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利用内幕消息买抛“高淳陶瓷”股获利700多万
刘宝春夫妇在南通受审
刘宝春其人
刘宝春系江苏兴化人,1965年出生,哲学硕士,历任溧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南京市委工交工委副书记、经委主任等职。陈巧玲,刘宝春之妻,1964年出生,案发前系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
本报讯 因涉嫌高淳陶瓷股票内幕交易而非法获利700多万元的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宝春案,曾一度引发国内强烈关注。记者获悉,经由省高院指定,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6月29日首次开庭审理此案。这是江苏第一起内幕交易罪案件,同时也是全国首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足内幕交易的案件。与刘宝春一同受审的, 还有其妻子、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陈巧玲。首次庭审并未当庭宣判。
2003年1月上市的高淳陶瓷,主营日用陶瓷制造。 2009年4月,股价在7元左右徘徊,4月20日,高淳陶瓷停牌筹划重组前一天,该股开盘后仅几分钟就迅速涨停,股价收于8.13元,而这个涨停也是 2008年11月以来,高淳陶瓷第一次涨停,而这一涨停又“凑巧”出现在重大利好公布之前。4月21日因重组高淳陶瓷宣布停牌,5月22日复牌当日即大涨 9.96%。截至6月8日,一连10个交易日连续涨停至21.07元,股价上涨180%多。
据证监部门调查,认定在内幕信息价 格敏感期间,刘宝春、陈巧玲夫妻经过共谋,使用其家庭控制的股票账户,通过网上委托交易等方式,先后分6次买入高淳陶瓷60.39万股,从去年5月22日 至6月24日将高淳陶瓷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700多万元。而刘宝春于当年2月至4月间,代表南京市经委,参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及其下 属企业国睿集团有限公司与高淳县人民政府洽谈重组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将该信息告知妻子陈巧玲。
刘宝春夫妇两人涉嫌内幕交易罪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并将该案交由江苏省公安厅侦办,去年11月23日,省公安厅将两人刑事拘留;12月29日,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务会议免去刘宝春南京市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以及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12月30日刘宝春夫妻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
今年,江苏省高院指定由南通中院审理。由于此案为全国首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足内幕交易的案件,关注度极高。6月29 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公安部、中国证监会、省市公检法等部门共60余人旁听了庭审过程。庭审中,被告人刘宝春的辩护人为其作了无罪辩护。据悉,法院将在进一步审理之后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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