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移民及难民保护法》准许来加拿大的旅客可以在同一时间,寻求永久居住和永久居民身分的双重意向。申请人只要在临时居留时,提供完整的学习或工作计划,让签证官相信签证到期后不会滞留加拿大,在此大前提下,可提出移民申请。
公告也表明,一个加拿大临时居民(如留学生)在加拿大居住期间,或还在申请临时居留签证之时,同时申请永久居民身分是许可的。
过去移民部一些官员,曾因申请人于同一时间,有寻求永久居住和永久居民身分的双重意向,遭拒绝来加旅游、探亲或公干。签证官员对国外的申请人要求苛刻,一旦怀疑具有「移民倾向」,估计当事人会逾期不走,便不会发签证,或者在留学生申请延签时,不予批准。
一直以来,不时有联邦法庭的例子也反映,被指有「移民倾向」的申请人,需在法庭对簿公堂得直,才可推翻官员拒签的决定。
联邦移民部的发言人莱茨(Ben Letts)指出,签证官员会考虑申请人是否真是旅客,例如申请人和来源国的联系,来加的目的和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等。最后,要考虑申请人会否逾期居留。这些都要申请人自行向签证官员提供证据。
问题出在新签证官不熟法规
《移民信息汇编》(Lexbase)主编库兰(Richard Kurland)指出,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早有说明,旅客既可在短期做临时居民,又可申请做永久居民,只要他们能提供确定的离境日期便可,只是新入行的签证官员不熟法规,才要当局再三澄清。
移民律师袁慧云表示,政府放宽留学生和技术外劳的签证政策,如去年实施「加拿大经验类别」,鼓励留学生和技术外劳申请移民。她也指出,除了移民法的指引外,法庭也有案例,说明双重意向两者可并行不悖。
据2008年的移民部统计资料,加拿大有超过20万留学生,近18万外劳。他们在国内的临时签证期满前,仍可以在国内申请签或申请移民。至于在国外申请移民的人士,仍会按递表的先后排队。
移民部希望让这些高技术的外劳或留学生,不用担心申请为永久居民时,其临时居留签证会被拒签,申明「双重意向」并不能作为学生签证申请被拒签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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