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彦永自诉人权遭侵犯过程

下面我将此事件简单的经过诉说如下:

《我的声明》是怎么产生的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起我将我写给两会和中央领导的信,分别经三○一医院领导、政协礼堂、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和万寿路邮局及一些大会代表上送。我本人从未将此信送上网也没有委托他人送上网。三月七日晨我接一电话,对方告诉我在博讯网上登了我给两会的信。我当即打电话给我院政治部领导,告诉他们我接到电话的内容,并表示我要在网上发表声明。院政治部阮(主任)经请示上级后同意由我发表一声明。三月二十五日上午政治部阮主任、宣传处姚处长等三人来到我家和我商量如何写声明的事。我先提出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请姚处长先拟一稿。姚表示还是由我自己先写,他们看后同意就行。
  
我的第一稿如下:
  
我的声明
  
前不久,我写了一封给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共中央及国务院领导标题为"关于为‘六四'学生爱国运动正名的建议"的信。
  
此信是通过我院领导及其它党内正规屈道上送的,并未向媒体或其他人员透露。
  
但不久得知此信被公布于国外网站上,并被大事抄作。故慎重发表此声明。
  
他们看后提出是否可以不要写上标题为"关于为八九年‘六四'学生爱国运动正名的建议"。而只写发了一封给两会领导的信。我说如不写那标题"关于......",那我何必要发表什么声明呢!他们只好同意那样写。接着他们又具体地把我文字中不对的地方作了修改,如"屈道"改为"渠道"、"大事抄作"改为"大肆炒作"、 "慎重声明"改为"郑重声明"。
  
最后我抄后就成为我的声明定稿:
  
我的声明
  
前不久,我写了一封给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国务院领导,标题为"关于为八九年‘六四'学生爱国运动正名的建议"的信。此信是通过我院领导及其它党内正规渠道上送的,并未向媒体或其他人员透露。
  
但不久得知此信被公布于国外网站上,并被"大肆炒作"。我认为不该利用我的信进行炒作,故郑重发表此声明。
  
蒋彦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因为我自己从不送任何材料上网,不知道如何将此信发上网,他们答应将信拿去,帮我发上网,并会告诉我,发到哪个网,我可以去查证。此后一周内我每天都追问,是否发了。他们答已经送总后请示,后又说总后也已上送请示,一旦发出就会告诉我。后来我一周问一次,他们都说还没发,最后就不了了之。
  
三月二十六日下午,总后纪检部高部长、尹干事等三人来我家和我核实我给两会写的那封信的内容。从三月二十六日到四月九日,他们来了六、七次。把信分段,主要核实杨尚昆的谈话、陈云的信、有关"开花弹"问题、整封信的起草、修改及与哪些人商量过、信印发了多少封及如何上送和送给哪些人、和丁子霖联系的情况。
  
高等是分多次和我核实我的信的内容的,最初我曾提出,你们来三人,谈话都可以记录,我只一人,我说的和你们说的我无法记录,是否可以放一个录音机(我当时拿出一小录音机放在桌上)以便将来对谈话的内容有个可查照的根据。高就表示,我们的谈话他们现在虽做了记录,但将来要上报前,他们会将谈话的内容整理成文,给我看后,我同意,才能上报。我就收回了录音机。后来他们将核实的材料分四部分打印成文,每份均由我看后并提出修改的意见,他们再改后打印出,最后定稿后我签了字。

申请去美国探亲
  
二○○四年四月中旬我们就打报告将于六月十四日去美探亲。此后多次问院政治部阮主任等,他们都告诉我,报告已经三○一医院送总后,总后也已送总政,让我们耐心等待。鉴于二○○三年我们申请出国事一直等到我们离境的前一天才批准,幸好我们已提前办好了签证,买好了机票,才没耽误出发。所以我们向领导说明我们也要提前买好机票,办好签证。我们所做的每一步都如实地告诉院政治部。如我们在四月初就定了机票,出票的日期一再后延,直到不能再延的五月十七日才买了机票,当天就告诉了院政治部,并告之我们马上就要去办签证。院方只是告诉我们他们也和我们一样不断在催上面,一旦有了准确的信息马上就告诉我们。
  
五月二十一日我们去中信银行办了签证,告诉我们五月二十五日后就可以去美国使馆办理按手印程序,办完后很快就可以拿到签证。这些情况我们几乎每天都向三○一医院领导通气。
  
五月二十七日我和政治部阮主任等谈话时,我明确地问阮,上面领导有没有不同意我出国的意思。他答他没有听到这种意思。我说如果上面确实有很充分的理由,告诉我,我也可以根据情况改变我们的计划。
  
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宣传处姚处长告诉我,院郭政委要和我谈话。我四点四十到院政治部,政治部孔副主任等在会议室见了我,他告诉我郭政委临时到南楼有事,让我稍等。一直等到快五点三十,阮主任等来说郭可能来不了,由他们和我谈。他们问我最近有什么事。我告诉他们明天(六月一日)我们要去美国使馆按手印,并已经订好了医院的车。他们说"六四"就要到了,现在国内外各种反华势力活动得很厉害,让我一定要注意不要被别人利用,并又提出是否可以离北京出去疗养些日子。我表示我不会去疗养的,等我去美探亲后,在我女儿那里可以很好地疗养。
  
事情发生突变:二○○四年六月一日我和老伴被非法绑架
  
(二 ○○四年六月一日事情发生了突变,自六月一日到七月十九日的情况我均有比较详细的记录,我写的材料均有两份,但在七月十九日我回家前,他们将我手头的材料全部搜去,当时告诉我其中一份将来会还给我,但后来他们又变卦了,说这些材料不能还我了。看起来他们所做的事是见不得人,所说的话都是骗人的。所以下面都是我凭记忆写的,时间内容不会完全十分准确):
  
二○○四年六月一日上午我安排好了几个手术病人的事,就打电话给车队要车。不久接电话,司机告诉我们车已到楼下。我们下楼见到的司机正是昨天送我们去民族学院的那位司机。他告诉我们今天他的车刚出了毛病,改了一辆面包车。我们就上了那辆大面包车。车本应该从南门出去,但那司机告诉我们刚来的时候南门堵车,所以要出北门(他们就是那样无耻地教唆年青战士说谎骗人)。当车快开到北门时,突然停下。车门一开冲上来八位高大的战士,他们把我们两人分别强按在座位上。车立即开出干休所向西驶去。我们当即大声抗议,你们怎么能绑架人,那位姚处长坐到前面司机旁。我不断大声叫喊,你们怎么可以采取那样的绑架行为。姚只好让战士放松我们,并告诉我们马上就可以到的,到那里后就会告诉我们怎么回事的。约半小时后,车开到了西部一个部队的招待所。我们被领到三层的一间大屋,里面已经坐了三○一医院的朱士俊院长、郭政委、总后政治部文副主任及其他五,六人。由郭先说话,他说:我们把你们请到这里来是为了你们的安全,现在"六四"快到了,外面会有各种人去找你们,对你们的安全不利。你们到这里后,可以好好地休息,学习,提高认识。我当即说,你们那样地把我们绑架来,能说成是请我们来的吗?仲慰也说,明明是绑架,还说得那么好,是请,能有那样的请法吗?总后的文说,希望你们能理解领导对你们的关怀,外面很乱,在这里你们可以很安静地休息、学习。我问,你们这样做有什么文件根据,抓我们也该有一个批件,请拿给我们看。他们说现在还没有,很快就会给你们看的。我说,你们还没有拿到正式文件就可以抓人,那还有什么宪法了。朱也帮着说,领导是为了对你们好,安排你们到这里来休息,希望你们能理解。我当即问他们要了纸,给胡锦涛总书记写了一信,他们突然把我们绑架到那里,完全是违背宪法的,他们可以那样无法无天,对十六大的精神完全是背道而驰的。要求党中央过问他们这一非法行为。
  
信写好后请他们给复印一张留给我,信请他们尽快上送。他们开始推托说那里没有复印条件,经我力争,终于在下午拿了复印的信给了我,并告诉我原件已经逐级上送。我接着又写了脱离军队的声明,我对他们说,你们所以敢如此无理的对待我们,还不是因为我们还算是军人。我现在声明退出军队。我给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写了一信,说明我们是在一九五四年自愿申请经批准后参加军队的。现在早已退休在军队已不担任任何任务,现在我要公开声明自愿要求退出军队。该信也请他们复印一份给我后,请他们即刻上送。
  
六月二日早上他们将我们转送到三○九医院,把我们放进了一个特殊的病区。我们俩分住两间,每人都有八个干部战士(每班两人,分四班)看守。
  
六月二日晚,总后文副主任、郭政委、阮主任等七、八人到我屋,由文向我宣读对我实行"行政看管"的军委命令。时间是六月一日到七日一周。我要求把此文件复印后给我一份,他们不肯给我。我当即提出要看有关"行政看管"的文件或规定。文答应次晨即给我送来。当晚他们对我搜身,把手机、手表、钱包及身边带的文字的东西全搜走。我提出对我实行"行政看管",华应该回去。他们又编出了华留下是为了照顾我,让她也能放心的理由(后来到六月七日又宣布我的"看管"要延长一周,那时他们才弄出个对华也实行"行政看管"荒谬的文件,真是见不得天日的天下奇闻)。  

"行政看管"由江泽民批准
  
六月三日上午阮主任和孔副主任来看望我,送来了宪法和报纸,但他们好像不知道应该给我送来有关"行政看管"的文件,我向他们要后答应马上就送来,直到六月四日经我反复催问,总算在十一点多送来了一本"三大条例"(内务条例、纪律条例和队列条例)。在纪律条例的第四章中第一节是"行政看管"。《行政看管是维护秩序、制止严重违纪行为和预防事故、案件发生的措施》。《对有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汹酒滋事、持械威胁上级或者他人、违抗命令、严重扰乱正常秩序等行为的人员或者确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逃离部队、自杀、行凶等问题的人员,可以实行行政看管》。我和仲慰反复学习,其中哪一条也对不上。条例中明确规定"军职以上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我被无辜实行"行政看管"只能是由江泽民批准了。
  
六月七日晚八点,文和郭又到我屋来,向我宣布延长"行政看管"自六月八日到十五日(纪律条例只规定行政看管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他们还是充分利用了)。
  
六月九日下午柴等来谈话,我提出他们不应该扣留华,他们没法解释。我提出对我"行政看管"也不符合条例,他们也无法说明。从和柴的谈话中两次发现他说了谎。后来我明确地向尹等提出。
  
六月十五日晚上阮主任、郭政委和总后的文主任等到我屋来,由阮向我宣布,根据总后党字三六八号(二○○四)文件,对我按"党纪立案",实行"两规审查", "两规"是指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讲清问题。我要求把此文件给我一份,他们说不能给,只能让我看。后我要求看有关"两规"的文件,他们答应次日给我看文件。
  
仲慰六月十五日晚就回家了,我从六月十六日上午十点三十搬到万寿路附近的"北京基地",在二楼一个大套间,仍由八个干部、战士轮班看守。我当天写了给有关领导的信,表明对我实行"两规"是违背宪法、违背党章的。
  
六月十八日我给总后政治部文副主任和三○一医院郭政委写了一信,详细说明我申请出国和院方联系及去办签证的全过程。这个过程没有任何违反军队纪律,违反党章和宪法的地方。我要求他们尽快给我有关"两规"的文件。六月十八日他们给我送来了一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我翻阅了全书,开始我按目录找不到要看的地方,经反复翻阅才弄清。原来此书在目录编排上有错误。我就写有一份意见,请他们转新华出版社。后来他们来看了此书,只好承认他们是刚去买的书,买后没看过就给我了。后来他们又另送了一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仔细看了此条例(是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共十六大后的文件),其中没有"两规审查"的任何材料。我看了第二编分则第六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逐条对照,没有一条可以和我的问题对得上。我反复学习党章和宪法,也找不到他们可以对我实行"党员违纪","两规审查"的根据。我就多次和他们谈,我说,在二○○四年的两会上已有一些代表提出"双规"审查与宪法精神不符,应该取消。他们解释是,现在还没有更新的规定前,"双规"还是可以用的。至于对我的问题他们强调我的信上了网,不管是别人上网,但如果我没写这信,就不会有信上网。因此上网后对国家造成的损失,我要负一定的责任。这样实际上谁也说不服谁,对不讲道理的人,什么宪法、党章等都可以不遵守。
  
在六月二十日以后,我看到《凤凰台》电视播出香港的民主人士准备在七一搞游行。我马上感到我的问题很可能被他们利用。我就先口头向他们说,对我的"两规"时间你们说不清,地点是否可以改到我家。我接着给胡锦涛写了长信,把对我的问题的处理前后详细写清(共四十页)。六月二十八日他们说信已逐级上送,但仍没有任何结果。
  
七月八日中午凤凰台杨锦麟读报,突然播了一下:今天又有蒋医生的新闻,什么国内将起诉蒋医生。我马上电话找来了尹干事,告诉他这个情况,让他通知二三六的人去关心一下华,以免她看了那新闻后精神压力太大。后来下午凤凰台播杨读报时这段新闻被删去了。
  
七月十日中午凤凰台杨读报又播有一医生受压,这位医生好像姓蒋,并附二相片。陪我的战士都看到了,下午再播时,我全看清了,还有不少人也都看清了,有人还用他们的手机拍了那新闻及相片。
  
七月十五日尹干事要我将如果能改为回家审查后我保证做到的几条再稍改一下,他马上就急上送,他答应晚上可能随时来告我结果。七月十七日尹干事来,他告诉我昨晚他来时我已睡着,所以没叫醒我。告诉我不要急,要耐心等待。上面还未最后决定,他算了一下"两规"已经一个多月了,何时能了,能否先回家等,已经多次上报,要我耐心等。七月十八日上午高、尹等来告诉我可能马上就能回家去接着审查。让我把东西整理好。下午他们又来告诉我晚上回去。但不能马上告诉美国的女儿,要等第二天早上尹来告诉我如何和女儿通话。当晚我就回了家。

官方起草与女儿通电话"腹稿"
  
七月十九日上午尹和阎干事来了,很简单地谈了一下,后来他要我把我所有写的材料交给他们。我在去做胃镜前已将主要材料都放入一大信封,并加了密封。我告诉他们我怕我不在时材料被别人看到,所以加了密封,他还称我真有点头脑。但他还要把我后来对七月以来的每日所做的事的记录也都要拿走。我说,这些我写的出来的你们手上都已有了,我手上的都是复印件,现在先交给你们是可以的,等将来我的问题做了结论后都应还给我。他没有很明确地表态,只是含糊地说将来再说。他离开时告诉我高要来看我,我还误以为是三○一的高主任要来,等了很久没来,我就请看我的人打电话催高来,但到中午还没来。下午三点多尹、阎和高部长来了。高的说话意思是我的保证他们都看了,写的很明确,一定要做到。回去后他们还会进一步和我谈些问题,审查的时间让我不要急。我说我希望看到"两规"的文件,在时间规定上,纪律条令上明确说,一般在发现违纪行为四十五天以内给予处分。高说现在对我是按党员"违纪立案","两规审查",时间可长到三个月,甚至更长。我请他给我看有关文件,他答应会给我看文件的。他又说我回去后如能严格遵守保证,那么做结论的时间就会缩短。我表示我写出的保证我一定会做到。晚饭后三○一高主任来了,同来的有纪委郑俊付主任。先说的和下午高部长说的相似。这时所有陪我的战士干部及医生护士都来和我表示告别,我也向他们表示对我的照顾十分感谢,也对他们为我已经有快两个月不能回家表示歉意。快九点时下楼,由尹干事和郑俊副主任,加一个战士和我同车(面包车)。路上我问他们是否对电梯工做了安排,他们又说忘了。好在开车的是周灿根,他到五号楼先下去让电梯工离开了。我就顺利地回到了家。他们事先已告诉了仲慰,所以我们见面时很安宁,当然是很高兴的。未未和小庆都在家,我和未未搂抱了一下,问他又长高了没有,他说没长高。对庆只是很高兴地握了手。尹只是告诉我们明天约瑞上午十一点来电话,他会先来和我谈如何和瑞说。他们呆了不久就离开了。
  
七月二十日上午,(女儿)瑞来了电话,告诉她十一点再来电话,当时还没告诉她我已经回来。快十一点时尹干事来了,他拿出他要我和瑞通话时应该如何说的意见,他一面念我就写下:"由于我违反了军队的纪律,组织上对我进行了帮教。我对自己是一个军人,违背了军队的纪律,我开头转不过弯,妈比我认识得早,早已回来。后来我逐渐有了认识,庆和你,仲慰,也给我信帮我认识,特别是看了父亲节你们的信后,我经过认真思考,觉得我在对待纪律上确犯有错误,有错我就要改,所以得到领导上的谅解,就回来了。组织上对我们各方面的照顾你放心好了。"十一点多瑞来了电话先由仲慰告诉她我已经回来了,当然要说是今天回来的,否则,昨晚怎么没说已回来了呢?后就由我按写下的念给瑞听,而后我就和他谈了些家常,也和大慰谈了些,他们对我能回家都表示非常高兴。
  
二十一日中午杨锦麟读报,明报有一条"蒋彦永获释回家"。杨说:"五十多天了,办了学习班,办学习班很好,蒋医生还舍不得回家,那里凉快,伙食又好"。
  
二十二日杨锦麟读报,又有一条蒋的新闻,杨说:"蒋医生思想认识有了提高"。
  
二十三号中午杨的读报又有一篇中国新闻改革引起政治改革。报上有一张蒋的相片,杨说到此段新闻时提到,"要鼓励讲真话"。
  
二十六日我按准备的谈了几点:
  
1. 在我回来前高部长告诉我可以给我看有关"两规"的文件,尹说"两规"的文件给你念过了。高说没有什么文件,有个材料。我说我要知道"两规"的规定时间到底有具体的规定吗?高说,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要看问题是否已查清,认识是否已提高来定。我说高部长说时间可以到三个月,必要时还可以再长。他说可以给我看这个文件的。尹说,这不是指"两规"说的,而是指违纪的审查的时间说的。我说那就给我看那个文件。他答应可以给我看的。
  
2.仲慰在回家前有的信被从身上搜去,当时说以后可以发还,此外我给仲慰的信,当时只给她看了,尹干事说,将来可以把信给她(这些都是私人的信件,现在应该还给她了)。
  
3.回家前高部长说,回去后很快就会找我进行核实一些事的工作。但至今已近一周,一次也没来谈。
  
八月一日我按准备的谈了几点:
  
1. 在我回来前高部长告诉我可以给我看有关"两规"的文件,尹说"两规"的文件给你念过了。高说没有什么文件,有个材料。我说我要知道"两规"的规定时间到底有具体的规定吗?高说,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要看问题是否已查清,认识是否已提高来定。我说高部长说时间可以到三个月,必要时还可以再长。他是可以给我看这个文件的。尹说,这不是指"两规"说的,而是指违纪的审查的时间说的。我说那就给我看那个文件。他答应可以给我看的。今天尹明确地说:"两规"的时间没有文件规定的,对党员"立案审查",有文件是对办案人员说的,一般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完成,对被办案的对像是没有文件规定的。我提到在出来前,你们都说回去后如能按保证做好,就可以缩短审查的时间,如做的不好可能会延长。我回来后已两周,我完全按保证做的。高和尹都表示"我们对你回来后能按你的保证做,都认为是很好的,我们也已向上面反映了。"
  
2.我在回家前写的保证中提到对要来访朋友尽量谢绝。七月二十一日下午高、尹来此谈时,高明确表示:"仲慰可以随便外出不必请假,我们的亲属随时都可以来看望,都可以进来。我们的熟朋友和同学也都可以来看望,但进门要登记。不认识不熟的人不要来。"现在我回来已经两周了,不少同学和朋友多次来电话想来看望我们,我们就很难答复,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来看望。为此我想对一些很熟的朋友和同学,请他们可以根据情况来看望我们。高等当然也很难表示具体意见,只好由我们看着办了。
  
3.关于我给有些特殊病人看病事,具体说对郑介初的手术我觉得还是应该由我去做。因为前三次都是我做的,而且都是用局麻做的,现在的医生,已很少用局麻做手术了。高表示同意由我去做。
  
4. 关于管理问题,我希望能彻底改进。以免对外造成不良的影响。我提到罗明英的问题。她女儿回来进不了北门,因她用的是日本护照,后来居然把我给扯上了。好像外面来的人只要是用的国外的护照,他们就会想到我蒋彦永。这不乱了套了吗?这样做对三○一、军队、甚至中国都会造成不好的印象。我建议加强对南北门值岗的教育,让他们懂得一是对外来看望的人要客气,尤其是对持国外护照的人更要讲礼,不要给人一个坏的影响。二是如没特殊情况,应该不要把别人堵在外面很长时间。我认为在五号楼西门专派一个保安在那里蹲这是很不恰当的,外面来人到了五号楼会感到这个楼里出了什么问题了,我希望领导对我有个基本的信任,说什么是为了我的安全,那是骗不了人的,鬼才信呢。可以请战士在外面流动巡视就可以了。他们表示要研究后就可以改善。
  
九月十三日下午五点十分工作组通知我到食堂上面办公室,领导要来谈话。我按时到,等到五点三十五高才来。他问我有什么事,我告诉他九月十五日马上就到,我的问题到十五日已经立案查了三个月了,是他们告诉我应该在三个月内结案的,我希望不要再拖下去了。高说他们已经上报了,有两种解决的方法,一是由下向上报批,另一是由上定向下传。两种可能都可以考虑。我问我属于那一种,他也没能说清。他让我耐心等,已经快了。我说十六号就要开四中全会,会后要传达贯彻,接着就要十一了。他说我的问题不会拖到十一。我说我已经写了给中央的信,是现在上送还是再等几天,他让我再等几天。
  
九月二十三日上午我呼高,由田答。说高在开会,我请她转告高,开完会给我回电话。后来高来电话,我对他说,我的问题不能再拖下去了,你九月十三日告诉我不会拖到十一,现在十一马上就快到了,你们有什么打算。高表示他们也在积极办,但他说十一前是否能完,好像没把握。我当时就很不客气地说,你们"两规"时间应该不超过三个月,现在已经过了快十天了,你上次说不会拖到十一,现在又要改口。那么我写的承诺也要改。他当时很大嗓门说你对组织的承诺"两规"还没完,怎么可以不遵守。我说你们自己不遵守你们的规定,我当然也可以不遵守。我的声音压过了他,他倒就软了下来。他说现在有事,下午来找我谈。下午二点十五分工作组王强来电话,让我二点三十准时到办公室去谈话。我按时到,但那里没人连工作组的人都不知到哪里去了。高和田在二点四十后到。高就很客气地和我谈,意思是我的问题他们也一直抓紧在办,但上面有多级要研究,才能做出决定。让我不要急,耐心等待,希望十一前能解决,但他也没把握。我说因为你十三日说了不会拖到十一,而且十一有七天长假。我已经四个月没自由了,我当然要求在十一前解决。我的承诺是根据你们说三个月的"两规"时间写的。你们不遵守,我也要求改。
  
高说我的问题做结论时总后纪检部高部长和尹干事都会来和我一起谈,会有一份结论的材料给我看后要我签字的。我说我要将材料带回去仔细看后才能提出我的意见。我在回来前,尹把我写的材料全部搜去,并说将来还给我。我要求现在就还我,我看结论材料前要先看我以前写的材料,那样事情会比较接近实际情况。高说不知道尹拿去了我写的东西,他会去问清后再答覆我。临走时我对高说,现在每次都是我呼你们,你们也应该主动找我。他说下星期一会来找我。 

姚监复探访遇阻
  
九月三十日下午五点高、田又找我到食堂上面的办公室去谈话。高问我这两天的情况,我告诉他过得不错,大家对三○一领导反应较好。他问我有什么人来,我说没有什么人来。他问我有什么人来电话,我也告之没什么特别的电话。他问我有一个叫姚监复的是否来电话要来看我。我说是接到姚的电话,我对他说我不认识他,他告诉我在李锐家见过我,他节日要来看望我,他还说电话有人监听也不要紧。我说你们是否从监听电话得知他要来看我。高就很不客气地大声说,你为什么不向领导汇报,什么监听,他到了干休所门口我们才知道他要来看你。为此我和高大吵了起来,后来还是田劝了他,我们才平息了下来。我明确地表示,我对他不熟,他说在李锐家见过我,我就告诉他可以来看我,门口要登记,他来后你们同意他进来就可以来,不同意他就不能来。我那里知道他什么时候来,我有什么可以汇报的。此后高只说十一期间,不认识的人不要来。我反复说你们过了十一不能再拖了。
  
十月七日我给田打了电话,和他说,明天就上班了,我让他们给我答复几件事。一是个中央写的信是否已经上呈了,二是什么时候找我谈结论的事,三是尹从我那里拿走我写的材料什么时候能还我。
  
十月八日上午田给我电话说对我提出的几点做了答复,一是给领导的信已经转上去了,让我不另再发信,我问是转到那一级,田只是说向上转了,到那一级她说不清,又重申不要再另发信,结论问题还是让我耐心等。材料问题他们已经和尹说了,尹答应会还给我的。
  
十月十日郑俊打电话告诉我高和田十点来和我谈。我十点准到了那里,但他们又来迟了。陈希金在那里和我聊,等了半个多小时,说是高又在开常委会。高、田来后解释了来迟的原因,他们和我谈的主要内容是,我哥彦振那里不要去,到地方单位那里的人复杂,不知谁跑去了谈些什么,对我不好,他们对我的安全在"两规"期间始终是要负责的等。至于结论的问题他们也急,但要等上面一级一级地批,让我再耐心等待。我反复说,三个月的期限已经超过快一个月了,这三个月的期限是上面订的,不应该自己不遵守。不让我去北大也是不合理的,所谓的纪律也是你们订的,现在对我可以根据情况加以灵活执行的。我还会再提出要求的。
  
十月十一日约他们来谈。高、尹和郑在下午三点四十五在食堂上面和我谈。我把信给他们,请他们研究后答复我。尹表示好久没来了,但高经常和他们联系,我的情况他都知道,劝我一定要相信领导,耐心等待。我强调,"两规"的时间已超过很多了,规矩是领导订的,领导应该遵守规矩,不要再拖了。尹对我提出的要把我写的资料还我,他说这个资料不能还我,在看结论时,有不同意的地方可以把我写的资料给我对。至于我自己另外再回忆写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十月十八,十九,二十日我多次电话联系要求他们来谈,他们均以种种理由说还不能来谈。
  
十月二十中午高、郑、尹和阎和我谈话。现将十月二十日的谈话情况简单地写在下面:我十月十九日电话找高,要求他们来和我谈。二十日中午是由三○一高主任、郑副主任、总后纪检部尹干事、阎干事四人和我谈的。他们让我先谈。我谈的中心问题就是尽快给我做出结论,不要再拖了。对我实行"两规审查",规定的时间是你们告诉我的,应该在三个月内做出结论。这个时间的确定不会是你们,而应该是最高的领导机构确定的,那么上面也应该遵守自己订出的规定。我弄不明白为什么迟迟不能给我做出结论。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没弄清,就应该来和我谈,如果问题已经查清了,只是要上面一级一级的审批,那你们向上送出材料已经两个月了,审批的时间算是足够了。我的问题老拖着,对党,对国家,对我都是不利的。
  
十月二十九日下午通知我三点四十去谈,我去后他们又晚来了,本来是高要和尹一起来谈。后来说尹来不了了,只是高和郑谈的。高告诉我准备在星期天和总后的高部长、尹干事和我谈结论问题。高说这次的结论是领导很认真的研究,文字由总后纪检部写出,高只是听他们说过,没看到。他说结论将是比较公正的。我马上打断他的话说,要是我做这工作,我一定会把结论写得十分公正,不能是比较公正。他马上就改口说,哪是很公正的。我提出如果星期天不能谈那我就要和院里的班车去购物。最后高说在三十日下午四点会通知我到底是星期天还是星期一来谈结论。星期五(二十九日)慰去龚家,我知道要谈结论了马上就电话告诉她。
  
十月三十日我一直等到晚上快九点也没接到通知,我先呼郑俊,没回答,后同时呼郑和高,郑总算回答了说星期天上午九点来和我谈结论。
  
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到食堂上面谈,高、尹、郑和阎四人和我谈的。由尹先说了他们这次是先写出一份代拟稿,给了我看(我要求复印带回,说不可以,只让我抄下主要内容)。文件右上有绝密两字。落款是总后党委。内容中心是把"开花弹"写成是我编造谣言丑化党,完全是无中生有。我当即表示说我编造谣言是错的,我会提出我的意见。他们也明确表示不会开支部会,党章是有一条,特殊情况可以由组织决定做出结论,而不需通过支部讨论。看样子他们是不会把问题拿到支部会去的。他们当时就想要我对结论签字,我当然不同意签,我表示要回来后认真考虑,并写出我的意见。他们要求我下午四点就写好,我说我会尽量抓紧时间写的。

代拟稿
  
(简历......省略)
  
蒋彦永的主要错误事实是:在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给两会领导写了《关于为八九年"六四"爱国学生运动正名的建议》的信。在信件的起草和寄送过程中,把信件送给社会上和军内有关人员的人商议、修改,经刑满释放人员江棋生(二○○○年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作文字修改后定稿。信件复印了八十份,大部分寄送给党和国家有关部门,但也有些信件是通过非组织渠道转送的,造成了信件的失控和扩散,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在互连网上公开发表。信中的观点,完全违背了党的十三中全会对"六四"问题所作的决议。尤其严重的是,信中所列举的"六四"期间戒严部队使用了"国际公法禁止使用的所谓开花弹"等事例,存在编造和歪曲事实的问题。经查证,历史上有一种叫"达姆"的子弹是十九世纪英国军官在印度达姆工厂发明的,一八九八年第一次海牙大会宣言要求各签约国在战争中禁止使用此类枪弹。我军从未研制和使用过"开花弹"。此信在互连网发表后,给党、国家和军队的声誉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蒋彦永所犯错误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尤其是在信件内容上,编造和歪曲事实,丑化党、国家和军队的形象,后果严重,影响很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八条,"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撤消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蒋彦永的错误本应按情节严重处理,鉴于其能够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写出了书面检讨,并有挽回的愿望,经中央军委批准,决定给予蒋彦永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中国共产党总后勤部委员会
  
二○○四年十月
  
下午四点郑俊电话催问是否写好意见了,晚八点、十点又两次来催。我告诉他明天再来问。他说明天总后要开会讨论这事,拖过明天,就不知他们什么时间再能开会了。我让他明天再来问。结果星期一早郑又来电话,我就让他来拿了。他看后还要我签上字,我告诉他这只是初步的意见,不必签字,等将来你们重新改后我同意后才考虑签字的问题。他只好拿走我写的材料。
  
十一月四日下午我呼郑俊和高福锁,由郑答。我提出我对代拟稿的意见已经送上数天,应该仅快答复。他说上面还没有回音他们无法答复。晚上我给尹干事打手机电话,他说我的问题让我找三○一领导和我谈,我说他们说我写的材料已经送你们处,而且代拟稿是你们总后写的,所以还是应该你们答复,他毫无理由地坚持让我找三○一领导谈。
  
十一月八日下午我呼郑俊请他转告高和我谈结论问题,他说上面还没答复。我让他转告高直接和我通话,他答应转告。晚上十点我打电话到高家,他夫人说,高出去散步,十点二十我又打了电话,高还未回。我请她让高回来就给我电话(我留了电话号)。但晚上高没给我电话。

我的申诉
  
二○○四年十月三十日,三○一医院政治部高主任、总后纪检部尹干事等四人向我宣布了给我做的结论(代拟稿),并告知我可以把意见写成文上交。
  
1.对代拟稿中有关我的"主要错误事实"的申诉意见
  
稿中有关我的信件"起草和寄送过程"的内容中特别突出"经刑满释放人员江棋生......作文字修改后定稿"的写法是不符合事实的。事实是在江看到信件之前已经定稿,并已部分发出。江对信件只作过个别文字的修饰。这一点,审查组与我已当面就修改前后的两稿进行过逐字逐句的核对(有记录可查)。
  
稿中提出"有些信件是通过非组织渠道转送的,造成了信件的失控和扩散",而事实是我所打印的八十封信件中的六十八封是由邮局寄给两会和中央领导的,七封是请李锐同志转送的,四封请我院参加两会的代表李天德(心内科主任)、周定标(神经外科主任)、邝启挺(霍英东保健医生)和萧玉兰(九诊室内科主任)转送的,一封是我给工程院徐匡?同志的信是通过他的秘书转交的。因此笼统地用"非组织渠道转送"的提法不能如实地反映事实。至于信件扩散和失控只能是发生于"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在互连网上公开发表"之后。
  
关于信中我使用了"开花弹"一词的问题:
  
我是根据手术台上所见多例伤员在被击中的部位及其周围不是单个的弹头,而是不少散在的碎金属片这一具体事实,误认为这就是"开花弹"所造成的结果。我的出发点是指人民军队不应该向手无寸铁的无辜群众使用任何杀伤性武器,即使不是用的"开花弹"也是绝不允许的。而且当领导指出"开花弹"的提法是错误的时候,我立刻提出要求发表声明加以改正,以挽回影响(当时政治部阮、孔两位主任认为没有必要)。至于使用"开花弹"一词,完全是由于我作为医生缺乏军事专业知识,单纯根据所见现象,错用了一个军事术语。况且我的信是直接寄给领导看的,并未向群众散播,也绝非故意"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2.对代拟稿中所认定我的错误性质的申诉意见
  
稿中提出我"所犯错误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这个认定不是以事实为依据的。我给党中央领导写信,是出于爱护和相信党和国家领导,依据党章(第一章第四条第七款)赋予党员的权利,以事实为依据,用书面方式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如实地直接向上反映,并负责地提出个人对某些问题的衷恳意见。信件内容从未有意扩散和向外界发表。这一做法正是履行党员的义务,完全不是无中生有地"编造谣言和歪曲事实,丑化党、国家和军队的形象",不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鉴于以上所申诉的理由,我不能接受代拟稿中所做的结论和处理意见。
  
蒋彦永
  
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十一月九日晨七点及七点三十分我两次呼高,他回了电话。我说对代拟稿我写的意见已经送上一星期多了,应该给我回音。高说他们早已将材料上送,上面还没有反馈意见,所以没法和我谈。我说上次提出了代拟稿,说明问题已经弄清,可以做结论了,只是我对代拟稿有不同意见,对我的意见应该不用花很长时间就能答复。他说他们没有上面的意见所以也不好办。我请他再次向上面反映我要求尽快给予答复,他答应去反映。
  
十一月十四日我将我的申诉的文字重新改好后,于十一月十五日送院政治部并转送各级领导直至胡锦涛。后我追问几次,他们说已经逐级上送了。
  
十一月二十七日我又打电话给高福锁,要他和我谈话。十一月二十八日晚郑俊来电话告诉我二十九日上午八点三十分高和总后的尹干事、高部长要来和我谈话。但到星期一(二十九日)上午七点三十分车没来,说是郑俊把车调去总后接人了。我等到八点四十五分才接到电话让我去谈,我去后他们还没来,又等了近十分钟。由高福锁、田鸥和尹干事三人来谈。他们先让我说有什么事要谈,我说,上次谈话,看了代拟搞,要求我马上写出意见,我马上写了,至今已经一个多月了,我也多次催问,应该再继续和我谈结论问题,不知为什么一直拖着没来谈。
  
后先由尹谈,他问我最近有没有看到或听到些什么,有什么人来找我或打电话问我。我告诉他我从别人告诉我网上有写到我的。
  
十二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工作组来电话告诉我三点二十五分高等来和我谈。我按时去了,但他们又晚了十几分钟才来。高、田和尹干事来谈的。我请他们对我送去的申诉意见表示他们的看法,尹只是说我写的材料,他们都仔细看了,也把我的意见和他们的看法向上面领导反映了,一直到最高领导对我的事情都是了解的,但对我的问题的处理是比较复杂的,要由中纪委的负责人吴官正等讨论后才可做出决定。他们也和我一样希望能尽早有结论。但上面的事还是要由上面来决定,他们只能不断替我反映意见。我就提出我对那份"代拟稿"经过反复考虑,在四个地方提出我的修改意见,要和你们商量。我就把我在那四个方面是如何改的意思说了,并给他们看了我改后打出的材料。他们看后觉得可以把我改的稿拿回去商量,并尽快把我的意见向上反映。上面对我的意见可能会同意,可能会部分同意,也可能不同意,这都要由上面来决定。尹特别提到对我的处分我没有什么意见吗,我表示,对我给党内处分我从组织上可以服从,但我可以保留我申诉的权利(从他们的说法中可以看到他们是没想到我还是可以接受他们那份材料的写法,只是在事实部分不同意不实之词,所以是比较好办了)。高只是一般地表示我提出的申诉意见,向领导写出看法是符合党章规定的,但最后处理还是要听上面领导的意见,要我还耐心等待。高讲了很多现在国际上反华势力是想尽办法要利用我的信来做反华的工作,所以处理我的问题不只是我个人的问题,要我有个认识,领导上要认真考虑如何处理的。我最后说,对我的问题越早处理对我和组织都只有好处,越是拖着不处理,对国家是越不利的。 

没自由怎么颐养天年
  
十二月十五日,十八日我多次找他们来谈,田总强调忙,要到二十四日才可能来谈。
  
十二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一点高、田和尹干事来和我谈,由尹为主谈的。尹说我的意见他们已经及时向上级作了反应,上面一直到最高层对我的情况都了解。但我的问题要最高领导才能做决定。所以处理的程序是比较复杂的,要我耐心等待。他们也和我一样希望能尽快解决,也知道晚解决对我对党、对国家都是有不利的地方。我的问题不是针对我个人的,是要全面考虑,有些问题他们也不完全知道。我的问题已经是一个被反华势力利用的问题,他们是要想各种办法来继续利用我的,因此要我一定注意要不要再被别人利用。后来高也说了些类似的话。意思是他们已经花了很多力气,现在已经到了最后的关键时候,不要出问题,而致前功尽弃。我告诉他们我的病人都已出院。他们说这一段就不要再去参加医疗活动了。我反复强调,马上就要过年了,这件事跨年度是很不好的,他们也只好说,那样是不太好的,但他们没有办法要等上面的决定。
  
刚过节,一月四日下午我呼田,她没答,晚上我又呼,她答了,说还在开会,研究奖励事。我和她说,节前说的马上就要来和我谈,我的问题快解决了。现在有什么信息,你们有什么打算。她说她会向高汇报,高马上会来找我的。五号没有来,现在是六号上午还没音信,我等他们如何答复。他们六号也没回音我七号又呼田,结果是郑回的电话,他说田还在开会,知道我要问他们我的结论问题。他们会抓紧时间来和我谈的,同时告诉我总后的高部长已去总政反映和了解关于我的结论问题,让我再等一下。
  
一月十日我又呼田,还是郑回的电话,还是老样子说,他们忙得转不过弯来,他会替我反映,尽快来找我。一月十一号下午三点三十工作组王臣来电话让我去谈,说高他们已经来了。我马上就去,到那里看到他们的车已经在,但上去后王告诉我,现在会议室还有人在开会,让我梢等,不久就完了。今天还是高、田和尹和我谈的。很客气,问我身体如何。谈的内容无任何新的,中心意思是我的问题他们已经多次向上反映,包括我每次提的看法,他们都如实反映了。因为我的问题必须要上面一级一级直到最高级做出决定,所以他们也无法向我说清,二是要我和以前一样相信组织,耐心等,三是在家按以前那样遵守纪律,不要因急了,做出不该做的事。要相信他们是为我好,也和我一样希望尽早解决,拖着对我对组织都是不好的。但他们说不出为什么这么久不能解决。
  
最后我提出我没有要求你们拿出个时间表,但从九月份开始,你们曾多次说过,很快就要解决了,从十月三十一和我谈结论后,你们也多次说很快就要解决了,但光是说,没有一点其他的迹象使我能相信马上就能解决。再有二十几天要过春节了,春节前会有更多的事,总不能拖到春节吧,他们只能说,应该不会吧(今天高曾提到上次尹谈时提到结论可能比我想像的要好,但只是一带而过)。
  
一月十七日下午快四点了他们来谈了,还是高、田和尹。先问我有什么要谈的,我告诉他们我主要是谈我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他们又问最近有什么别的事,我就告诉他们上午有媒体来电话称赵紫阳去世了,要采访我,我都婉言谢绝了。中午到食堂就有人谈到赵去世事,杨锦麟读报说了赵去世新华网有一条短新闻,一共六十多字,其中有两个字"同志"最重要,已经十五年没听到叫赵紫阳同志了。接着高说他们也是早上从新华网上看到赵去世的消息。说我对媒体的态度很好,希望我能坚持那样做。他们一定会把我的这些情况向上面汇报的。我的结论问题他们也希望能早解决,但他们也没法催上面做,还是要我耐心等待。我说你们可以和上面去谈,对赵去世的事我不会受别人影响的。我希望上面有更高的人来和我谈,见了面交流就容易互相了解了。我并说每次都是我找你们,你们才来谈,你们应该主动来和我打招呼,即使没有什么新的意见,也应该主动告诉我一下。后来一起下楼,尹边走边和我说要保重身体,并说你一辈子也有不少坎坷,老了应该颐养天年了。我说我都没自由怎么颐养天年。
  

维护党章,保障宪法,还我自由
  
一月十七日晚上田给我来了电话,他告诉我今天和我谈的情况他们已经向上面做了详细的汇报,上面对我的态度表示很好,要表扬,并希望我一定坚持那样去做。还告诉我中办、军办和国办都发来了文件,文件的精神和我下午表的态是一致的。
  
一月二十九日下午高、田尹来找我谈。他们让我先说,我就说了三点(上面已经反复说到了)结论快做,去手术问题和同学聚餐问题。高说他先答复后面两个问题,意思是手术还是不要去做了,现在还是敏感时期,二是春节时我家人聚会还是可以的同学聚会也最好不要去。我表示同学聚会我若不能出去,他们可以到干休所来,我应该可以参加的。他们答应回去研究后再答复我。关于对我的问题他们总是说他们也和我一样急,但领导站得高看的远,要我相信领导会正确处理的,要我耐心等待。我说春节马上快到了我认为不应该拖到春节。希望在春节前解决,他们答应把我的意见向上面反映。
  
从二月一日到二月七日间我多次呼田和高,他们原打算在二月三日来和我谈,郑打电话告诉我,去总后接人的车都准备好了,但到下午快下班时我打电话给郑时他又说高开会还没完今天谈不了了,改时再谈。到二月五日又说要来找我谈,但最后又没来,左改右拖,拖到二月七日已经是小年夜了,总算在上午九点要我去谈。我按时到,但他们从来没有准时来过,一直到九点三十分才来。高、田和尹来谈的,他们来时很客气,先表示向我拜年,他们带来了专家组给我的两袋礼物和一千元过节费。同时还以工作组的名义送了我一个大果篮。我表示我一般不接受送礼,也不还礼,但他们送来了我就只好接受了,但我不还送他们什么了,我送给他们的只是看我的行动。他们觉得我的提法很好。
  
他们要我先谈,我就先谈。我拿出报纸和宪法、党章、军纪、党纪等材料,请他们和我一起学习。我从四中全会关于改善党的执政能力,保障党员权利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保持先进性等,谈到党章,军队纪律条令,党的纪律一直到宪法。我最后说:我要维护党章,保障宪法,还我自由(边读文件,边联系我的实际,对他们没有能按党章,宪法的地方都一一指出)。
  
后来先由高谈,他表示先答复我提出的几个问题。春节我家人聚会到外面吃饭可以,同学聚会到干休所也可以。我去医院看病人的是医院有规定,退休了没反聘的意思就不能去参加医疗活动。后来由尹向我表示,我的结论问题,他们已经把我的看法如实地向上面反映了,他们也和我一样希望能早日解决,也把我的意见:说我在里面多呆一天对我不好,对组织和国家也是不利的看法也以他们的理解反映上去了。但领导比我们看得全面,要我相信领导会正确处理,要我耐心等。我对不准我参加医疗活动认为是不正确的,我将来会再提出意见的。我提出同学来干休所到食堂吃饭不合适,希望能也到外面去吃,他们也表示同意了。我最后提出对我的自由的限制已经不合适了,我要求可以走出院子,到外面去,他们可以派人跟着保护,他们也表示同意了。我还提出我的亲朋好友来看望我应该都不受限制,特别是不应在电梯里搞登记。他们也表示了同意。最后我再次提到对我的问题在春节后应尽快解决。尹表示不会再太久了,但他也没法给我一个时间表。我说,过了春节很快就是两会,过了两会也就快到清明节,紧接着就要到"六四",我希望我的问题不能再拖下去了。尹表示不会是那样的。
  
经几次交涉,终于在三月二十二日由副政委何进喜、总后尹干事及田书记等四人向我宣布对我的审查告结束。有后党字二○○五──二十三号文件,题目是:关于解除对蒋彦永采取组织措施的决定;根据中央军委第八号批复:
  
同意解除对退休干部蒋彦永采取的措施。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党委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我要求他们给我一份文件,他们说不能给,我只能凭记忆写下。

──转自《动向》09年3月号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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