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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名被死緩囚犯絕食抗議冤案

 2010-02-26 09:3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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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廢除死刑大會召開第四屆會議的同時,江西省樂平市三名被判死緩的囚犯,在監獄絕食,抗議冤情無法申訴。三人因涉及一宗殺人案被定罪,入獄五年多以來,多次向法院要求重審但不受理,關注此案的維權律師,呼籲出席反死刑大會的中國民間代表,在會上提出關注。(李莉報導)

三名於2004年被江西景德鎮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以死刑的囚犯,方春平、黃志強及程髮根,週二起在監獄裡發起絕食,至今已連續第三天不進食。三人過去多年在獄中一直要求與最高法院檢察長官見面,希望提出申訴,但不獲受理。

一直關注這宗案件的北京維權律師李和平對本臺表示,在週四接到方春平家人的電話,得知三人在獄中絕食,他隨即致電監獄與方春平通過電話。

他說:他說他一定要絕食,說在這裡冤枉這麼長時間,不如死了,他問我,我們死了,你還能不能給我們申冤,很痛苦,我就講你不要絕食,中國目前這個申訴制度都是死的,你絕食也沒有用,你絕食死了,也沒人管你。

方春平父親方桂水表示,週四早上前往監獄探望兒子,他說兒子當年被毒打迫供後,身體狀況一直不好,絕食後情況更差,心裏很難過,接受訪問期間更一度激動落淚。他說:我叫他們食,他們也不食,他是這樣說,他要以我的死,陳我的冤情,我心裏感到受不了,難過,很難過,看見他沒食。

而黃志強的父親亦有前往探望兒子,他說很多關注此案的律師,多次向法院提出翻案要求,但法院都不受理,家人都很無奈。

他說:他 (黃志強) 説在裡面整整待了八年,他的冤不好訴,他要絕食,以死還自己的清白。他很也衰弱,我做父母不擔心他,擔心誰呢?

1999年及2000年,江西樂平市發生了兩宗殺人案,當局長時間未能破案,其後於2002年拘捕了黃志強、方春平、程髮根及程立和四人,指他們與案件有關,公安被指使用吊打等手段向四人刑訊迫供,強迫四人招認,2003年景德市中級法院在沒開庭下宣判四人死刑。四人不服提出上訴,省高級法院認定案件證據不足,發還重審,但中級法院2004年仍維持死刑原判。四名被告被嚴刑迫供的事件,曾一度引起聯合國及國際人權組織的關注。

大陸枉判死刑的情況一直受外界關注,三年前最高法院收回死刑覆核權,希望減少錯判死刑的機會,但李和平律師表示,雖然法律給予被告人申訴的權利,但申訴制度形同虛設。

他說:可以申訴,但是這申訴基本上是死的,全中國這麼大,每年成功申訴的案件有幾次?根本沒用,他這申訴渠道是不暢通的,向法院申訴也是非常困難。

關注此案的多名維權律師,在網上呼籲應邀出席日內瓦反死刑大會的大陸民間代表,向大會表達關注,亦考慮再去信聯合國及國際人權組織要求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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