱上抱下地关照、呵护她,即使他们真的是有过性关系的情侣,13年后,她忽然出来指控性侵,也明显是一件缺德透顶的事情。有一类女人,最毒的那一类,和男人交往后一旦分手,就翻脸不认人,恶意指控,甚至可以把昔日的亲昵、美好也变成丑陋。对给人家造成的身心和名誉损失,不仅没丝毫感觉,连想都不想。她唯一知道的、想不顾一切去做的,就是发泄怨气。所以,对这种毒蝎子般的怨妇,男人们实在是该躲得远远的。桑兰属于哪一类呢?(caochangqing.com)
2011年7月20日于美国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
- 关键字搜索:
- 曹长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