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政府正扩大对金融机构的反恐规定,要求银行申报所有进出美国的电汇作业。
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官员27日说,这种最快要到2012年才生效的新规定,将能加强他们追踪恐怖分子的财源的能力。
银行目前只需申报1万元以上的现金转帐,而金融机构每年申报的这种交易约有1400万件。它们也需对3000元以上的所有国际电汇保存纪录,并在司法官员提出要求时提供有关资料。
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主管佛瑞斯(James Freis)宣布这种新规定正交由联邦公报公布,以接受公开评论。
他表示扩大申报规定对司法作业帮助很大,对业者造成的成本却很小。他说:「这种管制计画对发觉和追查跨国有组织犯罪、贩毒集团、恐怖分子财源和国际逃税,对司法作业帮助极大。」
2004年的情报法赋予联邦机构更大的权力,以监测潜在的恐怖威胁。扩大申报的规定是用以补充这种法规。
美国商业银行表示它将分析这种拟议的新法规,以确定这对银行和客户的影响。
批评者宣称规定银行申报所有国际电汇,等于大肆扩展政府取得私人资料的权力。
主张维护隐私权的华府「电子隐私资讯中心」说,这是联邦政府异常过度伸展权力,有如对电子资讯漫天撒网,也会使许多欧洲国家严重关切,因为在这些国家银行客户对财务往来拥有更大的隐私权。
新规定不适用于信用卡或利用自动柜员机进行的转帐。这两者是银行客户在国外动用自己的资金的最普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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