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甫一结束,“流行曲”便涌入大陆,社会上青年们对流行音乐可谓趋之若鹜,由此引起一场围绕着流行音乐的思想文化、意识形态论争。
反对者流行曲的理由何在呢?那就是“腐蚀人们的意志”。讨伐者这样说:
“有些单位为了迎合这种‘时尚’,公然印发一些哗众取宠、空虚无聊、具有刺激性的作品,抛弃了起码的原则性和是非标准,让那些不健康的,乃至低级庸俗、打情骂俏的东西出笼,侵蚀人们的灵魂,这是值得我们警惕的!”(义邦,吉应:《春意浓时须防“霜”》,《人民音乐》1980年第5 期)
“有些青年人在公共场所唱着一些不健康的外来‘流行曲’,边扭边唱,旁若无人,败坏了社会风气。有人动不动就说这是思想解放。难道我们的音乐向这种‘流行音乐’化过去就是思想解放了吗?”(施光南:《抒情歌曲创作要走自己的路》《人民音乐》1980年第3期)
“格调不高”,才是流行音乐的根本问题,它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优点,如形式短小,容易上口,伴奏活泼等,但“本质是它们那种萎靡颓废的情调”,也就是说,它总的来说是“不健康的,庸俗的,低级趣味的”。
有人称,拥抱、接吻,“这四个字主要是作者对爱情的概括。男女之间的爱情生活有拥抱、接吻等等现象,我们怎能在歌曲中单去描写这种生活现象呢?难道爱情就是为了拥抱、接吻吗?生活中确有这样的人,他们今天爱这个,明天爱那个,今天和这个拥抱,明天又和那个接吻。有的人玩弄女性,流氓成性,拥抱、接吻成了家常便饭。他们有什么真正的爱情?我们所说的爱情,应当是男女双方相亲相爱,互相帮助,同心同德搞四化。”(王玉西:《要写什么样的东章?》,《人民音乐》1980年第6期)情人有拥抱和接吻,流氓也有拥抱和接吻,于是,情人与流氓画上了等号,这样的逻辑显然是混乱的,在作者看来,真正的爱情就是“同心同德搞四化”,私人空间的萎缩,私人生活的可怜,公对私的干涉和入侵由此可见一斑。
1979年6月号的《歌曲》杂志刊登了关于周琪华演唱的《丁香花说我爱你》的争论。有作者在《丁香花诉说的是什么情调》中,称这首歌“比过去的流行歌曲还要‘黄’一点”。关于歌词中的“我爱你”,作者称“一般正派人这种词也很难唱出口。就像找不到对象没人要似的,略带低贱,有损于社会主义新型妇女的形象和自尊心”。“试想,如果这首歌,在我们社会主义的工厂、农村、部队、学校,大家整天都哼着‘哎呀呀,我爱你’,那我们的社会风气将会是什么样子?” 在作者看来,一旦说了“我爱你”,“社会主义新型妇女”形象就受损,自尊就丧失,那种对情感失控的焦虑心理跃然纸上。
有着“拥抱”、“接吻”、“爱”等字眼的腐蚀人们意志的歌曲与“同心同德搞四化”是冲突的,什么原因呢?生活方式的不同,也是不同社会制度的标志,唱什么歌、穿什么衣服、留什么发型是个人的喜爱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政治问题。
在当时的认识中,在资本主义国家中,生活方式腐朽、精神面貌颓唐,情色文化泛滥,犯罪问题严重,而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人们工作紧张,生活严肃,精神振奋,道德高尚。而资本主义世界的大众文化正是人们精神的迷幻剂和麻醉剂,使人沉迷于这个感官的刺激和享受中,从而丧失改变自身境况的能力。
在1949年后,官方舆论便以社会主义的眼光来打量批判外面的花花绿绿世界。比如说到香港的报纸,“反动报纸的特别便是色情与侦探两种内容。用色情来麻醉居民的思想,用侦探来建立殖民地统治的威信。这是帝国主义最毒辣的一手,企图使香港的同胞都变成颓唐的废人和驯服的羔羊。”(舒翰:《在腐烂的香港》,《中国青年》1949年第20期)可见,什么样的文化,对应什么样的生活方式,而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对应什么样的社会制度。那么,提倡这些让人听了如痴如醉的“靡靡之音”与我们的社会政治制度显然是冲突的。
这番道理在1980年李焕之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明确指出,他说:
“流行音乐之所以形成它特定的格调,是某种社会生活情调的反映。所谓‘时代曲’,它只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角。我们需要欣赏一些好的、高尚的外来音乐,它可以开阔我们的精神生活,增长见识,扩大视野。而那些格调不高、宣扬爱情至上、忧伤郁闷,反映了变态心理,甚至庸俗低级的外来流行音乐,是同我们同心同德奔向四化的社会生活和昂扬健康的社会风气格格不入的。”(李焕之:《谈谈“时代曲”及其它》,《人民日报》1980年5月21日)
就连对流行音乐进行辩护的人面对“政治上当然无可指责,但情调缠绵则有消磨斗志之嫌”的指责似乎也无法辩驳,只得回避,只是说,“唱《太阳岛上》并没有妨碍谁去写或去听队列歌曲”,可见,在辩护者的意识中,流行音乐的确是消磨人们的斗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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