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深圳的大亚湾核电站发生核辐射泄漏事故后23天才向香港媒体公布。香港立法会周二召开特别会议质问有关方面,并敦促建立核电安全通报机制。
香港中电集团旗下负责大亚湾营运的香港核电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港核投)周一在网页上公布:大亚湾核电厂10月23日发生一级“异常事故”,并在当晚召开记者会,通报上月23日例行检查时发现一条冷却水系统钢管出现两条分别3吋及一条1.5吋的裂纹,但有关管道及余热排出系统安装在全密封的安全壳厂房内,不会对电站的运作及附近地区构成健康及环境影响。属国际核事故级别中第一级(最高为七级),曾在11月2日通报香港政府。
港核投董事总经理陈绍雄记者会上对于延迟了二十三天才公开事件的解释是为免造成公众不必要的担忧,如果事事公布,就会变成“狼来了”。“如果事无大小都公布,公众会不厌其烦,造成不必要的担忧。”
香港环境局发言人回应媒体查询称,是以港核投董事会成员身分收到通报,并即时向中电确定事件无引起辐射、健康及环境后果,也要求中电提高核电站的运作透明度。
周二下午五点,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就核泄漏事件召开特别会议,传召香港中电代表和政府官员解释,会议全程现场电视直播。
议员何秀兰会后接受本台采访时,批评意外发生二十多天才曝光牵涉层层瞒报,而至今有关方面仍企图大事化小。“ 我对他们的答案非常不满意,他一直说这是一个小瑕疵,甚至没有用上裂纹字眼。可见里面有层层延误,层层试图淡化事件,先是大亚湾生产队伍、然后有香港核能投资公司、香港政府、广东省核管局都没有在第一时间公布,可见紧急应急机制根本不存在。他们淡化事件,我们更没有信心。公众已经因为五月那次零级别的事故发表过意见,至今没有结论,又再度发生。刚才的讨论我们才发现,原来大亚湾的大股东是一个中央企业,那么香港人是不是只有付费的角色,没有关心自己安全的角色和知情权呢?这个事我们是难以接受的。 ”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涂谨申当天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将会进一步敦促建立核能安全通报机制,公众有知情权及判断力:“会要求在通报制度上改善,即使比一级更轻微的0级事故,也需要通报。民众知道基本资料会自行判断和衡量风险。如果我们政府或者电力公司希望扮演神的角色,替民众决定应该怎么做,在现代社会是不行的。”
图片: 在内地被当旅游景点的大亚湾核电站。 (网络/记者丁小)
本台曾曝光大亚湾核电站五月份泄漏辐射,引起香港舆论关注,香港多个政党要求检讨通报机制。距离香港不足50 公里的大亚湾核电站修建之初,引起香港社会的强烈抗议,1994年投入运行后百分之七十的电力供应香港,其股份分布为香港中电集团有限公司25%,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75%。
大亚湾泄漏事故周二成为多个香港媒体的头条新闻,而未见大陆媒体有相关报道。
本台记者周二致电位于深圳龙港区大鹏镇的大亚湾核电站,询问上月管道泄漏问题,一名工作人员称不清楚事件。
港方中电高层港核投发言人介绍时,称管道渗漏的硼酸结晶带有核物质,相信每名检查人员额外吸收的核辐射量不多于两毫希,相等于同一时间照二十次X光的辐射剂量;而环保组织绿色和平香港的项目主任引香港核辐射管理局指,一名普通人一年不应吸收多过一毫希辐射,认为检查人员已增致癌风险,批评通报太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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