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7师中级法院副院长,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律师王占所被关押前后图片
【看中国记者甄贞综合报道】据海外明慧网19日消息,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律师王占所,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7师中级法院副院长,因信仰法轮功被判刑四年,仅仅10个月,前后判若两人。
王占所是青岛市黄岛区恒信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因信仰法轮功,被黄岛区政法委(610)及黄岛公检法司于2010年10月26日秘密判刑4年。2010年12月底,青岛市中级法院对王占所上诉一案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消息中指出,在此过程中,他们不仅两次阻止王占所家人为其聘请的律师会见王占所,并且多次向王占所的家属谎称王占所自己拒绝聘请律师。
据知情人透露,在整个调查并审理该案件过程中,黄岛区公检法司及青岛市中级法院都向王占所隐瞒了其家人为其聘请律师的信息,反过来又对其家人说王占所自己拒绝聘请律师,以阻止律师为王占所做无罪辩护。该名人士指称,黄岛区610头目邓焕礼,黄岛区检察院的吴迪、滕召萌,黄岛区法院的陈大平,黄岛看守所的王积忠,青岛市中级法院的任某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王占所被关押在黄岛区看守所期间,青岛市黄岛区政法委及610、黄岛区公安局、黄岛区检察院与黄岛区司法局曾对王占所表示,如果不承认他们的“证据”,就劳教王占所的儿子王侠。王占所的家人在2010年3月4日晚被绑架,妻子宋吉玲因为被迫害致高血压,已回家中,被监视居住;儿子王侠曾被关押在黄岛区看守所(柳花泊看守所)于2010年4月份回家,被采取“监视居住”。
知情人说,在黄岛区政法委及公检法司几家机构私下商讨决定后,即由黄岛区法院刑庭庭长陈大平及李明等人於2010年10月26日秘密到黄岛看守所对王占所宣布了四年的判决。在此过程中,黄岛区法院没有通知王占所家属,也未向他们递送判决书,家属向刑庭庭长陈大平索要判决书,她宣称“法律规定不能给你们”。
按照法律规定,二审结束后家人有权会见王占所,可黄岛区610宣称任何其他的案子结束后都可以会见亲人,就是法轮功的案子不能见。
该人士表示,王占所在公检司法系统工作30余年,业务能力有口皆碑,为人正直,办案公正,从不收受贿赂,是难得一见的清官;这样的一个好人,却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公安绑架、关押、判刑,还被折磨的骨瘦如柴,几乎无法独立行走,真是乱世无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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