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士分析,叶树养能够长期"潜伏"、没被及时查处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他敛财手段颇为隐蔽,二是有关部门监督不力、尤其是对"一把手"监督困难。第二条属于共性问题,各地普遍存在,毋庸赘言;而第一条确是叶案的一大特色。据介绍,叶树养平时替人"办事"并不立马"兑现收益",而是采用逢年过节收"礼物"、"红包"的方式敛取"回报"。这种 "乾坤挪移"做法,拉长了交易链条、改换了交易方式,搅浑了受贿与收礼的界限,掩盖了权钱交易的本质。为了不露马脚、实现"双赢",他还总结出"五不"原则,即"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采用守株待兔方式静候行贿人上门。这种"道行"、"内功",的确有很大的迷惑性、欺骗性。但是,笔者认为,仅凭这两条,还不足以保证叶树养20年"顺风顺水",是不是还有更得力的人物"罩着" "护着"、悉心"栽着""培着"?否则叶树养恐怕连平安都难保,更别说"官运亨通"了。而在叶树养敛财的五个主要途径中,就有 "利用职权安排人事"一条,实例之一是,因满足了韶关市公安局一名干警岗位平级调动的要求,就收受了20万港币的"好处"。以此类推,深谙官场潜规则、悟出"‘五不'经典"的叶树养,恐怕绝不会当"只进不出"的钱罐子,很可能也是以同样的方式为自己不断"修桥铺路架梯"的。至于他逢年过节送没送过"礼物"、"红包",送了多少"礼"、多重的"包",又送给了何人、送向了何方,就不得而知了。
由此,不禁想起了10年前因疯狂索贿、受贿500 多万而被处以极刑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虽然在胡犯被处决后不久,就有不少有心人追问胡长清"行贿8 万元"的"上家"情况,但迟迟未见有关方面做出回应;直到8个多月后才"水落石出",一则报道披露:胡长清行贿的 "上家"是有关部门的两个局级、一个副处级干部。这很让一些人失望,他们原本是想顺着胡长清这根"副省级"的"藤"摸出更惊人的大"毒瓜"。当然,也有人做出这样的分析,连胡长清这等高官"办事",都要"屈尊"行贿,中低级官员 "跑官"、"买官"的投入就更可想而知了。
查处了一名贪官,就认定背后还有更大的人物。为什么相当多民众习惯于这样推理,又是值得深思的。叶树养败露了,经过有关机构与500 多人次谈话、对数千份文字材料的查阅,厘清了他的犯罪事实。但是社会的追问并没有就此结束,除关注对叶树养的最终处理外,还关心此案是否会"扩大战果",关心叶树养到底是"瓜",还是"藤"。
以往的事实说明,犯罪时间长、涉及金额大的贪腐案件,常常不是个案、孤案,而是"窝案"、"串案"的一部分。
来源:
- 关键字搜索:
- 贪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