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指出,20年前的6月,在中国首都北京,中国军队大规模使用对敌作战武器,对和平居民进行屠杀。公开信要求人大这一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重新查处前国家军委主席邓小平和前国务院总理李鹏滥用国家暴力,屠杀和平市民的事实和责任。
公开信的作者指出,根据他们亲历和观察到的事实,1989年6月3日军队屠杀和平学生和市民之前,北京并没有发生所谓"暴乱",没有军人被杀,也没有执行任务的军车被烧。中国公民在天安门广场和其他地方,是依照宪法,和平表达政见,要求按照宪法规定程序,调查和解决当时正在争议的政治问题。尽管北京市政府放弃在北京市部分地区的管理,北京市依然秩序井然,甚至没有刑事犯罪案件。公开信指出,即使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控制局势,也没有必要使用用于战争的武器对和平市民屠杀、滥杀。公开信指出,军队的暴行及其后果,激怒了北京市民,一些市民进行了抵抗。只有极少数军人死亡。
身着红色博士礼服的哈佛博士王丹
天安门广场领袖王丹
公开信认为,1989年6月3日及之后数日在北京发生的暴力事件,是邓小平和李鹏在国家和平时期,滥用军队,采取战争方式使用对敌作战武器,镇压和平市民的暴行,而所谓"暴乱"是他们制造的欺骗公共舆论和国家权力机关的谎言。这一暴行,违背人类社会的政治道义原则,践踏中国法律;对北京市民和中国人民造成巨大伤害;是中国政治发展的转折点。公开信指出,从此,在公民没有任何方式有效制约政府的制度下,腐败、社会不公等问题成为不治之症。邓小平和李鹏应当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柴玲、吾尔开希、王丹
根据中国现行宪法的相关条文,公开信的签名者们对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提出三项诉求:
一、全国人大设立专门委员会,重新调查1989年6月前军委主席邓小平和前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和平时期大规模动用正规军使用对敌作战的武器,对和平市民屠杀的事实和经过。
二、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澄清邓小平、李鹏和前北京市市长陈希同制造的谎言,纠正、撤销和停止执行邓小平和李鹏强迫各国家机关对1989年事件所做出的各项错误决议和文件,包括开放公民调查和讨论、撤销通缉令、更正判决、释放系狱公民、准予因迫害不能回国的公民归国等。
三、 根据调查结果,对1989年暴力事件中的受害者给予道歉和补偿,并依法追究邓小平和李鹏及各级军政人员伤害公民暴行的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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