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出版物禁止中外夹杂的语言文字,这一要求将被纳入日常审读范围及出版物年度审批考核因素,有评论指,这是意图钳制言论表达信息自由的又一劣举。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中新网周二报道,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出台新规,限制汉语出版物中夹带外文。相关通知要求 “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报头(名)、刊名、封皮、包装装饰物、广告宣传品以及内文等用字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要按有关规定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有意见认为,语言的变化包括中外夹杂是应时代发展和使用需要而产生 ,强制转换中文是不现实及不合理的,前中国海洋报记者独立撰稿人昝爱宗说:“新闻出版署是吃饱了没事干,胡折腾,互联网的网址是英文的、汽车的车牌是英文的,没法中文啊!我认为是时代发展 。现在还有互联网好多字需要字母简称,很多出版物也是从互联网上直接引述的。你像腾讯QQ怎么转换?我想出版署也要头疼,这些是没办法剔除的。”
新闻出版署通知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报纸、期刊、图书、 音像制品和电子书、互联网等各类出版物中,外国语言文字使用量剧增,出现了在汉语言中随意夹杂英语等外来语、直接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生造一些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等滥用语言文字的问题,严重损害了汉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和纯洁性,破坏了和谐健康的语言文化环境,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湖北自由撰稿人刘逸明认为,应该看什么样的文字, 选择权应该留给读者:“像GDP 在很多官方报道里都有用。 有很多书,虽然夹杂外语,但是顺其自然的并不是刻意的,要规范也可以,但标准不应该由官方制定,应该由读者制定。如果真的夹杂外语泛滥,我相信很多读者也会反感,不需要官方来批评。”
总署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出版物语言文字使用及质量的管理和检查。尤其是将使用外语规范情况作为出版物质量检查和年度核验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日常审读范围。对违反使用语言文字规范的,要责令改正,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有分析指,相关措施有可能针对网络时代的敏感词代码以及以此来打擦边球的媒体,刘逸明说:“出台这个东西是新闻出版部门通过自己的权力来向下面的出版机构和作者施加压力,突然之间抓这个很可能有一个目的,是希望杜绝出版物中用英文表述的敏感词,比如说GFW这种在网络用得很普遍。”
昝爱宗认为,相关通知是新闻出版总署再一揽权措施, 除了多一个管控媒体的借口,还能成为权利寻租的另一条财路。“对不听话的,可以以这个理由管你,罚你款、可以审批、比如说一些出版社、报社年审的时候,可以借此来故意卡你,不给你过,要求他,有机会腐败、权力寻租,他们也能显示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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