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和中国的国家命运
2006年12月22日,中国大陆维权领袖高智晟律师被中共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高智晟律师曾经在2006年之前三次给胡温上书,直言应该停止迫害法轮功,这自然招来当年一意孤行推行迫害的江氏政治流氓集团极度嫉恨。对于高智晟律师的上书,胡温并没有公开的回应,但是,从高智晟律师上书之后依然保持有相当的人身自由和对外言论自由的情况来看,可以揣测出当时胡温的暗中支持和赞许态度。那么为什么高智晟律师后来又被中共当局判刑了呢?胡温又为何对高智晟律师的生死好象置之度外了呢?此事一言难尽。须知,在诡异多变的中共政治内斗过程中,牺牲他人,换取自身的利益和安全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从现在来看,应该是胡锦涛为了换取曾庆红对其打击江氏“上海帮”的支持,默许了曾庆红掌控的国安特务系统对高智晟律师采取进一步的迫害行动。
如今,江氏“上海帮”陈良宇者已然倒台,曾庆红者也已然下台,而高智晟律师却依然没有恢复人身自由和对外言论自由,可见,胡锦涛牺牲高智晟律师换取自身政治利益的暗箱操作已然成为一种历史死结,胡锦涛自己也无法轻易解开。
从名义上讲,胡锦涛是中国大陆的国家元首,毫无疑问,胡锦涛的个人命运和中国的国家命运是紧密相关的。不过正是这样一位国家元首,胡锦涛对自己统治之下的民众却曾经犯有无法抹杀的滔天大罪:1989年在拉萨带兵屠杀西藏示威民众。根据善恶必报的天理和一般的历史规律,胡锦涛最终的结局不排除以悲惨收场。如此一来,中国的国家命运前景之风雨飘摇,便也成在预料之中的事了。
对于胡锦涛个人来说,利用当前手中握有的有利军政权势,在中国大陆停止迫害法轮功,其实是解开其亲手铸造的历史冤孽死锁的一把钥匙,由此必能成就盖世奇勋,定能将功折罪,化解自身一切罪孽。从这个角度讲,高智晟律师给胡锦涛上书停止迫害法轮功,其实是在帮胡锦涛,至少给了胡锦涛一个上下呼应,君民同心,顺势停止法轮功的绝佳历史机缘,不管后来胡锦涛有没有抓住这样一个历史机缘,高智晟律师都对胡锦涛有恩。
现在,不管形势如何复杂和严峻,内心明白的人们其实看得很清楚:中共的解体灭亡是必然的,对法轮功迫害的彻底失败和完全停止也是必然的。既然如此,在中共解体灭亡之后,在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停止之后,中国大陆社会依然会存在,依然会继续运转,那么,曾经公开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的高智晟律师在那样一个社会中又将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地位呢?那样一个没有了中共,停止了迫害的社会中的人们又将如何看待和对待高智晟律师呢?可以预见,届时,凡是了解到高智晟律师事迹的人们,无一不会把高智晟律师看成是一位真正的英雄,是当今中国大陆社会的一位英雄,是整个中国的一位英雄,是中华民族的一位英雄。那么英雄,就该有英雄所应享有的一切历史荣耀。
国家级的英雄人物所拥有的历史荣耀是跟整个国家的命运密切相关的。我们并不知道中国未来的国家命运具体到底如何,但是我们都知道中国必将迎来一个光明美好的新时代。高智晟律师不可能永远被非法软禁下去,高智晟律师终将有重获自由,笑对掌声和鲜花的那一天。
中共不属于中国,中国根本就不为中共所专有,中国的国家命运又岂能为中共所肆意左右和操控?别看中共把持着大陆政权,信誓旦旦的一口断定高智晟律师“有罪”,但当历史的真容一露,全世界的人们都会发现真正有罪的是中共及其一切爪牙帮凶。
如果胡锦涛能从国家命运的高度,以民族大局为重,顺应天意和民心,从保护和释放高智晟律师开始,逐步开始在中国大陆彻底停止迫害法轮功,那么其个人命运或许还有良性转机的可能。如果硬要象现在这样把自己和中共死死的捆绑在一起,甚至不惜上演“江胡合流”的丑剧,那么,胡锦涛的个人命运很可能会很快直转急下。因为,在历史上,在无数的历史事件中,元首和阶下囚,国君和冤死鬼,有时真的只隔一步之遥。
叹古
吴越同舟,阴错阳差,其久几何?
上岸操械,继续争戈,血流成河;
假若浪大,舟破人亡,鱼腹齐葬。
笑今
江胡合流,同床异梦,风雨共济?
经济焦头,官暴民怒,烂党破国;
内斗不止,内讧不绝,迟早扬镳。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吴越同舟,阴错阳差,其久几何?
上岸操械,继续争戈,血流成河;
假若浪大,舟破人亡,鱼腹齐葬。
笑今
江胡合流,同床异梦,风雨共济?
经济焦头,官暴民怒,烂党破国;
内斗不止,内讧不绝,迟早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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