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制订能不能不要太可笑!

"人民网"消息,最近李源潮同志强调指出,领导干部不得涉足低俗场所。他说,党员干部要抗得住诱惑,把好欲望关。必须明确一条约束,党员领导干部不得涉足低俗场所,不许找"三陪"小姐陪酒陪唱。否则干部考核时就要在日常品行方面记上污点。

这段讲话,提出的要求明确,采取的措施具体,应当引起每一个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

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干部涉足低俗场所的现象时有出现。他们打着"谈业务、搞合作"的幌子,以"休息休息"为借口,经常出入低俗场所。在那些地方干什么呢?无非是让"三陪"小姐陪酒陪唱,吃喝玩乐。尤令人惊讶与不解的是,这些干部非但不以此为耻,反倒将其视为"正常",明目张胆、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

这种现象应当引起领导干部的警醒,从中反映出的贪图安逸、情趣平庸,情操失节的问题,尤要高度重视、尽快予以改正。

呵呵,这样政策似乎在哪里见过,一个学校老师明确规定"禁止对女学生进行调戏、猥亵...",这是什么规定,贻笑大方,调戏和猥亵无论对谁都是不允许的,为什么要单独指出来,看来这个学校这种情况已经极为普遍,必须要明令禁止的了!那李部长的话又给大家什么样的暗示呢?说话前,还是要慎重,弄一个宣布到县处级的讲话就可以了,何必这样呢?难道是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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