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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不足 新股发行制度浮现“三高”弊端

 2010-01-30 10:2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新股发行制度去年6月实施至今,已经出现高本益比、高发行价与超募比率的“三高”弊端,对此中信与广发证券高层建议,应适当提高“网下发行”比率,并且采取事前监控超募资金措施。

为解决新股发行制度的缺失,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举办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研讨会”,昨(29)日在上海召开;研讨会上散户、上市公司与券商代表,对于新股发行制度实施超过半年后,所衍生的相关问题看法十分一致。

据中国证券报报导,华夏基金副总经理王亚伟表示,“三高”现象和股票规模有关,股票发行规模愈大,炒作的越不明显,新股供应不足是造成三高现象的原因。

中信证券资本市场部执行总经理孙毅表示,新股发行制度产生的问题,主要是本益比与发行价格过高,另一则是超募现象层出不穷。
他分析,发行本益比偏高的原因,一是中国证监会放宽了行政管制,IPO定价改由市场决定,使得IPO叫价与本益比愈来愈高,也使超募成为普遍现象,结果投资人在二级市场的投资收益率明显降低。

不过,目前炒作新股的热度已明显降温,市场正回复理性。

为了让新股发行的市场机制更加健全,孙毅提出四项建议。第一是适当提高“网下发行”比率,第二是赋予主承销商一定程度的股票自主配售权,第三是扩大询价机构范围和取消网下配售股份的闭锁期,第四是提高机构投资者在市场的比例与推动优质企业上市。

新股发行中所谓“网上发行”是指通过证券营业部交易系统申购的发行方式,一般散户投资人只能透过网上申购新股,“网下发行”则是针对机构投资者。

广发证券总裁李建勇则建议,对超募资金的使用应摆在事前监控。具体的做法是,在发行审核的时候,将募投项目分为主要与补充两类,如果企业实际发行时募集资金超过计划募集资金一定比例,就需要说明补充募投项目,对补充募投项目的审核要求可低于主要募投项目,只要有一定可行性即可。

昨天参与研讨会的官员,包括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上交所理事长党委书记耿亮、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深交所总经理丽萍。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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