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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名被死缓囚犯绝食抗议冤案

 2010-02-26 09:3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在世界废除死刑大会召开第四届会议的同时,江西省乐平市三名被判死缓的囚犯,在监狱绝食,抗议冤情无法申诉。三人因涉及一宗杀人案被定罪,入狱五年多以来,多次向法院要求重审但不受理,关注此案的维权律师,呼吁出席反死刑大会的中国民间代表,在会上提出关注。(李莉报道)

三名于2004年被江西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以死刑的囚犯,方春平、黄志强及程发根,周二起在监狱里发起绝食,至今已连续第三天不进食。三人过去多年在狱中一直要求与最高法院检察长官见面,希望提出申诉,但不获受理。

一直关注这宗案件的北京维权律师李和平对本台表示,在周四接到方春平家人的电话,得知三人在狱中绝食,他随即致电监狱与方春平通过电话。

他说:他说他一定要绝食,说在这里冤枉这么长时间,不如死了,他问我,我们死了,你还能不能给我们申冤,很痛苦,我就讲你不要绝食,中国目前这个申诉制度都是死的,你绝食也没有用,你绝食死了,也没人管你。

方春平父亲方桂水表示,周四早上前往监狱探望儿子,他说儿子当年被毒打迫供后,身体状况一直不好,绝食后情况更差,心里很难过,接受访问期间更一度激动落泪。他说:我叫他们食,他们也不食,他是这样说,他要以我的死,陈我的冤情,我心里感到受不了,难过,很难过,看见他没食。

而黄志强的父亲亦有前往探望儿子,他说很多关注此案的律师,多次向法院提出翻案要求,但法院都不受理,家人都很无奈。

他说:他 (黄志强) 説在里面整整待了八年,他的冤不好诉,他要绝食,以死还自己的清白。他很也衰弱,我做父母不担心他,担心谁呢?

1999年及2000年,江西乐平市发生了两宗杀人案,当局长时间未能破案,其后于2002年拘捕了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及程立和四人,指他们与案件有关,公安被指使用吊打等手段向四人刑讯迫供,强迫四人招认,2003年景德市中级法院在没开庭下宣判四人死刑。四人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法院认定案件证据不足,发还重审,但中级法院2004年仍维持死刑原判。四名被告被严刑迫供的事件,曾一度引起联合国及国际人权组织的关注。

大陆枉判死刑的情况一直受外界关注,三年前最高法院收回死刑覆核权,希望减少错判死刑的机会,但李和平律师表示,虽然法律给予被告人申诉的权利,但申诉制度形同虚设。

他说:可以申诉,但是这申诉基本上是死的,全中国这么大,每年成功申诉的案件有几次?根本没用,他这申诉渠道是不畅通的,向法院申诉也是非常困难。

关注此案的多名维权律师,在网上呼吁应邀出席日内瓦反死刑大会的大陆民间代表,向大会表达关注,亦考虑再去信联合国及国际人权组织要求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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