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9日下午3点半,河北省兴隆县法院速裁厅开庭审理付国成(在家排行老大)与妻子离婚案,付国怀(付国成的三弟)与付国华(付国成的四弟)也赶到法院,两人在门口等待结果。几分钟后两人一起进入法庭。庭审中二人与大嫂发生了争执,法官上前劝阻,连推带拽把二人推出了法厅。
二人出法院大门后,一名戴眼镜的法官(事后经打听是一位姓"长"的官,他在兴隆县法院出了名的爱打人。和家属见面时,兴隆县政法委书记失口否认法院有戴眼镜的法官)指着付国华说:"你进来!进来!!"付国华随后进入法院内。戴眼镜的法官说"把他拷起来收拾收拾他",两名法官随之将付国华拷起来,十多名法官将其推到一间小屋。几名法官将付国怀拒之门外!对于一个没有做任何违法乱纪事情的普通老百姓,执法人员有什么理由将冰冷的手铐将其铐住并审讯、殴打?????
付国怀在门外焦急的联络其他亲人,大约二十分钟左右,从楼内跑出一名神情慌张的法官,问付国怀:"付国华得过什么病吗?"付国怀回答:"没有病,咋啦?"随后那位法官说:"人不行了,我们已经给120打了电话。付国怀一听急忙跟其进入关付国华的小屋,一看,付国华靠在椅子上,双手被拷在胸前,法官正在为他掐人中,当时付国华的脸是紫青肿胀的。看到此景,付国怀懵了,刚刚进来时,人还是好好的,怎么还不到20分钟的时间,人就变得伤痕累累,昏厥不醒,任凭如何呼唤,都不见睁开那紧闭的双眼。见此,付国怀又打了3次120急救电话。随之,付强、高乐等人先后赶到现场,付强急用右手手指触摸一下颈动脉,已无跳动;高乐又摸付国华腕脉已无。随后急救人员到场抢救,大夫说:"不行了"。付强跪地恳求医生说:"求求你了,再试试,求求你了大夫",大夫与护士说: "已经尽力了,准备后事吧。"随后县医院副院长也赶到现场,抢救几分钟后,也说"不行了。"并说:"要知道这样,我们就不来了"。说明人已死亡!
随后兴隆县法院一名法官将抢救人员叫到屋里,几分钟出来后,抢救人员又让将其抬到医院抢救,随后便将已经死亡的付国华运到兴隆县医院。懂法的人都清楚,当事人死在法院和跟死在医院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法院这种举动说明了什么?情绪悲伤的付国怀在现场想找法院人员交涉,但兴隆县法院人员都已不知去向。二十分钟后悲伤欲绝的付国怀赶到兴隆县医院,看到医护人员还在做形式上的抢救,试问,把已经死亡的人在抬在医院抢救意义何在?下午五点钟兴隆县医院正式宣布付国华死亡,让家属处理后事。
但是,为什么医院迟迟不肯交出抢救记录?却强调人是在经过抢救后死亡的而不是在法院就已身亡。而后死者家属向医院索要抢救过程中死者的心电图,却一再遭推脱。
事件发生后做为家属我们感到万分的震惊和不解,怎么一个好端端的健康的人就这么突然的没了?为什么身上有那么多伤痕、淤青甚至胸腔骨断裂?为什么兴隆县法院就能理直气壮的抓人暴力审讯?为什么兴隆县法院不能正面处理,而是一味的推脱,为自己洗脱罪名。这是什么样的行为?在我们法制这么健全的国家兴隆县法院的基本道德何在?简直是制造冤案!何谈为百姓执政!为百姓伸冤??????
没有暴力审讯为何头部那么肿大,为什么后肩部有大片血迹且有大面积的淤青,为什么胸部有明显硬伤。法院对外宣称死者死前大量饮酒、心脏病猝死。推脱责任。事实都在眼前,兴隆县法院妄想瞒天过海,欺骗百姓。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在做天在看。
我们请求社会各界的好心人士都能关注这件事,我们要抵制这种恶劣的行为,以免以后我们身边的家人朋友也遭遇这种天理不容的事情!!!!!!
明显击打痕迹
死者背部明显血迹
死者胸部伤口有明显的重击痕迹
死者左肩大面积淤青发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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