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公开指使下级法院(桥西区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结果,近日引发9位律师及127位亲属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投诉,强烈要求石家庄中级法院回避审理法轮功学员宋爱昌和王三英案。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给桥西区法院的批复函。其上公然决定桥西区法院的审理结果,明确指示桥西区法院作出三年有期徒刑的有罪判决。嗣后,桥西区法院果然出此判决!对这一公然破坏国家审判制度的司法丑闻,北京9律师和当事人的127位亲友强烈要求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回避审理宋爱昌和王三英案。
法轮功学员宋爱昌和王三英均为石家庄地区的法轮功修炼者。他们分别于2007年6月22日和2008年6月3日被当地警察违法抓捕。其后宋爱昌于2008年9月22日被石家庄桥西区法院枉判有期徒刑3年。王三英则于2009年1月21日被枉判4年有期徒刑。
法轮功学员宋爱昌。(知情人提供)
法轮功学员王三英和她的家人。(明慧网图片)
鉴于中国对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其作用之一就是发挥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审判进行监督,纠正一审法院审判错误,提高法院裁判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但石家庄中级法院一贯干扰下级法院独立审判,破坏二审终审制度。石家庄中院虽然已多次遭律师投诉,但仍然不思悔改。在宋爱昌一案上再次公然插手,下达批复函,明确指示桥西区法院作出3年有期徒刑的有罪判决。
对于中国司法现实中出现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严重违法现象,尤其是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严重违法,已经酿成震惊中外的最大迫害惨案。为此中国近年来有多位维权律师挺身而出,正义直言,据法力争,开创了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的局面。
近日,由宋爱昌的辩护律师:程海、黎雄兵、唐吉田、谢燕益、李顺章;王三英的辩护律师:孙红力、李苏滨、李和平、江天勇就河北省石家庄中级法院违法插手下级法院审判一事联名上书河北省高级法院:申请石家庄中级法院回避该案的二审审理工作,并建议:在作出石家庄市中院回避本案的决定同时,对此案中违法渎职人员立案追究。籍此,立即开始全面深入调查石家庄市中院存在的所有违法情事挖掘其深层次原因,以为尽快重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必要之准备,并依法严惩少数隐藏在该院内部的违法犯罪份子,以警示全国司法制度。
程海律师。(网络图片) 黎雄兵律师
唐吉田律师 李苏滨律师
李和平律师 谢燕益律师
江天勇律师
此件现已同时发送给河北省政法委、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
文件最后指出:希望通过此种程序正义的唯一可能方式来维系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最后一丝寄望。为此我们呼吁贵院一定要慎重考虑我们此项请求,依法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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