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对公民行为有很细致的规范
长期以来我只知道国家出了一部又一部的法律去规范公民的行为,让许多公民知道了哪些东西自己不能够碰,碰了就有触电的危险;但是没听说过出台一部法律去规范政府的行为,因此中国现在的民情是公共权力过于庞大,几乎达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政府处于绝对的主动地位,公民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以致于自己常常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一两个有良知的官员或者一两家有良知的报刊身上,这是何等的无奈和悲哀?
因此,中国应当建立一部《反行政干涉法》。规定哪些领域,哪些行业是政府的行政权力不能够碰的,碰了就有触电的危险;比如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中国的宪法虽然名正言顺的规定了,但是在实际中,由于行政权力的干涉和审查,这些自由被大大的扭曲了!使中国公民真实的声音得不到有效的传达,而歌功颂德的声音却常常满天飞!
中国要想成为一个成熟的自由法制国家,就应当把政府和公民的权力拉到平等的地位,不能够把公民的幸福建立在政府机构的承诺和良知之上,而应当使它掌握在公民自己的手中;因为依靠别人恩赐而得来的权力和幸福,一切得靠别人的需要和脸色行事,不仅是不长久的,而且还是及其危险的,随时都有可能成为别人利益的牺牲品。
而《反行政干涉法》,就是要逐步把政府和公民的权力拉到平等的地位,使公民和企业的应有权力不能够被行政权力随意干涉和损害,只有公民的权力得到确实保障,民主和法制才有望真正实现。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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