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4月25日,上万人静悄悄的聚集在北京中国权力中心附近的路边红墙外,或站或坐或看书,这在不允许自由集会的中国是罕见的,尤其在临近64十周年的敏感期。这一天,无论是国际上的观察家,中国问题专家,还是中南海年迈的领导人,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事件会对中国的未来产生多大的影响。
从1949年开始,中国大陆就从来没有任何一个群体向统治者提出过自己"基本权利"的要求。历次政治运动被迫害的对象,即使是"反党集团",也只是对现存体制提出建议、改进和完善的请求。1957年的"右派",是"响应党的号召"帮助党整风,只是那个"党"出尔反尔不认账罢了;文革中打得不可开交的各派都是在捍卫毛思想毛路线,比的是谁更效忠;六四提出的主要口号是"反腐败",希望有个更"清廉"的政府。这些,无论是否有意识,都着眼在制度上,包括很多当今在为中国实现民主而奋斗的人士。不过在我看来,追求民主和自由还不一样。民主是制度,是一种统治方式;而自由则是一种权利,包括言论、集会、新闻以至信仰自由。那一天,第一次有一个来自民间的群体有意识的要求信仰自由。
要求远远超出官方版"生存权"的权利。自从中共认识到"人权"是无法回避的问题,而采用"积极"的态度对待后,"生存权"就成为中共"人权进步"的主要指标,以及持续侵犯人权的挡箭牌。而"生存权"的具体解释就是"免于饿死的权利"。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中国人权白皮书"中,都强调了中国人权在过去30年中取得的成就。为什么是30年而不是60年?是因为在中国历史上,只有在中共统治的前30年才发生过丰收年景饿死几千万人的剥夺人民生存权的灾难,把生存权作为主要人权进步指标就只能和那段时间做比较。按中共的说法,人和圈养动物没什么不同,只要能吃饱就应该感激不尽了。那天,法轮功学员提出的则是,人有更高的需求,有精神、信仰的权利。
明确诉求始终不渝。在中国大陆进行的历次政治运动中,都有一部分被扣上不同的"帽子"当作"敌人"被整。然而,这些被整的人大部分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不知道自己只是中共定期要搞政治运动搞阶级斗争的随机牺牲品而已。特别是党内的高官,一旦成为打击的对象,无论是国家主席还是百战将军,鲜有例外的一概痛哭流涕,甚至为减轻折磨胡乱认罪。而那一天在北京聚集的法轮功学员,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诉求,尽管可能大多数人不清楚他们将面临中共最残酷的血腥镇压。十年过去了,无论面对的是劳教所还是监狱,是洗脑班还是精神病院,是酷刑还是死亡,法轮功学员都清楚的知道自己坚持的是对的。
法轮功是个修炼群体而不是政治团体。正因为如此,中共搞政治运动多年练就的很多手段就不灵。中共可以举出"自然、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理由说明为什么不能实行民主,却没法对没有要求民主的人解释人为什么不能有信仰自由。为共产主义奋斗的人可以在共产党的高压下心安理得的写下"永不翻案"是因为反正也没有什么需要去坚持的。对不知自己何罪之有的人搞逼供信的那一套当然不可能对有坚定信仰法轮功学员有效。从这一点看,1999年4月25日那一天,结局已经见分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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