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别墅区一住户改造与装修房子,在院子里钻井,因违章作业造成天然气管道爆炸,酿成大祸。大火足足烧了半个小时。
右二为东阳市委常委、公安局长俞流江
出事别墅价值400多万
环球春江花园别墅位于金华市区东关大桥西侧,据售楼部的工作人员说,这里的别墅多为300多平方米,总价400多万元一套。
这次出事的是B8幢别墅。
26日17时,两个工人在这里帮别墅业主打井。他们是一对夫妻,男的叫邓维光,女的叫程瑞香。
工程进展得并不顺利--两人连续挖了两个地方,就是打不下去。事故是在挖第三个地方时发生的。当挖井的机器钻入地下1米左右后,下面传来了漏气声,还没等他们去关机器,就发生爆炸了。
蹿起的火焰引燃了两人的衣服。有目击者说,两人当时成了"火人"。虽然夫妻俩马上就地打滚,但身体还是被严重烧伤。事后,经医生初步检查,邓维光的烧伤面积达40%,程瑞香达60%。
爆炸影响了附近3个小区400多户人家的用气。
燃气公司一位姓周的副总说,事情发生后,他们第一时间关闭了管道阀门,当日18时15分火情抢险完毕。11小时后供气恢复正常。
东阳市公安局局长俞流江
违规打井前没经过审批
27日,金华水政监察支队负责人金建伟说,别墅业主在打井前没有经过审批,也没有备案。
2002年10月1日实施的《水法》有明文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申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后方可取水。
同时,《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另有补充规定,在城乡供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因家庭生活需要可免办"取水许可证"取用地下水,但也必须登记备案。
显然,该别墅区是有供水管网覆盖的,"业主这么做是违规的。"金建伟说,即便之前有提出打井申请,也不会被审批通过。
据了解,事发别墅的业主叫俞流江,现任东阳市公安局局长。
当地打井取水较普遍
金建伟说,从目前他们接触的案件来看,打井取水这一现象比较普遍,"因为相比自来水,用地下水的成本会低很多。"
当地媒体报道,截至2007年,金华市区二环线以内有开采自备水的单位898家,地下深井971口,而仅江南城中村用于生活和经营的井就有900多口。
这次事件中的别墅业主为什么挖井取水,他认为,多半是为了方便浇花,以及其他洗洗弄弄的事,而不仅仅是为了省水费。
根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将会被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让金建伟为难的是,对方还没有真正取水,如果按这条规定处罚,"可能不合适。"
燃气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核算这次损失的燃气,及抢修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费用,"向别墅业主提出赔偿要求。"
业主不能擅自改变地下结构
擅自开挖地下空间的做法,是否违法呢?
27日,浙江律师唐小平说,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违反的法律不止一项,包括物权法、规划法、建筑法等。
通常来说,地上的叫建筑物,地下的叫构筑物,虽然房子和庭院是别墅业主的私人财产,但只限于地上部分。
不管是普通小区,还是别墅,如果要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道路、管线等其他工程设施,都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即使在自家院子里减少和破坏绿化,也是不容许的。据《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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