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贿赂"所引发的熊熊民意之火,正使中国的相关反腐部门受到严重的炙烤--国外的行贿者已经纷纷认错服罚,然而国内的"疑似"受贿者或是沉默不语,或是站出来辩称清白,而相关反腐部门非但没有给出结论,甚至连一个启动调查与否的说明都没有--迄今所见到的,只有国资委内部人士表态"企业须自查 ",因为"国资委纪律检查主要是针对央企的负责人和领导,企业内部的问题首先要自查清楚"。目前这种局面,无疑使得公众疑窦丛生,大失所望。
是啊,有关的反腐部门为什么不及时表态呢?是不想打草惊蛇吗?实际上,从新闻曝光的那一刻"蛇"就惊了。是因为事情没能水落石出不能轻易发言吗?但既然美国的司法文件都曝出了细节,对此迅速启动调查乃反腐部门职责所系,而作出公开回应则是兑现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两者缺一不可。
针对当前的局面,《法制日报》近日刊发的报道中总结道,"这几乎是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行贿案的统一模式",即美国公司违反海外腐败法被巨额罚款,中国舆论一片哗然,最后却不了了之。文中不无激烈和担忧地追问道:"同样的开头,同样的过程,这一次是否还将是同样的结局?"确实,从几年前的西门子、朗讯到后来的德普公司行贿案,无不验证出这一"统一模式"的存在。
社科院研究员邵道生曾一再撰文论述:"软弱就是腐败的机会",即指对腐败行为打击不力便形同纵容。然而,对所谓已大白于天下的"洋贿赂"案,不能及时查处,不了了之,甚至连个合适的表态也没有,这又岂止是普通的"软弱",谓其"软骨病"或也不算过分。
这种反腐的"软骨病"是怎么得的呢?群情汹涌之下,某些反腐部门为什么仍然不能硬起腰杆?究竟是目前的反腐法律制度存在缺陷?还是那些涉事者权力太大、背景太深?抑或是这种现象太过普遍,已经法不责众?无论如何,一桩桩在他国已是板上钉钉的"洋贿赂"案,在中国却得不到反腐部门回应,这损害的不仅是公众的信心,更有国家的政治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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