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头讲事故,死了人的事故无外乎几种,一是天灾,一是人祸,很显然这里没有天灾,建桥是人为的,拆桥也是人为的,当然具体说是:政府行为,事先地方政府多方面论证了这个桥为什么要拆,拆了有什么好。然后以政府的口吻说给老百姓看,姑且信了。然后,拆桥是个比较大的市政工程,危险是肯定的,事先政府相关部门和施工方肯定是认识到这个的(肯定有不少专业人士),按理说:我国现在的爆破技术应该是比较成熟的,这肯定不是处女爆,因为经常能看到这里成功爆破了一栋楼,那里爆破了一个大烟囱,印象中都有。防护措施是有的:高高的围栏,交通管制,限性,宣传,通告等等,老百姓姑且信了:这工作都是做好了的,政府做事,我们放心。但终究还是死了人,这人肯定是不该死的,我想,如果政府相关方面和施工方做好了准备工作,充分论证了什么时候桥下可以通行,什么区域可以通行,老百姓是不会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区域的,因为我们的老百姓还没有无知到或牛到不把交警的告示和钢铁材质的防护栏放在眼里的地步,所以可以肯定的是这27台车没有集体违章,没有集体乱停乱放。这也意味着这完全是不该出现的事故,完全是人为的因素,当然你要说那27台车运气差也可以,这也意味着你也有概率碰上这样的运气。那么责任在哪里呢?不知道,至少目前是不可能有那么快的结论出来的,但我结合坊间屁民老百姓的猜测和自己观察,得出几种可能:1种是:网上说桥面因为15日的爆破发生了裂缝,这我在实地看了之后确实存在(前面说了,我住的地方离事发地不远),但这还不足以导致整个桥面垮塌,到现在,未垮塌的桥段仍有裂缝存在,我想施工方的领导和政府官员平时都太忙,太操劳了,基本都没看到,但常识告诉我:这桥从封桥开始基本就是危桥了(桥敦上钻满了用来填炸药的洞,预计20日爆破,这我不大懂,但也知道这桥已经很危险了),平日里交警总是很牛气的规范着行人和车辆的通行,但在这里我们没看到,所以。。。2种是:正在实施的试爆破导致了封锁圈外的桥梁连锁垮塌,这个似乎有些站不住脚,即使我这个外行也知道:爆炸是能产生多个方向的巨大冲击力的,对于一座桥墩已基本失去支撑功能的箱梁式结构的桥来说,这就像一个巨大的力量横向推一排多米诺骨牌,自然会产生现场目击者看到的效果,让人难过的是这 "骨牌"下面是人命,难道施工方的专家会不懂这个道理?会预见不到这种危险的存在?绝无可能嘛,所以。。。3种是更深远的是:这是政府行为,向来我们的传统是政府行为一定是正确的,不可反抗的,不可质疑的,因为它总是拿"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说事。所以我们几乎没有任何可能去论证这个建桥和拆桥的行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其他猫腻?是否有其他工程质量的因素在内?是否存在工程腐败之类的问题?合理的质疑能引发人的思考。
然后我们看事后的各种现象,媒体报道总是哪个领导亲临一线云云,个人觉得,政府实施救援的种种行为都应该是应有之以,可见,政府管理下的媒体离它本来的性质和所担负的社会责任还差很远。最可耻的是有媒体尽说少量车辆被埋?!这么多人命啊。中国的管理者几千年来都习惯了草菅人命,中国的百姓几千年来都习惯了被草菅,我们的政府讲人文关怀,人命关天,窃以为这个"天"应该是那顶乌纱了,不然都是"北京怪叔叔"口中的"屁民"罢了;我们的民众的"人命关天"应该是"关"的自己或自己亲属,我敢说昨天跑去围观的数万民众多数都是看客,鲁迅先生笔下的看客在21世纪只是看的内容略有不同罢了,他们很难想到这样会阻碍救援的通道,也许阻碍的是一个甚至更多生命的存活,因为我可以看到他们的眼中的想法:漠然,猎奇,甚至是暗暗的兴奋。。。相信这也是先生曾所看到的。中国百姓的公民意识和自我意识的觉醒真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这件事肯定能引发网友的热议和关注,但株洲在线网的相关帖子被删的差不多了,只剩一个置顶贴,很官方的语气,很显然:又是政府行为了!
我们所做的就是高度关注这个事,形成舆论的压力,能还死难者一个公道自是最好,让责任人或始作俑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至于祝福和告慰之类的话,窃以为廉价而且没有意义。姑且免了。人死就是死了,天堂只是个荒诞而凄凉的借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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