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日本政府在3月3日的内阁会议上通过了《居民基本台帐法》修正案,法案将使在日本的滞留期限超过3个月的外国人和日本人一样成为居民基本台帐(登记簿)制度的登记对象,地方政府可以为其制作居民证明。此项措施计划在废除外国人登记制度后于2012年正式实施。
根据该修正案,市区町村将为在留期限超过3个月的外国人及在日韩国、朝鲜人等特别定居人员制作和管理居民证明。居民证明上除记载姓名、住址之外,还包括国籍、在留资格、在留期限等信息。
和日本人一样,外国人也将在地方政府窗口获取居民证明复印件及居民基本台帐卡,同时在迁出和迁入时负有申报义务。该措施有望使地方政府正确掌握外籍居民的居住信息,提高福利、教育等行政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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