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杂志报导,大陆领导干部的“家里人”、“身边人”参与作案,已经成为当前腐败犯罪的突出特点。除了“夫人腐败”、“子女腐败”、“秘书腐败”外,还有领导干部的司机参与腐败犯罪。
前湖南省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秀善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司机吴军共同受贿折合人民币191.55万元。
上海市长宁区法院2008年7月宣判一起官员司机受贿案,认定前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驾驶员高某利用特殊身分,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牵线搭桥,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
另外,浙江省丽水市中院去年9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吕伟强死刑,缓刑2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吕伟强曾担任丽水市某官员司机多年,期间以虚构工程招投标、与人合伙做外贸生意、投资基金等途径,累计非法集资超过2.6亿元。
曾任官员司机的陈跃进说,除了日常工作外,专职司机有3个作用:一是帮官员接送家人;二是“发挥”桥梁作用,一些人送礼由他帮官员收下;三是为官员打点关系,有时还要帮着官员送礼。
大陆专家认为,对于一些领导干部而言,司机的身份就是私人秘书,官员要依赖司机做很多事情,还有一些关系需要司机帮他打点,司机也可以帮官员实现权力的延伸,而司机也可利用特殊身份,将官员的权力转为自己的权力,从中牟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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