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在派出所 母亲上访送进看守所
05年6月7日我父亲因烧麦茬被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安城警务区传唤至警务区后死亡.我父亲出事后,我家人去要个说法,他们竟然相互推委,派出所推脱说:警务区不属于派出所管理;又找政府,政府又推到派出所。当时想去把我父亲的尸体拿出来,他们不让,由于我的冲动打了一个警察然后又闯闹了市政府会会议室,他们就以此理由,强行把我两个叔拘留并罚款5000元。并警告:如果不把宋修成火化送殡,二人别想出来,并对二人判刑。当时枣庄的律师没有敢接这个案子,他们说上面对他们使压。我家也没有懂法律的,开始抓人了我本家那些人都怕了,怕被抓,怕在出现我父亲这样的事,担心我叔在看守所受罪。在派出所的强制要挟下,只好同意!问他们如何处理这事?他们说送完殡后就处理!我家人要求放我叔出来好送殡,他们最后只放一个出来。公安机关并对我父亲做了尸检鉴定,当时说是从济南来的专家什么国家十大法医,后来才知道就是我们区的。但是鉴定书迟迟没有下来,在我叔的在三追要下,为蒙混我家人和社会的议论,鉴定书含糊其词,避重就轻,违背事实真相。把我父亲入土后问派出所,他们说他的死和我们无关,你们要是觉得是我们原因,你们就去告吧!法院怎么判就怎么办!这不是~~~我母亲咽不下这口气,为要个说法走上了艰辛的上访路!并遭到了恶意的阻挠,一次次去,有时连北京还没到就被当地的人给强行拉了回来!到北京也进不去,门口都是截访人,你说你是枣庄的,立马就被拉走,要不走就说你扰乱办公秩序!强行拉回说回去处理,回来后就让回去等信!07年镇上以扶贫救济给了九万六让我母亲在写有"宋修成因病死亡和政府派出所无关,以后不准上访,如在上访上一次拘一次并判刑一年"上签字(这是我母亲上访材料上的,因为家里确实困难没有经济收入。1月20日派出所找我谈话,我在网上发的帖子他们看到了,说我写的不真实,并拿我母亲签的协议给我看,上面没有写"以后不准上访,如在上访上一次拘一次并判刑一年",协议我之前一直没有见过)。我母亲拿到九万六后又去上访! 怎么和派出所无关,我母亲一直认为是和政府签的!
每逢北京有会议或重大活动,他们就会把我母亲拘留软禁,一共两次行政拘留一次10一次20天,多次派人在家24小时看守软禁出门都有人跟着或送到别的地方软禁起来,说是学习。我家亲戚也都被村和政府喊去谈话后,全都反对我母亲去上访,劝其让我妈认了,别在上访了。我知道他们受到威胁。
08 年3月北京召开两会我母亲被抓走软禁一个月。放出来后又去北京上访被截回来后,镇派出所所长让我母亲回家写一份家庭损失,我母亲先没写,后所长又来我家让我母亲写说你不写我怎么去给上面协商!08年6月16日交上,上面写了家庭损失共207万,其中写有我父亲生前在我叔水泥厂做销售,我父亲去世后厂子没人销售、欠款(我父亲赊的水泥欠款)等原因倒闭190多万。我母亲把这个损失也写了进去。但是我母亲并不是要这200多万(当时由于要帐的去我叔家我妈觉得也有我爸的愿因,我婶子让写上,这个也算是给家庭带来的损失吧!),在最后一段上面也写有: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依法合情合理给予补偿。七月十多号镇派出所又来我家向我母亲核实一下赔偿问题,为什么会有这200多万,然后又让我母亲签字!(具体上面怎么写的我不知道,我在法院问主审庭长,她说我没有权利看)
08年7月24日镇派出所所长来我家送了一份告诫书,说明奥运期间严禁无理上访闹事,违者依法处理。对其说劝并让我母亲签字!
7月26日从家中我我母亲喊去谈话,对我母亲再次教导不准上访,我母亲说只要你们给处理我就不去,我就给你们几天时间,不给个说法我就去。
7月27日我母亲在家正在干活,派出所来人说去协商,到派出所直接逮走。
7月29日枣庄市市中区公安分局以诬告陷害、敲诈勒索罪逮捕羁押在枣庄市看守所。
8月7日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羁押在枣庄市看守所。
10月17日开庭,没有当庭判决!我请的律师对我母亲做的无罪辩护!散庭时律师还很轻松的和主审庭长说这怎么能构成犯罪呢。开庭前我也咨询了几个律师,他们都说我母亲这些罪名不成立,构成不了犯罪!
问律师怎么还不出结果?律师说:上面出面了,他们想对你母亲判实刑,我虽然是辩护无罪,但是法院也不听我的啊!我叔找熟人去问,法院让给我母亲做工作,只要我母亲认罪并保证以后不在上访,还有我家人和村的担保,就可以判缓刑!主审庭长说只有在认罪态度好的的情况下才能有判缓刑的可能!
12月2日在法院羁押室见到我母亲,我母亲先是不认,后在我叔等法院主审庭长的劝说下,没有明确表态认!后又送回看守所!
法院不开庭也不判?我叔又去找主审庭长说一定会让我母亲认,你们开庭吧!主审庭长说:检察院不开口他们也不好开庭!判不判法院还要问检察院?
12 月月底检察院的去看守所核实看我母亲到底是认还是不认?结果被我母亲骂了回来,说就算死里面也不认了,你们要判判吧!出去连法院一起告!在去找法院,不是说检察院在开会就是法院里有事,一直拖,现在又开人代会,几个院长都开会去了,说等会议结束。院长回来合议后一月中旬就出判决!
09年1月12日我又去法院问还开庭吗?主审庭长说不开了直接等判决!你回家等判决吧!
13日法院给打电话来说在让劝说这是最后一次!
1 月14日在法院见到我母亲,我母亲不认,你们觉得我有罪你们就判,没罪就放了我,我是不会认的。我问主审庭长现在已经超出判决日期了你们为什么不判?她说检察院申请延长,我们只能延长了!(可是就算延长现在也超出了延长期了!)你们说要判,我们不认现在判就是,你们不是合议完了吗?她说你们一直再劝,现在还的等院长开完人代会后在合议!
1月19日在去问法院,法院说检察院又申请延期1月16日申请延长!现在不在法院的流程内了,有什么不明白去找检察院!不是说不认就判吗?怎么又转到检察院怎么是第二次延期了~
去检察院问检察院说,他们有权申请延长,是合法的延期!法院转给我们我们只能延期!
去市人大他们也说只能问问,这个还是的需要去找检察院!毕竟是检察院现在处理!??? 这么清楚的案子,需要一而在的延期?既然没有准备足为什么还要起诉?他们究竟还要拖到什么时候?
拖了三年的上访,然后在这样拖下去吗?他们有的是时间,能耗的起,他们那是工作还拿工资。不就是想压吗?压的我母亲认罪为止???
派出所一直说我父亲的死和他们无关,并对外喧说我父亲是心脏病死的!这个让我们如何接受!如果是心脏病,我真希望遗传在我身上,那样我就在也不追究任何责任了!我父亲在做销售以前是搞运输的,发生在他身边的大大小小车祸不在少数,在这样的刺激下应该早发生了,而到了派出所就生病了?
我父亲生前身体健壮,平常连感冒都很少有。派出所已经在各个诊所和医院调查过,把几年前我父亲一次轻微煤气中毒都查出来了。为什么偏偏到了派出所就突然死亡?如果他们心里没鬼,为什么我叔去之后喊人帮忙把我父亲抬上车,竟没有一人前来帮忙,都站在屋外没人进来。我叔见我父亲半躺在椅子上,两臂下垂,头发散乱,脸孔红肿,呼之不应,并且看见身上有土,他们传唤我父亲走时,我父亲正在他办公室的床上睡觉,怎么会来的土呢?
假如我父亲到了警务区得了什么疾病,但是警务区旁边就是医院,做为民警也有去抢救的义务吧。我自己认为:他们对我父亲实施亡暴力后,发现死亡心里畏惧才给我叔打电话说:宋修成生病了,你们快来看看!将死因转移。
我母亲这些年一直上访,孤苦无依、求告无门,为忙此事常常带病东奔西走。一次次的失败与伤痛,一次次的与丑恶嘴脸的针锋相对,一次次的谎言与欺骗,使我们这一家人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并且多次被拘留扣押,也没有什么结果。06年5月我母亲上访被逮回来后软禁起来,我体弱年迈的爷爷在也受不了这个打击,含冤而死!死不瞑目啊!!!
而现在派出所设了这么一个圈套,让我妈往里跳,然后在反过来咬我妈一口,说敲诈勒索、诬告陷害派出所。多么歹毒的一招啊!自从我父亲出事后税郭镇从上到下把人都换人了!
对我父亲的冤屈不闻不问,处理我母亲到是挺快。老百性的命就那么不值钱吗?都说警察是人民的公仆,而现在却成了残害百姓的工具!这个冤屈上哪去说!
现在以是家破人亡,我不知道还要如何面对......我该如何告慰我爸爸的亡魂?我用唯一的信念去相信人们的公道!在此,再次跪叩好心人,伸出援助之手,支持我!给我家一个合理的交待,以慰藉我家人的苦痛.~~
下面是我父亲的尸检报告: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书
委托单位: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查院
委托时间:2005年6月14日
委托事项:对宋修成死亡原因予以鉴定
鉴定对象:宋修成,男,46岁,住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王庄村
送检材料:委托书一份,门诊病历一份
鉴定日期:2005年6月18日
一、案情摘要
二OO五年六月七日十六时许,宋修成因烧麦茬,被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区公安分局税郭镇泒出民警口头传唤至安城警务区询间时,发现脸色难看,民警给其家人打电话,家里来人后送到医院时发现死亡。
二、有关材料引录
二OO五年六月七日十七时山东省枣庄市立医院宋修成急诊病历记载:宋修成,男,46岁,呼之不应半小时入院。PE:神志不清,双瞳孔散大固定,呼吸音、心音消失。诊断:呼吸心跳停止。于二OO五年六月七日十七时三十五分宣布临床死亡。
三、检验
(一)尸体检验
1、一般检验:死者宋修成,男,46岁,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尸体存放于枣庄矿业集团公司枣医院太平间解剖台上,为便于检验,抬至太平间地面上,呈头西脚东仰卧位。
2、衣着检验:死者着葬一套。
3、尸表检验:冷藏解冻尸体,尸斑位于腰背未受压部位,呈淡红色,压之退色不明显,尸长164cm。黑发发长3m,头皮无损伤,敲击颅骨无破碎声。面部无损伤,双角膜混浊,双球结合膜有散在性点状出血,双瞳孔等大等圆,直径0.5m。双耳无外伤,耳道无出血,又鼻腔无异常,口唇轻度紫绀,口腔粘膜有散在性点状出血,上下牙齿排列整齐无缺口,口腔无异常气味,未见分泌物。颈项皮肤无损伤。右胸乳头外上方可见一长3cm硌压伤,呈弧形,过缘无出血,胸鄣其他间位、腹、腰背部皮肤无伤,胸、肋骨夫触及骨折。双手指甲紫绀明显。四肢皮肤无破损、无骨折。外生殖器无异常、无损伤。肛门有大便附着。余未见异常。
4、解剖检验自两耳后作一冠状切中,分离头皮,见头皮下及甩肉无出血,颅骨无骨折。锯开颅骨,风硬膜外、内无出血,蛛网膜下腔无出血。脑组织未见损伤,颅底骨无骨折。
自颌下至耻骨联合上作一纵行切口,分离两侧皮肤,见颈部皮下、肌肉无出血。胸腔,见脏浆膜下有散在出血点,打开心包,见心脏浆膜下有散在出血点。腹部皮下脂及厚1.2cm。剪开腹膜,找开胃壁,见胃内充满食糜,可见部分未消化食物,未闻及异常气味。胸、腹腔无积血,各脏器未见损伤。阑尾、膀胱无异常。提取脑,心脏,肺脏(包括喉头及气管)、胃及胃内容、肾脏、脾脏、肝脏、明上腺、胰腺备检。
(二)病理检验
二OO五年六月十七日枣庄市立医院尸检报告宋修成病理(病理号A297)解剖诊断:
1、轻度脑水肿,脑组织内较多冰晶裂隙
2、二尖瓣少许淋巴细胞浸润,心肌局灶性纤维化,有波浪状变形及心肌断裂
3、慢性乞管炎、支秘管炎,肺淤血水肿;
4、轻度慢性肾盂肾炎、肾小管蛋白管型。
综上所述,病理检查未发现形态学改变的致死性疾病,结合临床表现可考虑猝死综合症(征)。
四、分析说明
根据对死者宋修成病历资料、尸体检验及枣庄市立医院病理(病理号:A297)诊断报告等有关资料综合分析
(一)死者宋修成二尖瓣少许淋巴细胞浸润,心肌局灶性维化,有波浪状变形及心肌断裂;慢性和、气管炎、支气管炎,肺淤血水肿;轻度慢性肾盂肾炎,肾小管蛋白管型等事实存在。
(二)根据尸表检验与解剖均未发现死者宋修成体圾皮肤及皮下组织损伤,头颅骨,胸、肋骨,四肢骨无骨折,各脏器无损伤,右胸郛头外上方硌压伤,属死后硌压形成,故可排除外来暴力致死。
(三)根据病理检验见宋修成有支气管炎等,但未发现形态学改变的致死性疾病,结合临床表现可考虑猝死综合症。而猝死综合症是在一定的诱因(如恐吓、争吵、情绪激动等)基础上发生。因此,认为宋修成死亡系猝死综合征。
五、鉴定结论
宋修成死亡系猝死综合征。
鉴定人:枣庄市人民检察院
主检法医师:许玉珠
副主任法医师:傅延华
二OO五年六月十八日我咨询了很多律师,我母亲是无罪的! 现在法院已经超期判决了!泣求大家帮助,救我母亲于苦难中!!!
可以打电话核实一下:律师:13563277396
主审庭长(办公室):0632-3123035
我的电话 13646329656
我母亲是无罪的!!!
- 关键字搜索:
-
父亲