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7師中級法院副院長,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律師王佔所被關押前後圖片
【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據海外明慧網19日消息,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律師王佔所,曾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7師中級法院副院長,因信仰法輪功被判刑四年,僅僅10個月,前後判若兩人。
王佔所是青島市黃島區恆信通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因信仰法輪功,被黃島區政法委(610)及黃島公檢法司於2010年10月26日秘密判刑4年。2010年12月底,青島市中級法院對王佔所上訴一案作出「維持原判」的決定。消息中指出,在此過程中,他們不僅兩次阻止王佔所家人為其聘請的律師會見王佔所,並且多次向王佔所的家屬謊稱王佔所自己拒絕聘請律師。
據知情人透露,在整個調查並審理該案件過程中,黃島區公檢法司及青島市中級法院都向王佔所隱瞞了其家人為其聘請律師的信息,反過來又對其家人說王佔所自己拒絕聘請律師,以阻止律師為王佔所做無罪辯護。該名人士指稱,黃島區610頭目鄧煥禮,黃島區檢察院的吳迪、滕召萌,黃島區法院的陳大平,黃島看守所的王積忠,青島市中級法院的任某均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王佔所被關押在黃島區看守所期間,青島市黃島區政法委及610、黃島區公安局、黃島區檢察院與黃島區司法局曾對王佔所表示,如果不承認他們的「證據」,就勞教王佔所的兒子王俠。王佔所的家人在2010年3月4日晚被綁架,妻子宋吉玲因為被迫害致高血壓,已回家中,被監視居住;兒子王俠曾被關押在黃島區看守所(柳花泊看守所)於2010年4月份回家,被採取「監視居住」。
知情人說,在黃島區政法委及公檢法司幾家機構私下商討決定後,即由黃島區法院刑庭庭長陳大平及李明等人於2010年10月26日秘密到黃島看守所對王佔所宣布了四年的判決。在此過程中,黃島區法院沒有通知王佔所家屬,也未向他們遞送判決書,家屬向刑庭庭長陳大平索要判決書,她宣稱「法律規定不能給你們」。
按照法律規定,二審結束後家人有權會見王佔所,可黃島區610宣稱任何其他的案子結束後都可以會見親人,就是法輪功的案子不能見。
該人士表示,王佔所在公檢司法系統工作30餘年,業務能力有口皆碑,為人正直,辦案公正,從不收受賄賂,是難得一見的清官;這樣的一個好人,卻因信仰法輪功而被公安綁架、關押、判刑,還被折磨的骨瘦如柴,幾乎無法獨立行走,真是亂世無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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