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华声、天涯等网络社区发帖,称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东小庄村搬迁改造过程中发生了令人不解的一幕,薛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按村民“有无亲属当官、有无官员背景”来安置补偿。一时间,吸引了众多网友关注。
在这些年中国大地上风起云涌的拆迁热潮之中,什么样的悲剧没有上演过?什么样的怪事没有发生过?如果我们坚持生命是最宝贵的这样一个基本底线,相对于因为拆迁而导致一个又一个的无辜百姓无可奈何地“死了又死”,那么在拆迁的具体补偿上,标准出现一些不同,导致不同背景的家庭得到的实际补偿有差异又算得了什么?那是根本不值一提呀!
当然,这里首先要搞清楚的是,“有无亲属当官、有无官员背景”作为补偿标准这事到底是胡说八道、无中生有,还是真有其事?以“历史经验”来看,在许多地方,都一再发生过同样的拆迁,不一样的补偿标准的事。其中不乏“官员背景”作为一个重要参考坐标的事;以此次拆迁补偿的操作过程来看,“安置补偿标准既不公示也不公开,安置补偿多与少均由领导小组决定”。同样都是门头房(即营业用门面房),有亲属在政府担任领导的村民与普通村民安置“补偿协议”格式、内容均不相同,这不是太可疑了吗?就具体的事实来说,786平方米的门头房,并拥有齐全的营业执照,且年年按规纳税。按《补偿安置协议书》,获得30多万元的补偿款,不允许重新选购门头房。而共249平方米的门头房,按照与领导小组签订的《沿路房拆迁补偿协议书》,却会获得60多万元的补偿款,并且允许其以2000元的价格重新选购新建后的门头房。如此巨大反差的关键就在于“人家上面有人”;以情理来看,如果这样的事实都是“捏造”的,那么,那些村民不会傻到还要花钱请律师吧?最后,按照“中国特色”以及“潜规则大于明规则”的惯例,这样的事也是顺理成章。
不过官方对于这样的说法又有什么态度呢?“我可以用我的党性和人格保证,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厚此薄彼。”听到这样的官员表态,中国人都笑了。
这笑起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这样的官员“赌咒发誓”,我们实在听得太多太多,可是有哪一次哪一个说的是真话?最后不是证明那不过是为了掩盖事实逃避责任而采取的一种对策?远的、太多的不去说了,最近被闹得沸沸扬扬的“偷逃天价过路费”案最初被媒体追问的时候,法官不也是用类似的“赌咒发誓”来回应:“判决是依法的、公正的,所以就本案来讲,无论是定罪、无论是量刑,我们都是适当的。”?虽然那位法官大人没有直接说出“我以党性、人格担保”之类,实质上不是完全一样?其二,就算那些说法都是胡说八道,可是人家说出了一系列有待官方回应的现象与事实,可是官方呢?应该直接回应的都避而不答,只用“党性、人格”来担保,能不让人发笑?如果要让人不再发笑,得用有力的事实来证明那一切的虚妄!问题是,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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