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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368万过路费案件将重审

 2011-01-17 02:1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河南平顶山法院表示,将就备受争议的时建锋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案,启动重审程序。

河南省平顶山中级法院星期五表示,由于案件出现新证据,将会重新审理。河南的《大河报》报道说,河南禹州市个体司机时建锋,在十个月内,用假的军车牌照偷逃公路过路费368万元人民币。河南平顶山中级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罚款二百万元。但报道还说,平顶山法院政治处负责人表示,该案适用法律和量刑都没有问题,只是由于时建锋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证据可能发生变化,因此要重新审理。

广东的律师唐荆陵分析说,该案的判决引起广泛关注,也引发对中国公路收费体制的不满,平顶山法院可能是想以新证据为名找台阶下。

“这个案子完全是一个很荒谬的事情,它将当局所谓司法的嘴脸,这种不公正性揭露得很清楚了。这比许霆案可能更加荒谬。它连起码的逻辑跟常识都没有了。收费路本身已经民愤很大了,又通过这样一个荒谬的案子引起了公众的注意。所以它可能自己要找个台阶来下。”

法院的资料显示,时建锋的两辆载重卡车在08年5月到09年1月的十个月内运沙赚了二十万元人民币。有人在网上张贴自己的计算结果表明,时建锋十个月偷逃 368万人民币,平均每天偷逃一万五千多元,以每公里四毛五过路费计算,每天每辆车要跑三万四千公里,意味着每天要二十四小时不停,以时速一千四百公里的速度运行。

唐律师表示,他不清楚法院据以定罪的数据从何而来,他估计这些数字是公路收费当局提供的。

“我推测这些数据可能都是他们单方提供的。而法官也只都是照单全收,根本就没去考虑是不是背离了常识的这个问题。”

对此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在《南方都市报》撰文表示,“新中国成立以来,诈骗罪最高的刑期,落到一个拉沙子的农民头上,而且通过这样奇怪而蛮横的计算出来的“诈骗金额”,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在美国的专栏作家司马泰分析说,这个案件被重判可能关键在于使用“假军车牌”。

“他盗用军牌这一点性质就比较严重。仅用这一点他就可以乱判他。所以,它要杀一儆百的话,才敢采取这个方法,我觉得可能是有这个因素在里头。”

司马先生认为,河南有关当局希望以法律打假,却拿出匪夷所思的证据,反映出中国行政和司法部门运作的现状。

“法院知道你通过作假犯方法,但是它要打击这个假,它敢用更大的一个假来打击你这个假。但是这个游戏完了以后,引导民众今后又去做更大的假。反正就是一假打假。全国上下到处都是假。从上到下就乱套了。”

司马泰表示,由于时建锋案引起中国舆论的质疑,平顶山法院决定重新审理,一方面显示了中国司法体制的荒谬,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网络舆论对当局构成的强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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